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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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容大队)窗口服务电话: 市容大队电话:6022220 监督电话:6020053申 请 人 申 请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县政务中心大厅城管窗口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行政机关发现申请的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

2、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应当听证的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如果需要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决 定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传真、电子邮件申请受理的,自收到原件起计算)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 ,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的

3、书面决定,发核准通知书送达后办结到 县 政 务 中 心 大 厅 提 出 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容大队)窗口服务电话: 市容大队电话:6022220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4、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市容大队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市容大队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三、在城市道路

5、范围内、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容大队)窗口服务电话: 市容大队电话:6022220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市容大队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市容大队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

6、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四、拆除、迁移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审批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环卫处)窗口服务电话: 环卫处电话:6024144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

7、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环卫处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环卫处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

8、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五、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审批事项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环卫处)窗口服务电话: 环卫处电话:6024144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

9、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环卫处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环卫处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

10、见后返回窗口。六、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各样管线、杆线等设施的批准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政处)窗口服务电话: 市政处电话:6022191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市政处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市政处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

11、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七、开挖、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政处)窗口服务电话: 市政处电话:6022191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

12、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市政处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市政处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

13、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八、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政处)窗口服务电话: 市政处电话:6022191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

14、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市政处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市政处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九、在桥梁、道路、路灯上等市政设施敷设管

15、线、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悬挂物的批准流程图承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市政处)窗口服务电话: 市政处电话:6022191 监督电话:6020053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并移交市政处办理。审查(现场勘查、3 个工作日)县城管局市政处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反馈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标准的提交局窗口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下标准的,窗口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发行政许可证件(2 个工作日)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法制作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当日通知申请人至窗口领取,送达后办结。决 定(5 个工作日)窗口分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签批意见后返回窗口。十、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的批准流程图申请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 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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