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邀请招标文件(83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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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州市文化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CZ-17020718-171357招标人: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鄂州市文化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项目邀请函项目编号:HBCZ-17020718-171357致:鄂州市文化中心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州发改投资【2017】173号批准建设;鄂州市会展中心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州发改投资【2017】174号批准建设;鄂州市体育中心项目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州发改投资【2017】172号批准建设。上述项目建设资金

2、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方案征集投标。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鄂州市文化中心:建设地点:鄂州市吴楚大道北侧,吴楚大道以北,孙权大道以西,中央公园西侧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2184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7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95平方米。鄂州市会展中心:建设地点:鄂州市中部吴楚大道北侧,湿地公园以东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51143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2341

3、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43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43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鄂州市体育中心:建设地点:鄂州市中部吴楚大道北侧,规划二十七号路西侧,二十五号路东侧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9719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39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739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4884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8548 平方米。设计周期:投标人接到投标邀请书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40天。工程概算投资限额:鄂州市文化中心约3.8亿元,鄂州市会展中心约7.2亿元,鄂州市体育中心约20.8亿元,投标人设计概算不能超过限额。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方案

4、征集,评选出与经济、适用、美观,立意新颖,针对性强,符合鄂州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工程技术可行的规划设计方案。标段划分(如果有):鄂州市文化中心、鄂州市会展中心、鄂州市体育中心整体进行方案征集,不划分标段。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3)5年内(2012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

5、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2.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你方接受投标邀请,请凭投标邀请函与投标报名文件于2017年8月7日8:30时至2017年8月11日16:30时到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湖北省鄂州市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鄂州市建设局16楼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5)开户行及账号。】购买招

6、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2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4号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5. 联系方式招标人: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邮编: 43600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7、刘平生联系人:胡小康陈丹电话: 0711-3899166 电话: 027-87816666-8209 820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7 年 8月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联系人:刘工电话:0711-389916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9层联系人:胡小康陈丹电话:027-87816666-8209 82011.1.4项目名称鄂州市文化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项目1.1.5项

8、目地点湖北省鄂州市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方案征集,评选出与经济、适用、美观,立意新颖,针对性强,体现鄂州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工程技术可行的规划设计方案。1.3.2设计周期投标人接到投标邀请书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40天1.3.3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3)5年内(2012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1日)至少独立

9、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2.1答疑、澄清投标人要求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12 时 00 分发出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17 时 00 分3.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120 日历日3.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

10、10时00分(北京时间)(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1、 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2、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须在用途或附言、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3、 交纳的保证金以我公司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4)收取投标保证金帐户: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562557524480 行号:84008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3.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4.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设计方案。商务文件、设计方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设

11、计任务书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文化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项目投标文件在2017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2.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0时00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4号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甲方特聘5名或以上单数知名专家作为评委7.2.1定标原则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方案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

12、分并排序,确定得分前5名的设计方案入围。8.1.1履约担保无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入围投标人付费。收取标准:方案入围的投标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本项目设计酬金:经评委会评审,设计成果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并入围的投标人,各得人民币 50 万元整。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及账户账号后方可支付等额酬金。没有入围的投标人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在招标人提供设计酬金后,入围的投标人所提交的全部文本、图纸、电子文档等所有资料及知识产权,招标人可以在该项目后续设计中无条件使用和共享。(2) 知识产权:招标人

13、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含文字、图纸、电子数据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未获得招标人授权的机构或个人对该版权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作其它用途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方案的所有内容均须由投标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者知识产权的内容。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内容:见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6) 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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