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附加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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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附加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一、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满 30 天(含)至 50 周岁(含) ; 二、保险期间与交费期间: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 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 至被保险人年满 100 周岁 交费期间 三年、五年 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 十年、二十年 三、投保本险种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 1 万元,1 万元以上部分保额应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四、本险种以基本保险金额的 1 倍计入被保险人的寿险风险保额、重大疾病风险保额; 五、附加规则: 1、本险种须附加于“幸福双喜盈门两全保险(分红型) ”及“幸福星盈未来两全保险(分红型) ” ; 2、本险种须与主险同时投保; 3、本险种的交费方式、交费日期、保险期间须与主险一致; 4、本险种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 六、 本险种有职业加费, 加费标准根据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09年 1 月版)执行; 七、本险种有健康加费,加费 根据核保手册及健康加费表执行; 八、本规则未尽事宜遵照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09 年 1 月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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