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资质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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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地区安防清除关键词资质在哪儿办理?或有咨询电话也可以。安防工程企业向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省安协受理委托后交资质评定机构进行评定。资质评定机构可以是省安协建立的内设机构,也可以是省安协委托的中介机构。 所以沈阳地区安防资质就在沈阳省安协办理就可以咯。电话就没法找到了建筑智能化资质怎么办理?在哪个单位办理?需要哪些东西?楼上说的是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当地建设局批的,现在只有傻子才办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都是办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可承接1200 的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 ,建设厅批的 Q420028553,资质顾问为你解答智能化

2、资质总 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标 准(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 注册资本金不可少于 8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 960 万元;(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

3、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智能化工程 (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不少于 2 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 1200 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 8 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不少于 2 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 2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 2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 2 名;(

4、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得少于 2 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且要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 资本金不少于 3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 360 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不少于 2 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 600 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

5、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 6 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 1 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 1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 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不少于 2 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 2 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

6、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并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承担业务范围(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 通信系统工程 ;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 、智能卡系统工程;7 、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 、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 、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 ;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 ;13、舞

7、台设施系统工程;(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200 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附 则(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该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 企业资信(2) 中净资产以及(3)、(4) 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该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

8、质认证总则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信部规19991047 号)文件的精神,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工信部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市 )工信部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应部门作为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省市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折叠编辑本段系统特点系统集成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有机构成、系统的效率、系统的完整性、系统的灵活性等,简化系统的复杂性,并最终为企业提供一套切实

9、可行的完整的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的本质就是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一个大型的综合计算机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集成,以及不同厂家产品选型,搭配的集成,系统集成所要达到的目标- 整体性能最优,即所有部件和成分合在一起后不但能工作,而且全系统是低成本的、高效率的、性能匀称的、可扩充性和可维护的系统。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一、二、三、四级。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 2011 年 7 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

10、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11 月 6 日消息,工信部正式公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名单,由浪潮、中软、东软和太极四家企业获得。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 (部)级、行业级、地( 市)级(及其以下) 、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 (市)级(及其以下 )、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 (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折叠编辑本段资质认证申请

11、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2.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3.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合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4.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5.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可对照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确定申请的资质级别。申请特一级资质所需要的条件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 2 亿元;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 以下称一级资质),且取得一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 3 年;3、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 1000 万元,无形

12、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 1000 万元;4、近三年系统集成年收入均不少于 5 亿元;5、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0 平米;6、申报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7、近三年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质检、审计、海关等监管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三、对符合基本条件并申报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将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评定指标(试行)( 见附件) 进行评审和择优认定。特一级资质从 2012 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一次,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四、企业在获得特一级资质期间如不再满足基本条件,其特一级资质证书将予以取消。五、一级资质企业获得特一级资质后,其拥有的

13、一级资质仍然有效,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参与一级资质的年度监督检查和到期换证等工作。六、特一级资质申报和审批程序与一级资质基本一致。(一)申报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向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评审机构根据评定条件和指标出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特一级) 评审报告 ( 以下称评审报告)。(二)通过评审机构评审的企业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报表( 特一级)(以下称申报表)及相关附件;2、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三)地方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通过初审的企业出具推荐函。(四)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初审的企业应向部资质办提交申报表 及相关附件材料、评审报告、地方

14、主管部门推荐函。(五)部资质办组织专家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向通过审批的企业颁发证书。申请三级资质所需要的条件(一) 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 150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 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4500 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

15、少一项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 30%以上(至少不低于 1350 万元) ,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 750 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三) 技术和管理能力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3 年

16、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 3 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 50 万元以上。(四) 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 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 6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 1 名;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折叠编辑本段时间安排(一)系统集成资质评审1、申请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资质评审机构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请登录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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