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钉围护的管理办法1.doc(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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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钉墙施工管理细则(暂行)方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为规范公司土钉墙施工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项目部在土钉墙施工中严格执行。编制审核审定批准1总则1.1针对目前基坑围护-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本文件。1.2应具有正式土钉墙施工设计图及说明,并通过评审。1.3按公司分包管理要求,对分包方进行考核、审批。1.4按公司的分包方技术管理制度进行管理。1.5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书面合同。2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2.1按设计图纸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认真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动。2.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现行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各项工序的原始记录,并汇编成文、成图

2、,提交完整成果资料。2.3质保期限:保证地下建筑施工安全至0.000结构完成,若在此期间因为支护问题造成的损失(含土体滑移损坏工程桩),均由分包方负责。2.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的现场管理、进场设备、原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及资金控制。2.5基坑支护工程费用,一般一次性包死(以总包与建设方的合同或协议为依据),特殊情况协商解决。2.6分包单位对现场勘察负责。3施工准备3.1要求分包单位提供进场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设备一览表,检查人员及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3.2要求提供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对土钉按分层进行编号。3.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3.3.1编制依据3.3.2工程概况、场地

3、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3.3.3施工组织管理。3.4施工部署3. 4.1土钉支护施工平面布置。3. 4.2降水及排水方案。3.5土钉支护施工方法和顺序3.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3.7施工监测及控制3.8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措施3.9基坑支护开挖中应急技术措施3.10施工进度计划3.11成果资料3.12附录3.12.1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3.12.2基坑支护设计平面图3.12.3基坑支护设计剖面图3.12.4基坑支护设计排水系统图3.12.5基坑支护设计监测点布置图3.12.6施工进度计划表3.4现场备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有关资料。4施工过程4.1总包方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要求分包方提供材料

4、的有关资料。(合格证、复检等)并对进场的材料数量(钢管、水泥等)进行监控。4.2土钉每步施工的一般流程如下:4.2.1开挖工作面修整边坡;4.2.2设置土钉(置入钢管、注浆、补浆);4.2.3铺设固定钢筋网;4.2.4喷射混凝土面层;特殊情况可调整上述顺序。4.2.4排水措施4.3土钉的设置:4.3.1土钉成孔前,应按设计要求定出孔位并作出标记和编号。孔位(钢管)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00mm,钻孔的倾角误差不大于5%,孔径允许偏差为-5+20 mm,孔深允许偏差为50mm。成孔过程中遇有障碍物继续调整孔位,不得影响支护安全。4.3.2钢管置入要做好记录,包括钢管的接长。4.3.3土钉钢筋(或钢管

5、)置入孔中前,应先设置定位支架,保证钢筋(或钢管)处于钻孔的中心部位,支架可为金属或塑料件。4.3.4土钉钢筋(或钢管)置入孔中后,可采用重力孔、低压(0.40.6Mpa)或高压(12 Mpa)方法注浆填孔。水平孔应采用低压或高压方法注浆。压力注浆时应在钻孔口部位设置止浆塞(如为分段注浆,止浆塞置于钻孔内的规定的中间位置),注满后保持压力35min。重力注浆以满孔为止,但在初凝前需补浆12次。4.3.5注浆用水泥砂浆的水灰比不宜超过0.40.45,当用水泥净浆时的水灰比不宜超过0.450.5,并宜加入适量的速凝剂等外加剂用以促进早凝和控制泌水。施工时当浆体工作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外加高效减水剂,

6、不准任意加大用水量。浆体应搅拌均匀并立即使用,开始注浆前、中途停顿或作业完毕后须用水冲洗管路。4.3.6 注浆砂浆强度试块采用707070(mm)立方体试件经标准养护后测定,每批至少留取3组(每组3块)试件,给出3天和28天强度。4.3.7当土钉钢筋(或钢管)端部通过锁定筋与面层内的加强筋及钢筋网连接时,其相互之间应可靠焊牢。当土钉端部通过其他形式的焊接件与面层相连时,应事先对焊接强度作出检验。4.4混凝土喷射面层。4.4.1在喷射混凝土前,面层内的钢筋网片应牢固固定在土壁上并符合规定的保护层厚度要求。钢筋网片可用插入土中的钢筋固定,在混凝土喷射下应不出现摆动。4.4.2钢筋网片可用焊接或绑扎

7、而成,网格允许偏差为10mm。钢筋网铺设时每边搭接长度应不少于一个网格边长或200 mm,如为搭焊则焊长不小于网筋直径的10倍。4.4.3喷射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12 mm,水灰比不宜超过0.45,并应通过外加剂来调节所需工作度和早强时间。4.4.4喷射混凝土的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喷头与受喷面距离宜控制在0.81.5米范围内,射流方向垂直指向喷射面,在钢筋网部位,应先喷填钢筋内侧,然后在喷填钢筋外侧,防止在钢筋背面出现空隙。4.4.5为保证施工时喷射混凝土厚度达到规定值,可在边壁面垂直打入短的钢筋段作标志。当面层厚度超过120 mm时,应分两次喷射,每次喷射厚度宜

8、为5070mm。在进行第二层混凝土喷射前时,应仔细清除第一层混凝土表面上的浮浆层和松散碎屑,并喷水使之潮湿。4.4.6喷射混凝土终凝后2小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采取喷水养护57天,或喷涂养护剂。4.4.7喷射混凝土强度可用边长100 mm立方体试块进行测定,制作试块时应将试模底面紧贴边壁,从侧向喷入混凝土,每批至少留取3组(每组3块)试件。4.5土钉现场测试:按设计或监理确认测试点,一般应在专设的非工作土钉上进行抗拔试验,直至破坏。每一典型土层数量不少于1,并不少于3根。4.6施工监测:4.6.1土钉支护的施工监测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4.61.1支护位移的测量;4.6.1.2地表开裂状态(位置、

9、裂宽)的观察及记录;4.6.1.3附近建筑物和重要管线等设施的变形测量和裂缝观察及记录;4.6.1.4基坑渗、漏水和基坑内外的地下水变化。4.6.1.5在支护施工阶段,每天监测不少于12天次;在完成基坑开挖、变形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施工监测过程应持续至整个基坑回填结束、支护退出工作为止。4.6.2对支护位移的量测至少应有基坑边壁顶部的水平位移与垂直沉降,测点位置应选在变形最大或局部地质条件最为不利的地段,测点总数不宜小于3个,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米。当基坑附近有重要建筑物等设施时,也应在相应位置设置测点。宜用精密水准仪和精密经纬仪。必要时还可用测斜仪量测支护土体的水平位移,用收

10、敛计监测位移的稳定过程等。4.6.3应特别注意雨天和雨后监测,对各种可能危及支护的因素(如场地周围生产、生活排水,上下水道、贮水池罐、化粪池渗漏水,人工井点降水的排水,因开挖后土体变形造成管道漏水等)进行仔细观察。4.7土方开挖及排水:4.7.1土钉支护应按设计规定的分层开挖深度顺序施工,在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土钉与喷混凝土以前,不得进行下一层深度的开挖。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允许在距离边坡四周10m米的基坑中部自由开挖,但应注意与分层作业区开挖相协调。4.7.2支护分层开挖深度和施工作业顺序应保证修整后的裸露边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自立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一般为24小时)完成支护,即及时设置土钉或喷射

11、混凝土。基坑在水平方向的开挖也应分段进行,根据挖土机性能,可取2倍挖掘半径宽度。 应尽量缩短边壁土体的裸露时间。对于自稳能力差的土体如高含水量的粘性土和无天然粘结力的砂土应立即进行支护。4.7.3排水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挡墙,排水沟,集水井。4.7.4基坑四周支护范围外的地表应予以修整,设排水沟和硬地面,防止地表水向坑内渗透。靠近基坑坡顶宽24米的地面应适当垫高,形成向外坡水,便于水流远离边坡。4.8验收及资料的提交:4.8.1土钉支护的施工应在监理的旁站与下进行。现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随时观察和检查施工过程,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并最终参与工程的验收。4.8.2土钉支护施工所用原材料(水泥、

12、砂石、混凝土外加剂、钢管、钢筋等)的质量要求以及各种材料性能的测定,均应以现行的国家标准为依据。4.8.3支护的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过程,及时向总包方提交以下资料:4.8.3.1工程调查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图;4.8.3.2竣工图;4.8.3.3各种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材料试验报告;4.8.3.4土方开挖记录;4.8.3.5钻孔记录(钻孔尺寸误差、孔壁质量以及钻取土样特征等);4.8.3.6注浆记录以及浆体的试件强度试验报告等;4.8.3.7喷射混凝土记录(面层厚度检测数据,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等);4.8.3.8设计变更及重要问题处理文件。4.8.3.9土钉抗拨测试报告;4.8.3.10支护位移、沉降及周围地表、地物等各项监测内容的量测记录与观察报告。4.8.3.1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4.8.3.12专业间中间交接记录4.8.4支护工程竣工后,应由总包方组织发包单位、监理方和支护的施工分包方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验收,认定合格后签字。工程验收时,支护的分包方应提供竣工图以及工程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4.8.5在支护竣工后的规定使用期限内,支护分包方应继续对支护的变形进行监测。(参考资料:JGJ120-99、CECS96:97 、GB50330-2002、GB50010-2002) 20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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