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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XX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以及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
2、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X市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1.5?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
3、)四级。 2组织体系 区卫生健康局在区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2.1?领导小组 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日常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机构
4、,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 2.2?专家组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区级专家组(在专家库中选调),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2.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和伤员转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各种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2.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 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统一指挥、
5、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和终止 3.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3.1.1?、级响应 C(1)C、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 (2)、级响应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启动相应预案后,区卫生健康局在国家
6、、省、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 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后,及时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根据需要请求国家和省、市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市级通报情况。 3.1.2?级响应 (1)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区人民政府启动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级响应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理工作,组
7、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区级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 区卫生健康局接到一般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全区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3.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领导下,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意防护和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
8、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过程。 3.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疗、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支持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3.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
9、命危险的急危重症人员,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车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伤病员。 (6)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伤病员的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死亡率。 3.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健康局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
10、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3.4?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疗急救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区卫生健康局。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专项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做好
11、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3.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应急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
12、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4.2?技术队伍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如核辐射应急医疗队伍、化学中毒医疗队伍等)。 区卫生健康局要保证医疗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4.3?物资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13、并要定期检查,保证不过期(应急药品)。 4.4?经费保障 区财政部门负责协调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4.5?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 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 5.2?培训演练 区红十字会、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贡献突出、成绩较大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工作中不作为的给予纪律处分,乱作为、失职的、使人民群众身心受到伤害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本预案由区卫生健康局制定。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