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学案例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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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政府学案例分析题案例一:房价高企的关联方和成因答:圈地运动:就是近几年房地产开发热和开发区热,从农民那里低价征收土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房价居高不下,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诟病。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及其相关部委陆续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但收效甚微。1.地方政府、新闻媒体、学术精英和房地产商所起的作用。地产商以赚取最大利润为核心;地方官员为房地产业推波助澜,从中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金即土地财政和 GDP 快速增长的政绩;学术精英引导公共预期,影响政府决策,获得地产商的“好处费” ;各类媒体为地产商制造舆论,从中获得广告回报。2.房地产市场中的相关各方,一些地方政府、新闻媒体、学

2、术精英和房地产商具有共同利益。它们在共同利益的纠结之下,为了实现本集团的更大利益,它也会凭借本利益集团的综合实力对政府决策施加重要影响,不仅具有强大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善于消解国家宏观调控,“扭曲”国家政策“为我所用” 。3.为了解决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问题,打破这些利益链条,就必须综合运用多种利益工具进行治理,才能收到预期效果。案例二:杭州推行全程开放式决策2009年,杭州市政府推行“开放式决策” ,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创新探索。 “开放式决策”的基本原则是以民主促决策,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落实市民参政议政权利,主要特征是“公开、透明、参与、互动” 。 “开

3、放”的理念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包括决策事项的酝酿、调研、起草、论证,直至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以及决策的实施,都是开放的、民主的,既向市民开放,又向媒体开放。问题:1.开放式决策保障了公民的那些权利?2.请用治理理论分析开放式决策的作用。答:1.开放式决策,最大受益者是广大市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知情权。通过建立政府决策事前公示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制度、市政府常务会网络视频直播互动交流等,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政府的重要决策,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二是扩大参与权和表达权。以往政府决策中,一般民众很难走近决策层面,更少有

4、机会通过“正式官方途径” 表达意愿。开放式决策使市民有机会与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政府官员一起,面对面地就廉租房、大学生创业、环卫工人待遇、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平等展开交流讨论,充分地直接地真实地表达意见和诉求。三是落实监督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直接坐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现场,构筑起第一道监督防线,促使决策更符合民意。实行“开放式决策”使得权力在决策的每时每刻、每个环节都受到严密的监督,督促决策者牢记公仆责任,从而避免权力寻租、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拍脑袋决策的发生,使决策更符合民意。政府也是本项目的直接受益者。一方面, “开放式决策”塑造了民本政府的新形象。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以及决策的

5、科学性、群众认同度的提高是“开放式决策 ”带来的直接效果。另一方面,开放的政府形象成为宝贵的行政资源。开放的政府形象体现政府信誉,能激励公务员与市民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开放的政府形象决定政府的号召力,能动员市民同心同德,同舟共济,战胜困难;开放的政府形象代表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全心全意为市民谋利益,尊重市民,市民就会信任和支持政府;开放的政府形象引领社会道德,负责、高效的政府信誉,公开、公正和求真务实的从政道德,必然带动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2、作用:一是从集权走向分权是未来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的方向之一。未来我国地方政府创新将遵循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朝这个方面发展,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意味着公民与

6、地方政府有更多的合作,意味着有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地方政府的政治管理活动中来,也就意味着公共利益的增大和民主程度的提高。二是政府要放权于社会,从更多的管理领域中解放出来,让民间组织或公民自己去管理,这也会减少许多行政管理的环节,实质性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三是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牢牢握住手中的权力不放,不理会百姓的真实想法与心声,将“为民服务”变为“为自己服务” 。 “开放式决策”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成为政府与社会公众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等重要问题上加强互动、达成共识的重要机制。这既有利于保证不同利益群体通过合法的民主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又有利于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统筹兼顾各个阶层的利益,从而把

7、民意的表达与吸收作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将有利于决策的实施,最终以分权的形式达到集权的效果。案例三:查处“新丰”案警醒地方投资冲动2003年,内蒙古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三个增速全国第一的“奇迹” 。2006年上半年,内蒙古 GDP 增速高达18.2%,工业增长率为29.8%,都居全国之首。然而,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代中国,内蒙古却遭到中央的严厉批评。2006年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的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严肃处理,并对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所有违规电站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不仅如此,中

8、央要求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及两位副主席作出书面检查,对自治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省级政府因执行中央政令不力而被通报批评,这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是不过见的。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很显然,这是一场很典型的“中国式”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案例。就事件本身来说,是中央处于上风,并且很有力地解决了违反中央宏观调控的事件。分析人士认为, 这一行政措施与两年前处理江苏“铁本”类似,将有力阻遏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的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存在越权审批、违规批准征地、虚假申报、突击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序等严重问题,尤其是在有关部门将其确定为违规项目、明令停工后

9、,建设施工仍未得到制止。 然而,我们不仅想知道,深层次的问题得到解决了没有?“新丰案”的解决带有很强烈的行政色彩。仅就本案例而言,中央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实力悬殊,在地位、实力、政治资源、合法性等方面,中央政府明显处于优势地位,这是一场没有太多悬念的博弈。甫一开始,胜负立判,主动权一直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国务院可以派出七个部委的调查组调查内蒙古,中央可以根据需要对地方进行调查,什么时间可以调查,调查的权限、范围、程序、人员组成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完全由中央根据局势来“便宜行事” ,但地方并不享有对中央的调查权,因为中央一旦下决心解决“不服从大局”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则必然会受到处理。问题:1.

10、我国当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存在什么问题?答:从本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是单一制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问题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简单理解为“地方服从中央,局部服从大局” ,这往往容易导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有时甚至很突出。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一直没有走出“集权分权再集权再分权” 、权力“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恶性循环。集权时,地方政府完全依附于中央,失去了活力和积极性;放权时,中央的权威被削弱,宏观调控乏力,形成“弱中央、强地方”不协调局面。2.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答:解决中央和地

11、方政府间矛盾的策略主要有三点:第一,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第二,加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法制化建设;第三,建立中央和地方纠纷解决机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人们在对待中央和地方关系上逐渐形成了一定共识:一是维护中央权威;二是地方大有可为;三是权责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克服过去中央和地方之间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甚至互相干扰,互相推诿等问题。案例三:地税部门为何敢对抗国家税务总局法令或政令是很严肃的事情。对一个国家而言,中央的政令和法律在地方得不到有效执行,这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在我们这儿,这确是一个问题。我记得国家税务总局在新个税法通过后,曾经下文强调不管哪

12、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 9 月发,一律按新税法执行。而在媒体曝出一些地方两套执行标准后,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文强调了这一点。由此可见,某些地税部门不管总局两次发文,确实有对抗中央政令的勇气。那么,地方税务官的这种傲慢态度从何而来?从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解释来看,其实并非不知道中央的政令,虽然打着软件未能升级的理由,但这个原因是说不通的。因为新税法之所以在通过后不是立即而是拖后两月实施,就是考虑了一个新旧衔接,包括计算机的软件更新因素。两月的时间足以将影响新税法实施的一些技术问题解决。如果到 9 月软件还未升级更新,只能说是工作不得力,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才是,哪还敢对纳税人造次?现在事情反过来,只能讲原

13、因在于,在纳税人与税务人员的关系上,或者更一般地说,在普通公民与一些公职人员的关系上,我们长期存在的主仆错位。上述地方税务局在解释为什么这样做时,还有一个理由是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显然,这里所说的“上面”不会是指税务总局,也可能不是指省税务局,而是直接管着他们的上级税务部门。这可能是他们不执行中央政令的真正原因,而所谓软件未能升级不过是一个借口。如果我的猜想没错,那么,这就说明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官员并非是一般地不执行上面的政令,他们只是不执行最上面即中央层级的命令和政令,对于直接的上司指令,则是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也很好解释,因为尽管中央的政令最权威,法律效应最大,但奈何地方尤其是基层部门的官员

14、不是由中央部门直接任命,因此,他们不执行中央政令并不会有什么代价,但对顶头上司的指令则不然,虽然也许不至于丢官,年终政绩考核肯定是要受到影响的,仕途或许会出现一些波折。这就造成了体制中一个常见的怪现象:所谓对上负责,不是指对政令和法律本身负责,也不是指对中央这个最大权威负责,而是指对负有直接人事任免权或管辖权的那个上级负责,只对他忠诚。此乃官员体制中的一个致命伤。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导致所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形发生。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后,放权分利的实施,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地方政府或部门在微观领域内获得了较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并由此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利益,地方和中央,或地

15、方政府的各层级之间,不再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也不是中央或上级部门的派出机构,而是变成了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作者邓聿文,2011年 09 月 14 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问题:1.我国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是什么?2.该案例反映出我国当前地方政治制度存在什么问题?案例分析:1.理论上,我国地方政府是混合体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来源是双重的,即来自于上级政府的授权,同时也来自于同级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授予。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划分不清,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中央政府的放权让利,使得地方政府或部门在微观领域内获得了较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并因此有了自己独立的利益,加之对地方官员的考评机制不合理即 GDP 挂帅的政绩观,地方人大对同级政府监督不力或者缺失,导致官员只对上负责,忽视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忽视对选民负责,选民即纳税人的权利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2.从本案例来说,它反映了我国地方政治制度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划分不明确,更没有走上法治化的道路。二是在地方权力结构方面,政府权力过于集中,同级人大的权力监督弱化或缺失,导致对同级政府的监督不力,无法有效制约政府及其官员。三是地方政府在干部选拔制度和人事制度上存在明显缺陷,官员获得权力主要来自于上级党委,另外对地方官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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