公安学、警察学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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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公安即社会安全(Social safety),是指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公安学(the social safety theory)是关于人类社会安全问题的学问,研究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为什么人类社会会出现安全问题,怎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安全,其主要范畴有安全、稳定、秩序和与之对应的战争、动乱、恐怖、灾害等。警察是指对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的守护,即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警察学(the police theory)是关于如何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学问,研究什么是警察,为什么要警察,怎样警察,其主要范畴有警察、安全、危害、犯罪等

2、。公安学与警察学是两个区别很大的学科,但两者间的联系也不能忽视。关键词公安学;警察学;学科;公安;警察;社会公安学自上世纪 80 年代创建以来,已经取得了不菲的研究成果,学科名称得到了相关学术界的承认,高等教育系统已将公安学列入其专业学科目录之中。同时,警察学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中国警察学会成立,说明了警察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得到了有关学术领导管理部门的肯定。公安学、警察学并存应该说是很正常且很有利于学术研究和学科发展的。但是,自从这两个学科创设以来,对于两学科各自的内涵、外延和两学科之间的边界划分,应该说一直没有做过认真的分析厘定,以至于相关学术界对两个学科的异同长期争论不休,且形成了不必

3、要的混乱。正是在公安学与警察学相互淆混的局面之中,有的学者干脆把公安学与警察学融为一体,认为“公安学”就是“警察学”1;有的学者甚至把“公安”与“警察”两个最基本的学术概念融通为一,认为“公安”即“警察”,“警察”即“公安”2.也正是这样一种融通,又促成了另一些学者认为公安学与警察学是学科概念上的重复,两者宜择一而用,不宜同辈妗 S 谑牵 械闹髡疟 4 婀 惭 崞 煅 械闹髡湃 惭 妨 煅 L 岢稣庑髡攀保 岢鲋钊缬牍 式庸臁氪 诚谓印胂质低骋弧胩逯葡喾 戎种掷碛伞 K 萜湓戳鳎 庵种止鄣愕奶岢觯 际怯衅湓 蛞灿衅涞览淼摹 1 疚奈蘖 灰黄浪蹈骷夜鄣愕挠帕樱 皇窍胫厣旯 惭 刖 煅 母拍罘质夂

4、脱 埔焱?scriptWriteZhu(3);,从而继续主张,公安学与警察学是两个应该同时并存的、可以同时并存的、并且能相互促进的学科。公安不同于警察这个问题已有许多学者讨论过,笔者在此仍想赘言,因为“公安”与“警察”的区别是“公安学”与“警察学”分殊的根本。公安,通常的说法,是指公共安全,英译为 public security.但将“公安”解释为“公共安全”实际上很有些不妥当。因为按照“公共安全”语义,似乎相对应的应该有个“个体安全”,即与这种意义上的“公安”相对应,我们可以造出“私安”一词。“公安”指公共安全,“私安”就指个体安全。但实际上,所谓“私安”是不存在的。在人类安全的问题上,全体

5、的安全正是体现于各个个人的安全,各个个人的安全才显示出全体的安全,任何一个个人在安全方面受到侵害,都是对全体安全的否定,任何对个人安全的侵害行为都同时成为对全体安全的侵害行为,所以,“公共安全”中的“公共”是赘余的。此外,如果将“公共安全”解释为公共关系的安全,则失去了“安全”概念中人的主体性。因此,从学科学术性的要求出发,“公安”一词应该被理解为“社会安全”,更全面一些则是“人类社会安全”。据此,“公安”应当英译为 social safety.人类社会从出现到今天,其安全问题一直是存在着的,因为人类既时时需要安全,又无日不面对着安全受到侵害的问题。对于人类社会安全的侵害,自然灾害是一个重要方

6、面,人类自身行为更是重要的方面。战争、动乱、犯罪等都是人类自身侵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所以,公安,即社会安全,是战争、动乱、犯罪等的反面,是遏止住战争、动乱、犯罪等的状态,是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遏止战争需要通过国际的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努力(遏止国内战争则通过国内的政治、军事手段),遏止动乱和犯罪则需要通过政治的、法制的种种努力,其中警察力量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因此,警察是达至社会安全的重要条件。警察一词的本义是守卫和警戒,其引伸义又有巡查和督察,后来又指担任守卫、警戒、巡查和督察任务的人员。我们今天使用的警察一词,应该是蕴含着其作为动词和名词的全部含义。这些含义使我们在讨论警察时,

7、既要考虑“警察工作”,又要考虑“警察队伍”。致使“公安”与“警察”相混淆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我国现行的行政制度及其相关工作中,“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几乎是可与“警察工作”和“警察队伍”相互置换的词语。这源于我国主要从事警察职能的机关称为公安机关,这一机关所从事的工作因此被称为“公安工作”,这一机关属下的人员因此而称为“公安人员”,人员队伍称为“公安队伍”;同时,“公安人员”又被法定称为“人民警察”,“公安人员队伍”也就成为“人民警察队伍”。因此,许多并不从事警察工作的公安机关人员也都成了警察人员,“警察”作为人员标识时,只是标明其是公安机关的人员,并不一定表示其是从事警察工作的人员。甚至,

8、如笔者这样的既不从事警察工作,也不从事公安工作,只是从事公安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人员,也被列入了“警察队伍”,也被称作“警察”。现实生活中“公安”与“警察”两个概念的相互混用,确实给我们准确研究这两个概念的确定内涵带来了淆乱和不便。但学术概念是有别于常识和习惯中通常意义下所使用的名词的。因为“通常的意义往往是非常暧昧不明的,往往将不同的事物混为一体,统称为一个名字,作相同的解释”,所以,科学“需要借助的是那些能够解释事物真实状况的概念,而不是借助于那些对事物实用或者便利的概念”。4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出发,我们所需要的“公安”概念,并不是指公安机关,也不是指我国现实中的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或它属下的

9、人员队伍,而是指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我们所需要的“警察”概念,也不是指现实中所有编入“人民警察”序列的人员队伍或被法定称为“人民警察”的人员和队伍所从事的工作、担负的职责,而是指对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的守护,即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公安学的学科性质及其学术内容目前,公安学在高等教育专业学科序列中被归属于法学之下。这可能主要是由于公安学自创设以来主要是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制度下公安机关的司法和执法的学科。但是,应该说,公安学主要以公安机关的司法和执法为研究内容是偏离了公安学应该具有的学科性质。准确地说,公安学所要研究的内容与法律或法制有关,但又不仅仅是法律

10、科学范围以内的内容。法维护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但有关人类社会安全、稳定和秩序的事物不仅仅是法。所以,与其说公安学是法学中的学科,不如说公安学属于法学以外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是一组相互关联的研究人类行为各个不同方面的学科。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和人类学。”其中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最为广泛,文化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群体问题、性的问题、阶级或阶层问题、种族和民族问题、性别和年龄问题、家庭问题、教育问题、宗教问题、科学问题、经济秩序问题、政治秩序问题、人口与健康问题、城市化问题、社会变迁问题、社会运动问题、现代化问题,几乎人类社会的所有方面社会学都作研究,5 但是,唯

11、独在社会安全方面,社会学研究却很少涉及。因此,公安学应该成为补足这种研究缺陷的社会科学学科。作为社会安全学(the social safety theory)的公安学,是关于人类社会安全问题的学问,研究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为什么人类社会会出现安全问题,怎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安全。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涉及社会安全的定义问题、内容问题和标准、指标、标志等问题。为什么人类社会会出现安全问题,涉及社会安全危机的原因、因素、内容、形式、规律等问题。怎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安全,涉及实现社会安全的途径、方式、手段等问题。此外,人类社会的安全需要也应该是公安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安全?在人类社

12、会发展演进的过程中,安全的内容和标准有些什么样的变化?不同民族和持不同文化观念、不同宗教观念的人民对于安全的内容和标准有没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有些什么样的不同认识和不同理解?不同民族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通常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绞绞迪稚缁岚踩 拷裉欤 死嗌缁崦媪倌男踩 矫娴奈侍猓咳绾谓饩鼋裉斓纳缁岚踩 侍猓空庑侍饪赡苁枪 惭 幕 疚侍狻 6 哉庑侍獾恼箍芯浚 嵘婕靶硇矶喽嗟木咛逦侍狻 H 纾 裉斓娜死嗌缁崴 媪俚陌踩 侍猓 咛逭箍 突嵊姓秸 侍狻 椅侍狻植牢侍狻缸镂侍狻鹿饰侍狻试炊倘蔽侍狻肪澄廴疚侍狻匀辉趾 侍獾鹊取 U 饷恳桓鑫侍猓 挚梢哉箍 鲂矶嗟奈侍狻 4 佣源蟮幕 疚侍獾难芯康蕉孕木咛逦侍

13、獾难芯靠梢怨钩晒 惭 暮旯垩芯俊泄垩芯亢臀垩芯俊?br 公安学的主要范畴有安全、稳定、秩序和与之对应的战争、动乱、恐怖、灾害等。关于“安全”,可能需要研究安全标准、安全途径、安全内容、安全指标、安全模式、安全等级、安全因素等;关于“稳定”,可能需要研究稳定标准、稳定因素、稳定内容、稳定指标等;关于“秩序”,可能需要研究秩序方式、秩序目标、秩序途径、秩序手段等;关于“战争”,可能需要研究战争预测、战争预报、战争防范、战后恢复等;关于“动乱”,可能需要研究动乱原因、动乱形式、动乱预防、动乱危害、动乱对策等;关于“恐怖”,可能需要研究恐怖原因、恐怖形式、恐怖内容、恐怖危害、恐怖对策等;关于“灾害”,

14、可能需要研究灾害形式、灾害内容、灾害性质、灾害后果、灾害预防、灾害救助等。在关于战争的研究方面,公安学区别于军事学的主要之点应该是,军事学主要研究如何取得战争的胜利,而公安学主要研究如何预防战争,消除因战争而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安全威胁。警察学的学科性质及其学术内容警察是人类社会安全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警察学应该是对于警察这种人类社会安全的途径和方式作研究。从这一意义上说,警察学是公安学的一个子学科。同时,人类社会发展到近现代,作为人类社会安全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的警察已经都是在法的严格规范和制约下才得以实行,警察学研究的是在法的规范和制约下的警察行为。因此,警察学又应该是法学的一个子学科。警察学研究的

15、警察并不等同于现实社会中法定称谓的警察人员和组织所实施的职能行为。现实社会中列入“警察”序列的人员和组织所从事的并不一定是警察工作(如笔者属于“人民警察”,从事的却是编辑学术期刊的工作),而未列入“警察”序列的一些人员或组织(如保安人员和保安组织)却可能在从事着实实在在的警察工作。不仅如此,现实社会中,公安机关承担的许多工作(皆称为公安工作)也不属于警察工作。如,各级公安机关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工作就不属于警察工作,而应该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公安机关的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工作是指国家治安行政(公路、铁路、河道等交通的治安行政包括在内)工作。另外,国家监察部门的工作、安全部门的部分工作,党

16、的纪检部门的工作,皆是具有警察性质的工作。总之,警察是一种防卫性质的工作,警之于前,察之于后,但不应该是事后追究和惩治的工作。警察工作作为一项法制工作,是属于执法性质的工作,而不是司法性质的工作。“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司法工作属于刑事司法范畴,属于刑事法学和诉讼法学的研究范围,其中的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技术问题则分属于侦查学和刑事技术学研究的范围。警察学研究警察问题,如前所述,警察是指对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的守护,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所以,警察学是关于如何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学问。警察学研究什么是警察,为什么要警察,怎样警察。什么是警察,即什么样的社会活动是对于社会安全的守护活动?什么是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抗击?这涉及警察的性质、形式、规律等问题。为什么要警察,即为什么要守护社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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