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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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AO KE ER WANG LUO KE JI YOU XIAN GONG SI为美好的明天加油 茶陵县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茶政办函20081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茶陵县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茶陵县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3.预防预警机制3.1 预警信息3.2 信息采集3.3 预警发布3.

2、4 预防控制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4.2 应急响应行动4.3 信息报送和处理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善后工作5.1 善后处置5.2 协调救助6.应急保障6.1 资金保障6.2 物资保障6.3 信息保障7.监督管理7.1 宣传、培训和演练7.2 奖励与责任7.3 监督检查8.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预案解释部门8.4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

3、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涉及动物疫情、农业生物灾害的,按相关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3)协同应对、快速处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能迅

4、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茶陵县农业生产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畜牧、农机、商务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收集、整理全县农业自然灾害信息

5、,向上级报告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制定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方案,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疫苗、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2.2.2 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核查全县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预案;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安排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了解和督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做好其它日常工作。2.2.3 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业局 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协调灾区农民外出务工;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监测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发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警报和防治信息,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防治;制定灾后生产技术方案,指导、落实各项农业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县发展

7、和改革局 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畜牧水产局 收集和反映全县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乡镇组织饲草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收集、反映渔业灾情;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组织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督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组织检查水库、鱼塘的安全状况及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县农机局 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和农机抗灾“110”,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县商务局 指导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乡镇企业加固厂房等设施,协助落实企业抗

8、灾救灾责任制;督促企业组织人员和物资的安全转移,指导受灾的乡镇企业恢复生产。3.预防预警机制3.1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情、汛情信息,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3.2 信息采集3.2.1 采集途径:适时与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畅通信息交换渠道,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县农业局与各乡镇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3.2.2 采集内容:主要包括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渔业受灾面积;农作物、畜禽、饲料、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县内水库、乡镇企业厂房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

9、济损失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3.3 预警发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1)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2)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当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4)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3.4 预防控制3.4.1 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3.4.2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10、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3.4.3 修订完善不同类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3.4.4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疫苗、消毒液、防护用品、肥料和饲草等救灾物资,督导县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3.4.5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发生前,及时

11、组织人员、设备转移。3.4.6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县人民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级)、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级)四级。4.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级:(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乡镇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5%10%,或受灾面积达到36万亩的。

12、(2)某个乡镇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0%15%,或受灾面积达到36万亩的。(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4.1.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级:(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乡镇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10%15%,或受灾面积达到69万亩的。(2)某个乡镇发生农业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912万亩的。(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4.1.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级:(1)发生涉

13、及相邻两个以上乡镇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912万亩的。(2)某个乡镇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总面积的20%25%,或受灾面积达到1215万亩的。(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4.1.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级:(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乡镇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的。(2)某个乡镇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

14、或受灾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的。(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4.2 应急响应行动在主汛期(每年68月),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4.2.1 级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和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2.2 级(1)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

15、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争取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救灾备荒种子。(5)监督相关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4.2.3 级(1)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

16、生产恢复意见,争取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根据灾区要求,请示上级农业部动用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5)监督相关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4.2.4 级(1)县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交情况报告上级政府部门和农业部门。重大问题报请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及时争取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及时请示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5)监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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