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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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深圳质量”,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 号)和 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 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配套政策。一、政策目标和发展重点(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圳质量” 为标杆,推动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推动产业布局向协调集聚转变,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高技术产业高端化

2、、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化,全面落实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2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十项重点工作(20112015 年) 确定的目标,构建以 “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针对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和难点,着力于低端企业清理淘汰、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社区集体经济转型、空间载体建设和区域合作,综合运用产业、土地和财税等政策,集聚全市力量,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加强组织领导(三)强力统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市产业转型

3、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区(新区)、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市领导分区挂点制,牵头解决各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3(四)设立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 7 亿元(含原产业技术进步资金 2 亿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资金管理办法由市经贸信息委和财政委另行制定。鼓励各区加大资金投入,各区每年原则应统筹设立不少于 2 亿元(新区不少于 1 亿元)的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

4、各区(新区)自行制定。同时加大现有各类产业专项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四、清理淘汰低端企业(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禁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强化能耗、环境、用地等指标约束,对列入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非鼓励类项目实行更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六)加大清理淘汰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高耗能、高污染等低端企业清理淘汰力度。对重点区域特别是观澜河、龙岗河和坪山河流域等区域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关停和淘汰“三河流域” 电镀、小五金、印染、皮革鞣

5、制和铅蓄电池等领域的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七)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加快水、电、气、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差别水价、电价、气价、地价等政4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发展,促进形成产业优胜劣汰机制。(八)建立产业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市、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实行厂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防止引入低端落后产业项目。五、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九)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把工业设计作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鼓励发展一批从制造业企业中分离形成的专业工业设计企业;支持在重点行业和优势领域开展核心工艺、关键流程和共性技术的原创设计攻关;

6、建立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支持举办设计创新大赛等大型工业设计活动。(十)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服装、黄金珠宝和钟表等行业为重点,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积极创建区域品牌,依托服装、黄金珠宝、钟表等产业集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展会,开展区域品牌整体宣传推广,支持行业协会举办产业论坛、宣传推广等活动,构建品牌推广中心和时尚发布中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支持国内品牌在境外注册商标,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服务。5(十一)拓展国际和国内市场。依托服装、黄金珠宝和钟表等产业集聚基地,鼓励集中展示和集中采购,形成

7、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延伸产业链,建立自主营销网络,支持深圳企业参与国内外招投标,加大拓展国际和国内市场力度。(十二)以信息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广泛应用高性能集成电路、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家电、家具、玩具等传统行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大力普及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以集成应用促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拓宽企业营销渠道。(十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研发,

8、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优化核心工艺和关键流程。(十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现有公共服务平台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力度,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资源和服务内容。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探索行业公共服务平6台运营新模式,重点加强公共技术、行业资讯、行业运行监测、技能培训等服务,积极开展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六、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十五)延伸加工贸易价值链。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部件制造、检测维修、物流配送等环节拓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提升研发能力。(十六)优化加工贸易结构。鼓励加工贸易企

9、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业务,增强加工贸易与国内经济的关联度;重点支持带动作用强的加工贸易企业发展,加快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法人化转型,优化加工贸易企业结构。(十七)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按照能耗、环境、税收贡献、投入产出水平等指标,严格控制新增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和资源消耗型加工贸易业务。(十八)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为自主品牌企业。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建立自主品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营销渠道,发展成为高附加值的品牌企业。七、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7(十九)鼓励社区集体经济加快转型。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加快旧厂房改造,市、区共建全市社区集体经济厂房信息和招商信息共享平台,协调解决

10、社区集体经济转型中的招商引资问题。支持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为周边大企业、工业园区提供配套服务。(二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社区集体经济旧厂房改造升级,搭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社会力量与股份合作公司优势资源对接。八、优化空间载体建设(二十一)提高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推动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省市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给予一定配套支持,对符合标准的市级特色产业园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提高产业集聚度。(二十二)加大旧工业区改造力度。支持社会

11、资本和专业园区经营管理机构参与旧工业区改造,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旧工业区改造完成后可按照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有关规定进行分割转让。8(二十三)盘活社区集体经济存量空间。创新土地政策,盘活现有厂房存量,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厂房的确权工作,确权后的厂房,按政府有关规定指定价格、指定对象出租出售。(二十四)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在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由政府统一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成一批可租可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重点支持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改造为产业用途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按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创

12、新型产业用房,具体比例按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五)建设优质中小企业总部集聚区。集聚各方资源,各区(新区)5 年内分别建设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 20 万平方米的优质中小企业总部集聚区,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上市公司的总部及研发机构入驻。九、全方位开展区域合作(二十六)提升深圳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企业在深圳设立总部,鼓励设计研发、高端制造、销售和结算等环节在深圳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在深圳落地发展,实施“一对一” 服务,在用地用房、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9支持企业承接国家重大专项,充分利用区域配套资源,开展产业区域协作。(二十七)

13、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发挥比较优势,引导深圳部分生产制造环节优先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市、区对口共建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转移。重点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成深圳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支持各区(新区)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立产业转移专业园。建立健全经济和产业外溢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体制机制。(二十八)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简化企业人员出入境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支持深圳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借助友好(交流)城市、政府出访、驻外机构等多渠道搭建企业“走出去” 服务平台。十、调动各方积极性(二十九)强化绩效考核。各区(新区)和市有关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督查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区

14、(新区)和市有关部门落实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考核情况报领导小组,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三十)建立激励机制。按照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投入、税收增长、万元 GDP 能耗、空间载体建设、招商引资及新型企业设立、10低端企业淘汰数量等指标设立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对各区(新区)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 4000 万元奖励,考核良好的给予 2000 万元奖励,考核合格的给予 500 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三十一)支持开展重大专项。各区(新区)依照本政策确定的重点领域报送产业转型升级年度重大专项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重点,组织联审确定年度重大专项

15、,给予重点配套支持。(三十二)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行业协会依照本政策确定的重点领域报送年度重点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重点,组织联审确定行业协会年度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支持。(三十三)发挥产业联盟带动引领作用。支持产业联盟成立产业研究中心和专家技术委员会,组织和参与标准制订,组建行业公共研发及测评平台,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等工作。支持产业联盟参与政府相关产业规划及产业资金投入导向目录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产业联盟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评估优秀的给予奖励。(三十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升级支持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金融机构建立常态沟通联系机制。发挥产业转型升级资金11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支持银行按照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目标和任务调整信贷资金投向,优化信贷资金配置;支持创投企业和证券公司为企业在前海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或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十一、附则(三十五)本政策专项资金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市政府投资或其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相同内容项目。(三十六)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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