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全真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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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全真试题及答案 二、资料1.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表现形式,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态,与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党政机关是国家秘密生成的重要源头和运转枢纽,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秘密信息及载体制作、使用和处理的主要承担者。现代社会,特别是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并广泛应用于机关办公系统的情况下,一方面国家秘密存在的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秘密的载体由纸介质为主扩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另一方面,随着保密知识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工作要求更加严格,因此,亟须对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不

2、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2.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政府网站日益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形式。据权威部门统计数据,2008年中央部委政府网站的普及率达到96.1%,省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9.1%。政府网站由于其公开及时、辐射广泛、获取便捷、信息完整,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导方式。与此同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导致泄密的问题日趋严重。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门户网站违法披露国家秘密信息事件呈上升趋势,在泄密事件中所占比例也迅速攀升。3.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导致泄密的原因很多。一些涉密人员严重缺乏做好

3、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保密观念滞后,不了解高技术窃密的基本常识,对基本的防范手段不知不会,也就意识不到违规操作造成泄密的严重后果。2008年6月,某单位发生一起计算机泄密事件,责任人王某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谈到泄密原因时,王某说:“我平时都没有注意到非涉密计算机不能处理涉密信息的规定,电脑里的东西就跟柜子里放的东西一样,要是你不把电脑里的东西拷贝给人,别人怎么会拿走呢?”有些涉密人员虽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常识,但由于工作繁忙,疏忽大意,犯了一些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导致泄密。2008年10月,某单位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调查发现,该文件资料并不属于计算机使用人赵某的知悉范围

4、。原来在3年前,赵某在维修本单位某干部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时,为了防止电子文档丢失,就将其中的文件资料复制到移动硬盘中备份。然而,维修完成后,他忘记将硬盘中的文件清除,之后又违规将该移动硬盘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导致泄密。在近期发生的泄密事件中,相当一部分泄密责任人都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大多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广泛搜集各种资料,以方便查阅,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却忽视了有关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某一泄密事件的责任人刘某在谈到泄密原因时,认为“祸根是源于多年养成的工作习惯”。多年来,他为了工作时查找方便,在计算机中错误地存储了大量不同来源的资料,却忽视了重要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要求,教训深刻。另一

5、泄密事件责任人秦某则称自己“写东西有个毛病,就是见到东西就想留下来”。正是这种不良的工作习惯致使他们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数量惊人,泄露后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不可忽视的是一些工作人员还存在着不少错误认识,如无密可保、密不可保和盲目自信等。7.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严禁在普通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这是因为普通电话属于明传通信工具,不具有保密功能。手机通信传输系统,是开放的无线通信系统,通信信号是在空中传输的,只要有相应技术设备,就可以截听通话内容。手机易被用于遥控窃听,通过遥控操作,使之从关机或待机状态转换

6、为通话状态,在无振动、无屏幕显示的情况下,将周围的声音发射出去。同时,手机还可以与互联网无线连接,所以在手机通话中谈论涉密内容或用手机发送涉密信息,很容易造成泄密。8.2008年5月1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在该条例中规定了保密审查的相关要求。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这一规定,确定了保密审查的主要原则。一是“谁公开谁审查”。按照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

7、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之一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与此相适应,“谁公开谁负责”。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了行政机关未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和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法律责任。二是事前审查程序要合法,即保密审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要合法,即保密审查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审查标准。9.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据此,保

8、密审查内容应做到“四看”:一看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二看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三看是否涉及个人隐私,四看是否涉及敏感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秘密。10.条例还规定了保密审查的方式和程序。其中目录审查是对本机关、单位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目录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依据,应当对照保密范围进行审查。信息审查包括对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查。保密审查程序为:一般审查程序。条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从工作实践看,一般审查可分为: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和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审查批准。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文字记载,存档备查。不明确事项审查程序。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

9、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据此,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不明确的,应报送保密工作部门审查确定,同时听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对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不能确定的,应当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定。特殊情况处理程序。拟公开上级或者同级其他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应经信息产业机关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但是,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机关在进行保密审查后,可以公开下级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对于仍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信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应当首先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解密,之后再进行保密审查,确

10、定是否可以公开;对秘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信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仍然应当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11.瑞典1766年制定了有关著述与出版自由的法律,此后许多国家相继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其中包括信息豁免公开及相应的审查制度。豁免公开的信息就是可以或应当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换言之,就是要予以保密的信息。豁免公开的范围通常包括国家秘密、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决策前的内部讨论信息、侦查和刑事执法信息、其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等。决定豁免公开主要通过利益平衡。以英国2000年信息公开法为例,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利益,即通过信息公开获取的利益不能以损

11、害公共利益为代价。如果一项特定的信息一旦公开,将会或者可能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该项信息就应当不予公开。二是第三方利益,即通过信息公开获取的利益不能损害第三方利益。豁免公开可以分为绝对豁免公开信息和一般豁免公开信息。对绝对豁免公开信息,行政机关不仅可以不予公开,还可以拒绝告诉信息申请人,政府是否拥有该信息。因为对某些信息来讲,政府只要回答是否拥有,就已构成披露。关于由谁决定信息可否公开以及怎样审查,大体有三种做法,一是由行政机关首长负责,二是由信息专员负责,三是由专门委员会负责。有的国家的信息公开法还对保密审查中涉及部门之间的协调作出了规定。12.在当前我们有些政府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

12、在错误的认识和做法。如某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告知网站信息管理员,除会议纪要、请示报告不能刊登在互联网上,其他都能公开,结果网站信息管理员将数份涉密文件刊登在互联网上,造成泄密。再如某政府部门收到上级发送的机密级文件后,有关负责同志违反规定擅自批准将文件进行了转发,并将转发文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发布,造成泄密。13.南方某市政府网站发生的网络事件可以说是较典型的。2006年11月5日上午,南方某省保密局督查处干部小陈在例行上网搜索中,发现一个地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完整刊登了一篇当地领导在某涉密会议上的讲话。凭着职业敏感性他马上判断此文属机密级国家秘密。小陈还在该网站的“政策信息”栏目中发

13、现,贴着“中央C部委关于某项政策的调整意见”的标题和内容摘要。他点击“摘要”后的“详文”进入该网页。赫然发现上面登载的竟是一份中央C部委文件的全文。小陈拉动鼠标浏览全文,并未看到标注有五角星和密级。从文件的标题上,小陈知道这份文件的内容涉及到许多企业的利益,其中谈到的问题正是目前网上爆炒的热点,经常上网的他对此略知一二。但是,中央C部委文件是否涉密他尚不清楚。下线后,小陈和处长一起向省保密局领导做了汇报。按照领导的要求,他随后通过专线电话向该市保密局取得联系,并赶赴该市实地调查和了解情况。关于当地领导在某涉密会议上的讲话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10月30日,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处的工作人员王某在

14、更新市政府门户网按照市里的有关规定,所有信息上传门户网站前都要进行保密审核。王某拿着复印好的文件,找到了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处副处长孙某,请他审核把关,不想正赶上孙某忙于其他工作。急匆匆的孙某没有审看文件,他告诉王某:领导讲话可以公开。王某遂将复印的讲话稿刊登在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小陈随后询问第二份文件是否涉密和上网过程,该市办公室主任答复,这的确是一份涉密文件,是5月下旬中央C部委作为国家秘密文件下发的。“是通过机要渠道下发的,我这里有收件登记。”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小陈发现情况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该市近年来经济发展很快,市内有出口保税区、工业开发区等,聚集了众多的国内企业和“三资”企业。市政府

15、领导要求网站为企业和用户着想,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布国家和地方相关信息。该政府网站努力及时发布政策信息、答疑解惑,受到企业和用户的欢迎。但同时,政务网站工作人员也有苦衷,主要是信息量大,而人手少,当相关责任人外出办事或请假时,就由其他人代做。那天,市政府办公室打电话给网站,让他们来人,说是上级单位有新精神,要在网上发布。恰逢那个责任人不在,于是负责技术维护的网管代替去的办公室。到了办公室,网管看到那份涉密文件后,正要做摘录,办公室一位干部拿出一个优盘,说这里有电子文本,可以拿回去摘录编辑,同时让他只摘录要点,不能全文转载,优盘要及时归还。那位网管当然很清楚这份文件的关注度很高,在抢新闻意识的

16、驱动下,他还是忍不住把文件全文贴到网页上发布了,最终酿成了泄密案。在小陈了解网站工作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时,领导一个劲儿地表示本单位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经常搞保密宣传教育,但一说起相关责任和保密制度就有点王顾左右而言他,显得底气不足。当小陈看到该单位的工作制度时,发现这些规定不够细致,只有工作流程和大致分工等,且还存在严重缺陷:涉密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空白;保密责任规定,空白;违规处罚规定,还是空白。整个网站管理制度中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只有“要注意保守国家秘密”、“要开展保密教育”等区区几句话。14.当今世界各大国无不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其中,美国向来以严厉著称。自1940年富兰克林罗斯福颁布第8381号总统行政命令部分军事关键设施或设备的确定以来,美国已先后颁布了9个总统行政命令,详细、系统地规定了美国的定密、保密制度。其中,现行有效的是前总统布什在“911”事件后颁布的第13292号总统令,保密管理措施较之前更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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