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征管及退税操作培训动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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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个人所得税法 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new personal income tax law policy collection and operation training personal income tax law policy,宣讲人:某某某 时间:20XX.XX,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操 作,征 管,税 法,政 策,目 录,税 法,改 革,税 法,改 革,个税改革概述,第一部分,tax basic knowledge training of enterprise training tax basic training of enterprise training tax

2、basic knowledge,01,个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定义,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主要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组织税收收入,立法5个征税项目减除费用标准800元, 第1次修正“三税合一”征税项目增加到11个,第2次修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始征税,税率20%,第3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1600元增加自行申报和扣缴申报规定,第4次修正储蓄存款利息税率,由20%降低为5%。第5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2000元,第6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3500元调整税率和纳税期限,1.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2.综合

3、与分类3.调整税率级距,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支付所得单位或个人,所得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税 法,改 革,改革主要内容,第二部分,tax basic knowledge training of enterprise training tax basic training of enterprise training tax basic knowledge,02,主要变化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简

4、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完善扣除模式,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变革征管方式,优化税率结构,健全社会配套,主要变化 综合所得 征税范围,主要变化 综合所得 征税范围,主要变化 完善扣除模式,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主要变化 提高基本 减除费用 标准到 5000元/月,基本养老保险8,专项扣除(维持不变,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5-12,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主要变化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

5、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如何分配?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因病休学呢?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

6、享受政策,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有变化)注:新增“中国境内”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接受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有变化)注:原征求意见稿为“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纳税人

7、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的区别?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48个月吗?48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减除医保报销部分,对纳税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一定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有变化)注:新增“减除医

8、保报销部分”,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待定,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有变化)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有变化,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

9、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有关问题,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有年限要求吗?首套贷款利率有全国统一标准吗?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200元; (有变化)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0

10、00元; (有变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11、、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住房租金扣除有关问题,为什么住房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统一标准扣除? 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 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被赡养人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 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

12、数加倍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是谁,为什么没有将配偶的父母纳入扣除范围,实施赡养老人扣除需要哪些部门协同配合,主要变化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办理子女教育扣除需提供以下等信息,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接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就读学校全称,就读国家(地区)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50%或100%)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接受教育的资料,纳税人方面,自行判断,申报扣除,提供资料,员工向单位财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

13、人应当接收,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告表,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可以选择预扣预缴环节,由扣缴单位预扣工薪所得税款时进行扣除,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税务局、手机端、网页端等网上办税渠道)、电子模板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也可以选择本人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环节自主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

14、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需仔细保留扣缴单位向本人提供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要依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仔细保管专项附加扣除有关资料凭证,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5年内留存备查,以便税务机关后续开展事后抽查时使用。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扣缴的其他所得,应当在代扣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预扣预缴的工资薪金所得,除纳税人另有

15、要求,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我是单位财务,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员工提交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申报,将可扣除金额填至扣缴报告表,办理扣除计算税款,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某员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为23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方法1:超额累进原理分段计算23000-5000=18000=3000+9000+6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03+9000*0.10+6000*0.20=2190(元)方法2:速算扣除数法直接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00-5000)*0

16、.2-1410=219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收入额的确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收入全额作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扣除20%的费用作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收入额的确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扣除20%的费用作为收入额,稿酬所得,扣除20%的费用再减按70%计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的具体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月份数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提供扣缴客户端,由单位录入当月收入、扣除等金额后,自动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自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起累计至当期的应纳税款、扣减已纳税款后,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当期应纳的税款。可以实现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且在单位办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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