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障工作汇报(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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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道清障工作汇报(共6篇)河道清障工作汇报(共6篇)第1篇:河道清障工作方案河道清障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在我市视察时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的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防指要求我县决定于主汛期前,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河道清障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清除危及河道行洪安全的阻水障碍,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道

2、现代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参照#市河道清障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充分认识河道清障的重要性我县分布着8条主要河道及第一、第二泄洪道和64条主要排干。这些河道承载着行洪、灌溉、水生态保护等多重功能。由于我县大部分河道尚未进行系统治理,河道防洪标准普遍偏低,加之河道管理薄弱,违法侵占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河道行洪能力不足问题十分突出。虽然年下大力度推进河道清障工作,使河道行洪能力有所改善,但河道内乱采滥挖、违规建房、侵河建厂、围垦种植养殖、肆意植树、拦河筑坝、倾倒垃圾、堆弃矿渣等违法设障行为仍然存在,导致河道行洪断面缩窄,河道行洪空间减小,改变了洪水流势,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

3、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实施河道清障、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任务。各地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河道清障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全面实行河长制为契机,把河道清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原则。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划定清障范围,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有力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严格清障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属地社会管理和执法主体责任。坚持谁设障、谁清

4、除的原则。要加强宣传,使当事人认清违法设障危害性,依法责令设障者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除。对拒不清除,由所辖区政府强行清除。坚持清、建、管相结合原则。要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立规范科学河道管理新秩序,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杜绝边清除、边设障现象。(二)目标任务清障范围:河道两岸堤防(含堤防)之间主槽、滩地;无堤防河道为已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或设计洪水位之内水域、滩地。清障内容:清除河道范围内主要违法阻水障碍物。主要包括:阻水道路、横堤、房屋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加工厂、作业场、养殖场;弃渣弃料、垃圾;违章种植的林木、庄稼等高秆作物。完成时限:年6月30日前。村庄避险:按照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河道现代管理

5、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对低洼易涝村庄要在汛前1逐村制定预警和紧急避险转移措施。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各地要专题部署,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调度,抓紧制定河道清障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划定时限,将清障工作,列出时间表和进度图,明确责任人,建立一河一策、分类指导、逐河考核、全程监督、专项验收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清障任务。(二)广泛宣传动员,创新管理方式。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清障工作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清障工作社会氛围。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层河道管理力量,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维护、监管、执法有机结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边清障、边

6、设障现象,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奖惩机制。各地要强化对清障工作进度、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明确专人及时上报清障工作进展情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不定期对重点镇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主汛期前对清障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按时完成任务予以表彰,对逾期未完成清障任务要通报批评,对应清未清在防灾减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把河道清障工作作为河长制和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2第2篇: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篇1:临朐县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临朐县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县水利局(二九年六月十三日)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

7、能力,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安全度汛,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活动。一、全县河道的基本情况我县境内有大小河流230条,河道总长度571公里,其中主要河道19条、418公里,流域面积353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河道统计表河道是重要的泄洪通道,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溢洪道、放水洞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由于早期河道治理标准低等历史原因和受利益驱动、人为活动破坏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树木下滩、养殖进河、缩河造地、违章建筑、超限超量采砂等现象大量存在,部分河流形成了脏、乱、差的状况,亟待进行清理整治。二

8、、清障及整治范围和内容清障整治河段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大中小型河道。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清障整治内容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树木、高杆作物、养殖大棚、违章建筑、砂(石)堆、垃圾堆、无证采砂、越界采砂以及未经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等。三、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各镇街和有关村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情况、涉河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查摸底;县防汛办检查组就检查出的河道障碍物情况反馈至有关镇街。县砂管办对各砂场开采弃料堆积情况、洗砂淤积河

9、道情况以及无证采砂、越界开采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发布通告,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违章主体限期清除;属于超限超量采砂、非法洗砂,造成河道淤积、堤防损坏的,由采砂、洗砂户自行纠正到位。3、强行清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对河道内没有自行清除的违章树木和障碍物,由所在镇街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于影响全县防洪安全的主要河道内的违章建筑、障碍物和阻水林木,在期限内未清除的,县政府将成立由水利、林业、国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强力推进河道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无证采砂、超

10、范围采砂、堆积弃料、淤积河道及破坏堤防,在期限内未自行纠正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原审批机关、砂管办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停止其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4、验收及巩固阶段(7月16日7月20日)县政府对全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织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严格沿河生产单位、河道采砂、河道内建筑物的审查管理。加强宣传,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日常管理的常效机制,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治理清障成果。四、

11、组织保障措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镇街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从县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砂管办等单位及有关镇街抽调人员组成。第一、第二阶段违章设施清除由所在镇街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砂(石)弃料堆的清理复平、违章采砂、洗砂的整治清理由县砂管办负责;第三阶段强行清除工作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负责。篇2:乡镇河道清障方案xx镇年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镇河道整体防洪能力,确保河道行洪正常、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方案。一、组织保障各

12、村要成立防汛指挥部,明确分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组织人员对本村内河道进行检查清理,将河道清障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实做细,落到实处。二、全镇基本情况xx镇境内主要河流有、xx沟和,沟发源于xx镇村,由、三个村支流汇流而成,xx沟发源于,由、三个村支流汇流而成。和自东南向西北贯穿全镇,在与交界处共同汇入水库,是县城用水的主要来源。近年来,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养殖网场、违种作物、违章建筑、违法采砂、堤防堆沙等现象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构成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三、清障范围和重点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中小型河道,清障的重点: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

13、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镇联合国土所组成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上报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等相关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二是6月1日前对河道内所有采沙场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上报县水务局及河道管理处强行拆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增设养殖网架、堆积秸秆杂物等影响行洪的行为,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6月10日前拒不整改的,由村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保证汛期水上安全。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各村负责组织人员进行

14、检查,于6月10日前彻底清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四、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23日)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养殖网架、堆砌秸秆、农作物等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准确及时。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5月24日5月31日)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设障主体在5月31日前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3、强行清除阶段(6月1日6月10日)对于在行洪道内设置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网架、秸秆、废弃建筑物、农作物等,由所在村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在期限内未清除的,镇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组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

15、承担。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4、验收及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16日)镇政府对全镇河道清障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篇3:河道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16、。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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