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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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完成工作的方法,是爱惜每一分钟!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圆满实现 在 “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2021年6月24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xx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院执行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推动我院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上下同心

2、、义无反顾,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以坚定的信念、必胜的信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确保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逐步探索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加强信用惩戒等,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就是要求进一步提高

3、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省高院及xx中院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举全法院之力,借助社会力量,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下面,我对执行工作强调几个问题。 一、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到位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最高法院站位全局、充分论证、反复研判的结果,是最高法院向中央和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党组的重大职责担当,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坚决拥护。全院干警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一)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服务大局的应有之义。“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当前,全市经济发展正处于结构性

4、改革的关键期和困难期,改革推进过程中所产生和积累的矛盾,会在司法层面集中反映,公司解散、强制清算、企业破产、股权转让、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纠纷日益增多。但是案件财产查找难、变现难、部分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司法裁判最终落到实处、执行到位,直接关乎法院裁判的权威,关乎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法院的评价,更关乎以司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目标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

5、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今年4月20日、5月24日、6月14日,最高法院、省高院及xx中院先后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代表我院在全市动员会上作了表态发言,签订了责任状,立下了“军令状”。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法院人的时代课题。重任在肩,时不我待,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一切举措抓实抓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基本解决执行难

6、,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司法公正,不只是裁判结果的公平正义,更包括裁判结果得以有效执行,否则,司法公正便没有说服力。执行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这一公里能否打通,关乎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评价,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知。近年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问题,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公开的深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的日趋规范以及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立案难、诉讼难”的问题大有好转,但每年的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中,“执行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既有执行队伍方面的因素,也有强制执行力度不够、手段措

7、施不多、信息不公开等方面的问题。“执行难”已经成为我们法院当前工作的最大短板。全市法院必须勇于担当、迎头赶上,以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契机,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三)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切实兑现群众诉讼权益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执行案件不断增多,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人民群众迫切渴望法院行使强制执行权,尽快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因人口流动性大、社会诚信机制尚不健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方式花样翻新等原因,一些“老赖”从转移、隐匿财产到最后自己“人间蒸发”,执行人员捏不住他们的“七寸”,胜诉当事人无可奈何、苦不堪言,最终把矛盾焦点转移到法

8、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的“感受”二字,不仅与我们案件的审判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我们执行工作的成效密切相关。只有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的执行,胜诉方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公正,真正增强对司法的信赖,对法治规则的认同和遵守。(四)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推动法院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逐步探索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加强信用惩戒等,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与此同时,我们在应对执行案件增长

9、上,机制措施调整不够,应对不足;一些干警自我要求不严,学习劲头不足,业务能力不佳,执法办案不规范,工作不在状态,得过且过;少数领导和干警说和做不统一,工作“不严不实”;部分干警案件在手,消极执行、选择执行,谁也奈何不得,甚至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等等。法院工作要进一步取得突破,必须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瞄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健全机制,真抓实干,以敢打必胜的精神彻底扭转执行工作局面。总之,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使命意识、机遇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和中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周强院长代表全国法院作出的庄严承诺上来,振奋精神、迅速行动、以最大的

10、决心,最强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二、把握要求,迅速部署到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必须遵循新时期执行工作基本规律,既要有担当、有勇气,背水一战,同时必须目标明确,脚踏实地抓落实。(一)明确基本目标。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依靠党的领导和全社会支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款物管理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执行联动体系以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以及各种配套措施,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

11、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内部少数人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明确规范;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二)客观认识和分析执行难。最高法院提出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当事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及时得到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者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以及人民法院内部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力、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等执行不力或者执行失范的现

12、象。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属于“执行不能”的范畴,是当事人自己必须承担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我们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集中力量,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问题,首先要在案件清理中做好区分,并且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及社会各界讲清楚、说明白,赢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要迅速动员部署。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021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到60%以

13、上;2021年6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7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占70%以上;2021年1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8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占80%以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全院要迅速行动起来,迅速安排部署。一是要迅速做好案件摸底排查工作。全市法院要抓紧时间,做好积案的清理排查工作,在清理过程中,要分门别类查实未结案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以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其剔除出执行难范畴,集中精力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执行积案得到清理,并且不再出现新的积案。二是要着力抓好执行案款清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14、察院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国法院执行案款开展集中清理活动,集中解决执行案款兑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是破解“执行难”攻坚战的“第一枪”,周强院长说:这第一枪就是朝自己开枪,首先从解决我们法院自己的问题入手。长期以来,执行案款底数不清、管理混乱,甚至存在被挪用、贪污的重大隐患。对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坚决、彻底地进行清理,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已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在2021年9月15日之前全部清理完毕,10月1日以后,省高院、省检察院将联合组成检查组,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抽查、督促纠正。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将坚决依法追究责任。最高人

15、民法院将从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软件系统中自动提取数据,结合各地书面报告,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清理情况通报。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行动起来,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及中院的部署要求,对执行案款进行清账,违规未支付的案款要全部支付出去,确保在9月底前整改完毕。要一边摸清底数,一边发放案款。对于来源不明的,要以款找案;无法一一对应的,要建立专门台帐和账户,分类加以管理。财务、纪检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逐笔逐项地进行梳理和分类登记,理清旧账。对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要查清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清理工作不力,被上级法院通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最终,要通过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

16、中存在的问题、漏洞,查找原因,建立健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不再出现新的滞留问题。三、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到位(一)推进执行规范化。执行规范化是提升执行质效,保证执行公正的根本途径,也是严防执行腐败的有效保障。执行规范化的目标,就是要解决乱执行、消极执行、低效执行、执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一是要深化执行信息公开。要贯彻落实执行回告制度,案件执行的主要节点和措施都要及时回告给当事人;要加大执行裁定上网工作力度,更新完善法院外网内容,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流程、执行措施等内容,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要严格案件信息录入,确保所有案件纳入网络范围,通过信息化杜绝“抽屉案”、体外循环案,不断强化节点管控、信息公开,切实解决执行乱、执行慢等现象。二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为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增强实际执行效果,针对一人一执到底,效率低下,监督困难的原有模式,根据自身实际,我们已经于2021年开始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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