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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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白政办发200948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白城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九年九月十八日白城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26号),设立白城市林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全市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

2、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三)加强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

3、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含生态草地、芦苇用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和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监测、上报沙尘暴灾害情况。(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湿地的恢复和保护;组织、监督和指导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损害的补偿管

4、理工作。(六)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林业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八)管理监督市本级林业资金;管理市本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

5、、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政务、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林业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二)资源林政科(野生动物保护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承担林地(含生态草地、芦苇用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依法承担林地、林权争议

6、的调处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的普法和林业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和相关听证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信访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林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验、检疫、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

7、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林业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三)营林科(产业科技科)。承担全市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造林绿化技术指导;负责“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营造林重点生态工程管理;组织、指导全市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四)发展计划科。研究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林业生产年度计划和基本建

8、设计划;负责国家投资的计划安排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林业生产、基建、劳资的综合统计分析。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四、人员编制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五、其他事项(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由市护林防火办公室承担。(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主题词:机构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检委办公室,白城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驻白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9月18日印发(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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