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上传人:他**** 文档编号:169982063 上传时间:2021-02-28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章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摘要。近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据统计,我国城镇化率已接近50%,城镇化伴随着工业污染转移、乡镇企业污染、信访多发频发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成为摆在环境保护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关键词:城镇化;环境监察;效能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镇区域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同时,人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环境权益诉求剧增,而我国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普遍不高,成为当前制约城镇环境保护的瓶颈。笔者认为当前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必须创新环境监察新模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创新工作机制体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才能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

2、能,迎接城镇化对环境监察执法的挑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一、环境监察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一)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一是环境监察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二是缺乏污染现场监督手段。三是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意识薄弱,监督意识不强,-1和效能。1、环境监察“精细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改变粗放式的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在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跟踪追查要细。一是现场检查要细。要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细查企业的环保审批验收情况;细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细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细查企业的排污费缴纳情况;细查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二是调查取证要细。现场调

3、查取证要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要细;搜集辅助证据要细。三是跟踪追查要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积极督促企业矫正、改进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通过环境约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销号制度等方式,积极跟踪,逐步推进,使环境违法问题真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2、环境监察“网格化”。环境监察工作要改变领导指令性、阶段性的专项环境监察执法的做法,在环境监察执法上要突出“网格化”管理模式。一是划片包干,落实责任管。将所属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划分若干片区,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成若干组,分别对应若干片区,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二是定性区分,规范监管频次。定性区分国省控、市控、一般污染源,根据企业性质,划分监管级别,落实监管频次

4、。同时,要加大节假日和夜间监察频次,形成全天候的监管模式。三是及时调度,量化考核。上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常态管理情况的调度工作,适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3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才能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效能,才能适应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才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二篇:浅析如何提高新形势下行政监察效能浅析如何提高新形势下行政监察效能内容摘要。政治价值取向决定行政监察发展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行政监察提出了的新的要求,考察现行行政监察体制的存在缺陷,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对于促进行政管理

5、体系高效运转具有决定性作用。行政监察要立足于法制建设的发展现状,用创新的理念和创新的机制,规范和指导自身的发展和健全,以发挥对行政管理大系统更大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实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关键词:行政监察效能制度创新所谓的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实施行政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所实施的行政监察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专门内部监督。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如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

6、。行政监察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任命的公务员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综合行政行为。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及其公务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实际上就是依法行政的问题。一、提高行政监察效能的必要性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行政管理体系内部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不断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对于提升整个行政管理体系的运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政监察作用的能否有效充分发挥,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能否廉洁高效的重要保障。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步深入,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的领域越来越宽,任务也越来越重。作为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行政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提升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意义。(一)提升行政监察职能是完善党政监督体制的内在要求行

7、政监察机关都是专门的监督机构,是我国党政监督体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充分提升行政监察职能,可以在增进行政效率的同时,促进党政监督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二)提升行政监察职能是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抓好行政管理机关的作风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不但有利于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同时还有利于政府部门认真纠正和处理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改进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密切党群关系,提升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三)提升行政监察职能是深化治本措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需要当前,腐败行

8、为的主体大多数是公务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尤其是反腐败斗争从侧重治标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以后,很多方面涉及到政府部门的业务工作。提升行政监察职能,就是要把行政监察监督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提升行政监察职能是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促进政府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既是行政监察法赋予行政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行政管理机构适应国家民主和法制发展进程的需要,促进行政管理职能不断规范的重要体现。二、我国行政监察效能的现实局限性行政监察体制,指的是行政

9、监察机关为监督主体所形成的体制监督有机整体和运行机制。我国目前的行政监察机制从总体上看,其现实局限性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行政监察对象缺乏均衡性从法理上说,行政监察应当均衡地作用于对象,但在我国往往对行政工作人员监督多,对行政工作机关监督少;对一般公务员监督多,对中高级领导干部监督少,内部监督多,外部监督少,尤其对“第一把手”的监督几乎出现“漏监”,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的监督机制。(二)在监察手段和监察方式上效果差许多监察没深入到内部去,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甚至是做秀的监督,令人失望。等待有人上门反映问题多,主动出击进行监察少。在查阅手段、控制手段上,未能采取先进科学手段;在监察方式上

10、,经常采用定期监督,而专项监督、全面监督、临时监督等方式没被充分使用;在监察过程中,监督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调查取样工具、强制执行手段、档案管理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其结果便是难以开展监察工作。(三)在监察体系上存在缺陷整个监察体系未能形成“主辅匹配,环形封闭”的系统,从而导致诸多不合理现象的出现。如对一些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多层次、多构成的公职不法案件的处理,要么几路人马同时“兴师问罪”,弄得发案单位无所从;要么相互推诿、“踢皮球”,长期拖延不办;要么撒手不管,影响了行政监察的权威和有效性。(四)某些行政领域处于“监督真空”状态有相当一些行政领域处于“监督真空”状态,对违宪行为的监督,

11、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于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国家行为、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决行为的监督。(五)行政内部监督不论从形式到内容都缺乏独立性上、下级之间的一般监督,由于隶属关系导致下对上的监督力度微弱。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监督是“同仁”间的监督,往往是你好我好,难动真格。专门监督虽有专门法律规定,但因监督部门的人员隶属于行政系统内部,受双重领导,财物由政府提供,实际上相对独立性缺失,监督空位。三、提升行政监察效能的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以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广,优势和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行政监察工作只有立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强化中心意识,在服务经济

12、建设大局这一中心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对行政管理机关正常运行的监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就务必要不断提稓行政监察的效能。提升行政监察效能,要立足于监察体制机制的创新,构建和完善长效的行政监察机制。(一)全面均衡地开展行政监察,确保监察对象的全覆盖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这就明确规定了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是监察对象,我们开展的行政监察就要全面对组织和人员产生作用。在抓紧对对行政工作人员监督的同时,强化对行政机关整体行政行为的监察,强化对行政决策过程中

13、起主导作用的行政机关首长的监察,逐步建立以领导干部监察为重点,以行政机关整体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监察机制。同时,在完善监察对象,明确监察重点的基础上,要探索加强对相对特殊行政行为的监察力度,比如对行政机关违宪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于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国家行为、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决行为的监督等,通过建立相应的监察方法和监察标准,不断规范这些类别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二)推进监察方式和监察手段的创新,适应行政职能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行政体制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着,与之相适应,我们的行政监察方式和手段也必然要发

14、生适应性的变化,才能真正地实现监察的目的。当前的行政监察方式应当从专项检查、个案调查向系统监察、绩效评估发展。在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行政机关效能绩效评估工作,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刚性和便于操作的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从行政业绩、行政效率、行政执行力、行政成本等方面对行政机关的职能实现进行综合监察评估。行政监察手段要从传统的“人盯人”向运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发展。通过运用网络技术对施政行为实施全程监控,不断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同时,要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推动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

15、量加强行政监察。(三)完善行政监察的体制,实现有效全面的行政监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在行政管理体系中,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由公开向隐蔽、由个体向集团、由局部向跨部门跨地域、由初始化到智能化发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的行政监察体制建设要更新思路,要适应行政管理的实际发展需要。行政监察体制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为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所体现出来的内部和外部、横向和纵向的职权关系。其核心问题就是行政监察机关之间、行政监察机关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仅是同级政府下属的一个常设机构,其法律地位与其它职能部门平列,很容易受到各种“横向”干扰,不能放开手脚依

16、法开展监察工作,这种状况使得监察机构对同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难以行使监督权。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系统,行政监察机关要与行政机关相分离,提高行政监察机关的法律地位,赋予监察机关与同级政府平等的地位,使监察系统在人、财、物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克服目前监察机关依附于地方政府的弊端,保持其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统一性。另外,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不仅要加大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评议活动,尤其是组织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监督和管理部门的效能、效率和作风进行评议。地方政府在效能监察活动中,可以通过设立行政效能或办事效率投诉中心的形式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行政监察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发展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健全行政监察制度,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政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心得体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