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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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目 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3 成员单位职责2.4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3 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3.1 预防3.2 预警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程序4.3 处置措施4.4应急结束5 信息公开6 后期处置6.1 损害评估 6.2 调查处理6.3善后处置7 保障措施7.1 队伍保障7.2 装备物资保障7.3通信保障7.4技术保障7.5治安保障7.6资金保障8 预案管理8.1 应急预案培训8.2

2、应急预案演练8.3 应急预案修订8.4应急预案实施9附件附件1:应急设备清单附件2:专家联系表 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庆云,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3、预案、庆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庆云县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或县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地质环境突发事件除外)。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预防、预警工作,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演练。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各部门各司其

4、职。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和渤海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危害,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4、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

5、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成立庆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 县政府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和发生地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6、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2、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系统内各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联系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工作;3、根据事件情况,负责批准预案启动,批准应急状态结束,对外发布污染事故信息;4、按照规定要求储备应急资金、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组织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对各部门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5、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各部门、单位应急资源与协调社会救援力量;6、随时

7、研究救灾情况与出现的新问题,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7、负责对外发布事件信息,引导社会舆论;8、做好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2、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组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5、组织突发环境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6、对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装备和经费等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指挥部与救援小组、各救援小组之间的协调,现场信息的汇总报告和指挥部指令的传达。8、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 成员单位职责

8、县委宣传部: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对外稿件撰写等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和上级政府部门对接,直接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自然生态系统(除农、林外其他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授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报预警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抢险、人员搜救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

9、事件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监测设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在应急救援时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疏散、撤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县交警大队:组织指挥事件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救援通道,保证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县公路局: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道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 县自然资源局:参与地质灾害、矿产资源事件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指导突发环境事

10、件中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开展应急测绘,提供地理信息供决策。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以及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支付工作;负责对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县住建局:指导涉及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监督和指导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发生地的自来水及燃气供应;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县交通局:负责辖区内陆水域有关船舶污染突

11、发环境应急处置;为处置环境事件提供运输或机具设备支持。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做好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监测并发布相关水文信息,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重要河道、水库及跨县(市、区)、跨流域环境应急水量调度。指导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环境污染事件(属于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和其他公害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事件除外)、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和渔业水域生态损害进行评估,并向责任方提出索赔,组织开展农业和渔业水域生态修复。负责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种资源破坏处置。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

12、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及时为相关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提供指导和支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环境监测数据,组织开展健康风险评估,提供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县应急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抢险和救援,对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等。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预报服务信息,并根据天气形势演变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属地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工作,配合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做好中人员疏散、安置

13、、救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2.4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指挥部设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1、污染处置组 工作组组成: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

14、急避险场所等。2、应急监测组 工作组组成: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3、现场抢险救援组工作组组成: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水利局、发生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带防护用具全力搜救受伤受困人员及遇难者遗体;彻底排除易燃

15、、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源,做好次生事故预防工作。4、医疗救援组 工作组组成:由县卫健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5、新闻发布组 工作组组成: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6、专家技术组 工作组组成: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科研单位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7、社会稳定组 工作组组成: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发生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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