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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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 务 处二 零一三 年十一月目 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 (论文 )工作规范 .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 .6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 (论文 )工作各级岗位职责 .10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毕业设计 (论文 )工作学生守则 .1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14附表:毕业设计(论文)接收函 .16毕业设计 (论文 )任务书 .17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情况一览表 .19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表 .20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一(指导教师用) .21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表 .22毕业设计(论文

2、)评审表二(评阅教师用) .2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24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三(答辩用) .2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复审 /院级答辩 /校级答辩用) .26毕业设计( 论 文)封面 .27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记录本 .28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查及任务书检查情况表 .3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记录表 .3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评定表 .34年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35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检查标准 .36毕业设计(论文) 附 录封面 .37附 录 目 录 格 式 .38毕业设计(论文)缓 /延迟答辩汇总表 .39毕业设计(论文)重做申请表 .40毕业设计

3、(论文)任务书简表 .41附录:毕业设计(论文) 、开题报告撰写参考格式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实现大学本科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使学生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加以综合、融会贯通并进一步深化和应用于实际的一项基本训练。毕业设计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并使其在从事科研与设计开发方面得到初步锻炼。毕业设计要求学生能在专业基本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方面得到训练,诸如:调研、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方案的比较与论证、实验研究、工程设计、上机编程、数据分析与处理、撰写论文等。为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规范毕业设计管理

4、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一、毕业设计教学基本要求(一) 毕业设计的指导1准备工作各学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常设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系主任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各学院领导小组应在第七学期的第十二周进行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动员,对在校外(市内)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由所在教学单位发出由接收单位填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接收函(见附表1)”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简称“任务书”,见附表2);第十九周之前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接收函”交回学院,第二十周各学院明确校内外指导教师和督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在第七学期放假前做好毕业设计的准备工作。考虑到毕业设计的指导和学生的安全问题,原

5、则上不宜安排学生在外地进行毕业设计,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审批。(1)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有经验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确有需要亦可安排有一定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助教(助理工程师或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协同指导,助 教 不 能 单 独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 但 可 以 协 助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教 师 的毕 业 设 计 指 导 工 作 。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可以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并由各学院安排督导教师。督导教师负责联系相关指导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协助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应具备国家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与管2理工作,并须经所在

6、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协商确定。督导教师的任职资格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毕业设计教学要求自行审定。(2) 教师工作量指导教师与其学生比例,考虑指导教师的职称和能力,原则上以不超过 18为宜,督导教师与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8,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备案。2指导原则(1) 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必须用足够的时间对学生做实质性的指导,对学生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的方法进行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指导教师必须加强阶段性检查,按计划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度、质量以及毕业设计过程中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作为毕业设计结束后撰写指导教师评

7、语的参考依据。(2) 在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3) 在毕业设计期间,各学院应按照毕业设计工作进程和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各个阶段的检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二) 毕业设计的选题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选择毕业设计题目,鼓励学生去企业进行毕业设计选题,题目的选择满足以下条件:1题目应符合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突出专业特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毕业设计题目应当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使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2题目的工作量和难度要适中。在保证达到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使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工作量饱满、深度适当,要因材施教,既

8、要使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题目,又能使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3毕业设计选题应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既有调查分析又有理论研究,理工专业还应有一定的实践环节,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方面获得较全面的训练和提高。4毕业设计应为一人一题(可以是大课题下的子课题),原则上每年的题目和内容不得重复。5毕业设计题目可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研究,领导小组审定后,汇总在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中(见附表3),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三) 毕业设计任务下达与对学生的基本要求31学生的毕业设计任务及有关要求由指导教师以“毕业设计(论文)任

9、务书”书面形式下达给学生。任务书应由领导小组审定。任务书包括毕业设计题目名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毕业设计主要内容、基本要求等。2学生必须认清毕业设计的重要性,认真对待,在毕业设计期间,应听从指导教师(和督导教师)指导,遵守学校或校外毕业设计所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任务书所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毕业设计任务(其它要求详见“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学生守则”)。3开题报告是开展课题研究的依据和撰写论文的基础,也是评定毕业设计成绩的根据之一。学生完成查阅文献以及调研工作后,应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规定的时间提交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的开题报告。4为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及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

10、学生在毕业设计完成时需上交与课题相关的译文,并附交原文。(四) 毕业设计计划与时间安排毕业设计工作按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执行。未经学校和学院院长批准,毕业设计时间安排不得任意变更,不得提前结束。二、毕业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一) 答辩资格审查学生参加毕业答辩必须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回学校参加答辩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在毕业答辩的前 1 周进行,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1未完成任务书规定要求者;2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3在毕业设计过程中,严重违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守则”或有违法乱纪

11、行为者;4.未按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者;5.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认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二) 毕业设计答辩及组织办法毕业设计答辩要求在学校内进行,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两周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 57 人组成。答辩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主任一般由学院主管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答辩的组织工作,根据专业特点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主持毕业设计答辩工作。4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 35 人组成,答辩小组成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答辩小组成员与指导教师之间应采取回避制度。鼓励跨专业(或跨学校)的教师作评阅教师或答辩教师。系级答辩小组必须至少有一名跨专业(或

12、跨学校)的教师参与,院级答辩必须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参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以答辩小组为单位进行,答辩小组负责组织学生答辩,撰写毕业设计答辩评语,综合考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和答辩情况后确定学生毕业设计成绩。(三) 答辩要求1答辩时应尽可能将毕业设计有关结构图、流程图、成果和实验调试结果等现场展示。2学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设计答辩,无故缺席者成绩以不及格计。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毕业设计、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以不及格计。4答辩总时间一般一个学生 2025 分钟,其中学生汇报 1015 分钟,回答问题 510 分钟。5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答辩前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中的问题以及学生宣讲中的问题进行提问。6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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