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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市桑苗收购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 _签约时间: _买受人(甲方): _出卖人(乙方): _ 镇(街道) 村 户经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现就桑苗的种植和收购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种植桑苗的产品名称、品种、数量、交售时间。产品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订购数量其中:交售时间及数量一、 质量标准、用途:_二、 收购价格:_四、收购地点、时间及方式。1、收购地点:_ 2、收购时间:_ 3、运输工具及费用负担:_五、结算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货款结算办法按以下 项执行。1、当场结清乙方货款,货款两清。2、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六、违约责任:1、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退
2、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应当双倍返还。2、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面积)进行种植并如数交售桑苗,乙方因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而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按合同应交部份货款的 %偿付违约金。3、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按未收或者拒收部份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约定事项:_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