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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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地点: 副井绞车队所属范围 施工单位: 绞 车 队 编制日期: 2014年 1 月 队 措 施 预 审编 制 人 技术主管班 长 班 长班 长 副 队 长副 队 长 副 队 长队 长会审意见矿 措 施 会 审调 度 所 安 监 处机 电 科机电副总会审意见副井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副井安装 JKMD-44() 、JKMD-54()落地式多绳摩擦轮式提升机各一台,配套安装 ZKTD250/56型(功率 1800KW) ;ZKTD285/67 型(功率2200KW)电机各一台,以及相对应井口及-906 水平的操车系统,绞车房高压柜12台、低压柜 7台,2 套上海华菱

2、电控系统,2 套 ABB闸控系统,井筒内装备布置 1套 1.5t双层四车双罐笼和 1套 1.5t双层四车单罐笼带平衡锤,钢性罐道八根,排水管 4根,压风管 1根,洒水管 1根,北侧设梯子间,车房及井口房各有行车一部。每天均需维护和检修,为保证维护和检修安全进行,特编制本措施。二、维护和检修范围及类别:1. 维护和检修范围:副井绞车房、信号及操车系统、副井井筒装备、天轮等。2. 维护和检修类别:电气维护和检修、机械维护和检修。三、维护和检修时间:1. 每天在上午 8:30至 12:30进行正常维护和检修。2. 强制性检修于每月 5日 09:00至 21:00进行,并严格按副井月度强制性检修安全施

3、工措施进行。3. 以上时间为正常时间,如时间有变动,需在调度会通知后进行。四、一般安全规定:1. 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岗位、安全责任制作业,严格遵守“两规范” 、矿及队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酒后、精神不正常、身体不适、穿化纤衣物者上岗,严禁非专职或无证人员参与维护和检修。2. 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对检修的设备设施熟悉工作原理、结构、性能、懂工艺流程、作业规程、安全防护知识要点和完好标准,并熟练使用检修工具。3. 工作未满 2年、转岗未满 1年、未出师职工参与检修时,必须由当班班长指定有经验的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指导、监护并负责安全事宜,被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检修。4. 维

4、护和检修时必须有一名副科级或以上人员现场跟班。作业必须由副班长或班长及指定人员现场负责检修,并指派安全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5. 维护和检修时,应有各水平信号把钩工在井口房两侧、井底车场外设置警戒,并悬挂“正在检修,严禁进入”警示牌。6. 检修前必须对工器具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准备齐全所需工具、材料、备件等。7. 维护和检修人员入井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及其他劳保用品,如:手套等。8. 检修前,检查检修环境安全与否:1) 检查周围有无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2) 检查周围设备、设施是否影响或有碍检修操作。3) 检查检修地点有无起

5、吊装置,起吊装置是否可以安全操作。4) 检查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确认是否满足安全距离。5) 检查施工地点设备内外是否有积矸、杂物或其他影响施工的物件,及时清理。6) 检查部件在检修工程中有无转动可能,检查检修上方有无杂物或部件下落可能,对检修人员构成安全威胁。7) 检查有无高压风、水、液,检修前是否泄压,是否突然来压,谨防高压液体或气体对人伤害。8) 检查检修地点有无瓦斯存。9) 检查检修工程中是否影响其他系统正常工作,有无采取防范措施。10)检查检修作业地点是否存在着上下作业、平行作业、交叉作业。上述检查事项,在确实检查出隐患,并安全排除后,确认对检修不会构成影响或威胁,井安全负责人检查并

6、同意后,方可开始检修。9. 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安全措施进行作业。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相关措施不符,现场条件变化,计划与实际有出入等特殊情况时,需向检修负责人及时汇报。10. 现场消防器材要完好、完备,以备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11. 在井筒及井口 5米范围内检修时,必须严防任何零部件以及工器具等物件坠入井筒,严禁平行作业。12. 井口 1米、井筒及登高作业均需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且生根牢固可靠。13. 在对井架及天轮等高处进行检修时,应避免在大风、大雨、下雪、冰冻、高温等恶劣天气进行,如必须进行,须另行编制专门作业措施。14. 需烧焊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朱集东矿矸石井电气焊作业施工安全

7、技术措施执行。15. 维护和检修作业时,作业现场需至少两名作业人员。16. 强制性检修及其他指定作业任务均需另行编制作业措施。17. 每月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不少于 8小时的强制性检修。18. 将本措施贯彻到每位维护和检修人员、井上下口信号把钩工、绞车司机、技术人员以及跟班人员,并签字。19. 维护和检修前后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20. 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 、 淮南矿业集团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 朱集项目部机电管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矿及队其他相关规定、制度执行。五、机械维护和检修细则及一般安全规定: (一)机械检修细则1. 副井机械检修人员应按副井机械设备检修图表将所有管辖的设备每天

8、巡检一次,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及年检等规定进行检修,所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矿相关规定。2. 主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检查期间速度不超过 0.5m/s,检查人员不少于 3人,做好记录。所有记录必须字体工整、严禁潦草。3. 日常维护和检修必须制定详细的维护和检修内容,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按维护和检修内容认真维护和检修,并做好记录。4. 罐笼及其连接装置、罐动罐耳、伸缩罐道、井筒装备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检查人不少于 2人,速度不超过 0.5m/s,并做好记录。5. 制动闸每天须按规定测量间隙(闸间隙须保持在 1.5mm-2mm) ,检查工作性能。液压站各组阀

9、要求灵敏、可靠,严禁漏油,并做好记录。6. 滚筒轴承每天要观察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加油,并做好记录。7. 各水平安全门,摇台、阻车器、推车机等设备每天要仔细检查灵敏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8. 井架各部位、钢丝绳必须每天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天轮每周必须加油一次并做好记录。9. 井上、井下操车系统液压站各组阀及各机械部分每天要仔细检查灵敏性、可靠性,并做好记录。(二)一般安全规定1. 检修设备前必须可靠的切断该设备的供电电源,挂好停电牌,坚持停送电制度,对停电设备要有专人监护,严禁擅自送电。2. 拆卸机械零件时要按顺序放置,放平放稳,并注意结构,作好标记。3. 装卸机械零件

10、时不得用锤击,必要时必须垫好铜块或木块再打,握持垫块的人员应躲避锤击。4. 打大锤时,要事先检查锤头锤把的牢固情况,打锤人员要站好位置,握牢锤把,注意周围其他人员,禁止戴手套、手上或锤把有油污打锤。5. 单人搬运物件上、下时,一人一次不应超过 20千克。6. 更换零部件时,必须先核准其结构尺寸,并检查其合格情况,避免盲目工作。7. 更换润滑油(脂)时,必须根据原设备的技术要求选择合格的润滑油(脂) ,将设备清洗干净,再按规定注油(脂)量注油。8. 对风、水、油路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进行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拆卸管路时,管口所对正面不得站人。9. 零部件对孔时,不得用手找眼,应用合适的尖锥。10.

11、对装零部件时必须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保证各部件间的配合符合要求,连接件,坚固件齐全。11.以上作业必须派由班组长专人与信把工及相关的班组联系好后方可作业,严禁多人同时指挥立体交叉作业,井筒、天轮检修时,需由专人持对讲机与井口打点室联系。12.检修完毕,工器具及边角料等杂物清理完毕,手动盘车数转,确无卡阻后经施工负责人的同意方可送电进行轻、重载试运转;试运转正常,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部门及人员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三)起重吊拉1. 两人及两人以上抬运物件时,不掉应一致,起落一致,相互配合,相互照应。2. 必须对所属在用起重器具进行妥善保管,及时维修,保持起重器具性能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并在起重机械

12、的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3. 应根据所需起重物品的结构、重量及起吊场所的环境选择适当的起重器具,所选起重器具的额定起吊能力应大于被起吊物重量的 1.2倍以上,起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小于 6,起吊链环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8。4. 起吊前要明确专人对所选的起吊用葫芦、滑子、绳头、卸扣、马蹬等器具进行完好、可靠性检查,严禁使用不完好及性能不可靠的起重器具进行起吊。5. 起吊的重物应当捆绑牢固,保持重心平衡,捆绑吊运带有锋利刃角的重物时,应放垫避刃。6. 吊运重物时,应当先地面试吊 200毫米,证实重物拴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器具稳定后,方可继续起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及设备上的物件。7

13、. 吊运重物时禁止从人员上方越过,禁止工作人员的肢体进入起吊物下方,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搬运物品时不得走危险地方。卸放物品时不得妨碍交通或威胁安全。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暂时停留,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站立或通过,同时起吊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8. 使用行车等起重设备起吊重物时,行车须保护齐全且验收合格,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操作。9. 使用三角架起吊时,三角架应放置平稳,支腿与地面的夹角应保持在 500-600之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防陷措施,起吊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被起吊的重心变化及起吊器具的稳固情况。10.在井下利用棚梁或锚杆进行

14、起吊时,必须先检查棚梁及锚杆的牢固情况,起吊过程中专人观察其变化情况,必须符合矿井下起吊用具使用规定 。11.起吊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必要的工作空间。起重器具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回避空间。12.起吊作业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安排。13.起吊、搬运罐笼、提升机滚筒、天轮、提升机电机及其他指定物件时,必须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四)登高作业1. 凡在高度超过 1.5米及以上检修作业者,都必须佩带并使用安全带、安全绳2. 登高工具必须完好配备,安全质量合格,严禁使用已损坏,不具备安全要求的登高工具。3. 登高检修

15、人员登高作业时,要先找好可靠地、可以安全站稳的工作地点,系好安全带后,方可开始作业。4. 使用梯子登高作业的人员,要首先选择地点不滑,或采取防滑措施支牢扶梯。梯子放置角度不少于 30,并由专人扶持、监护。5. 上下传递工具,不得抛接,必须用绳子起吊,吊时要栓牢,严禁滑脱,下方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五)井筒维护和检修1. 在井口及井筒内维护和检修作业前应由跟班队长事先向绞车司机,各水平信把工交代清楚维护和检修的位置,维护和检修人员的数量;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井口 10米范围内以及井口以上空间严禁作业。2. 在井口及井筒维护和检修作业前,班长要向维护和检修人员讲清维护和检修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维护

16、和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3. 作业人员在井筒内施工时,严禁井筒内立体交叉作业。4. 在井口及井筒内维护和检修作业时,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带需系好,井筒淋水大时,需穿戴整齐雨衣、胶靴等劳保用品,保险带生根位置要合适并生根牢靠。工作器具(如小锤,钳子等)应用棉绳固定好系在维护和检修人员的手腕上,锤子等组合工具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防止部件在击打等使用过程中分离,以防工作器具落入井筒中。5. 检修罐笼及滚轮罐耳等时,必须使用井口信号闭锁,以防误操作伤人。6. 更换滚动罐耳时,罐提到位后,由井口信把工将井口操作台紧停按钮按下。维护和检修人员应将 70毫米厚木板用 8#铁丝在套架横梁上绑扎牢靠。需更换的滚动罐耳必须用棕绳 9.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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