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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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2017年南宁市民政局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项目 项目单位:南宁市民政局主管部门:南宁市民政局评价单位:南宁市民政局 2018年01月目 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二)绩效评价框架- -(三)证据收集方法-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分析- -(二)项目过程绩效- -(三)项目产出绩效- -(四)项目效果-(

2、五)评价结果及主要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南宁市2017年高龄补助发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为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高龄补助制度,2010年5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民函2010111号),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制定出台高龄津贴政策。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55号),要求“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制定出台广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费发放政策,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市、县(区)

3、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情况制定,经费由各市、县(区)自行解决。截止2017年2月,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21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6.1%,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呈增长态势,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等社会问题日益显现。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年社会福利均等化的惠民政策,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2017年3月,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80 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助的通知(南府规201710 号)。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的政策。2.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我们加大了对高龄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南国早报、广西老

4、年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还把高龄补助的政策与申报流程等做成了宣传板报,分发到各乡镇,村委社区进行张贴宣传。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了政府的好政策,使更多达到年龄的老人申请到了高龄补助金。已满90 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助,2017年开始由各县(区)民政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审核、补助发放。由县(区)、开发区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每季度一次,即每季度末月25 日前发放到位,有特殊情况的,在季度末月最后一天发放到位,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帐户,每次发放3 个月。市民政局负责高龄补助发放监督管理,每季度末月30日前电话询问发放情况,督促上报发放名单、发放表和银行回执单复印件。9月份,我们通过委托

5、第三方广西南宁梓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到横县、江南区入户抽查515户补助发放情况,深入了解各单位发放高龄补助的情况,通过调查,没有发现各单位在发放补助过程中出现“不发、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按2016年各县区统计预算2017年发放数,90-99周岁人数按16800人预算全年发放数为3024万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按700人预算全年发放数为336万元,共计3360万元,由市财政局全额预算安排。截止2017年12月30日,我市所有县(区)、开发区已完成全年高龄补助发放工作,累计发放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79604人次,发放金额3103.09万元,累计发放100周岁老

6、人高龄补助发放2997人次,发放金额316.06万元,共发放高龄补助金3419.15万元,超出预算59.15万。没有缩减标准现象、没有扣留专项资金,做到了按照规定按照标准来使用资金,资金使用100%。各县(区)、开发区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青秀区共下拔资金281.64万,实际共发放284.545万元,超出预算2.905万元。(2)西乡塘区共下拔资金300.06万元,实际共发放304.745万元,超出预算4.685万元。(3)江南区共下拔资金137.28万元,实际共发放136.355万元,节余0.925万元。(4)兴宁区共下拔资金149.7万元,实际共发放154.825万元,超出预算5.1

7、25万元。(5)邕宁区共下拔资金126.18万元,实际共发放133.466万元,超出预算7.286万元。(6)良庆区共下拔资金97.86万元,实际共发放122.08万元,超出预算24.22万元。(7)高新区共下拔资金16.74万元,实际共发放15.28万元,节余1.46万元。(8)经开区共下拔资金27.54万元,实际共发放25.17万元,节余2.37万元。(9)东盟区共下拔资金33.54万元,实际共发放30.98万元,节余2.56万元。(10)武鸣区共下拔资金377.82万元,实际共发放385.67万元,超出预算7.85万元。(11)横县共下拔资金557.1万元,实际共发放548.95万元,节

8、余8.15万元。(12)宾阳县共下拔资金447.9万元,实际共发放469.15万元,超出预算21.25万元。(13)马山县共下拔资金288.48万元,实际共发放307.59万元,超出预算19.11万元。(14)上林县共下拔资金296.58万元,实际共发放286.71万元,节余9.87万元。(15)隆安县共下拔资金221.58万元,实际共发放213.63万元,节余7.95万元。(二)项目绩效目标为南宁市90岁以上老年人17500人发放高龄津贴,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做到按申报发放原则,逐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使

9、津贴发放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77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6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预201368号)要求,由市民政局老龄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检查相关材料和入户抽查发放情况。(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和公开预算绩效信息的通知(南财绩201712号)开展绩效评价

10、,评价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和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选取项目和资金的合理性、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展开公平公正公开评价。(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市民政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2.组织实施。在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由市民政局办公室牵头,财务室、老龄办配合,采用自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分析评价。以上财政经费的支出,每一笔资金的下拨及发放

11、都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监督。切实保障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贯彻惠民政策的有序推进,为促进全市民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一)绩效分析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高龄补助项目资金为生活补助类资金,资金的分配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标准来发放,符合条件的对象都应该纳进来,所有项目的成本预算都在可控范围。2、项目完成质量。高龄补助金3360万元于2017年6月前拨到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同年12月25日前将所有资金发放完毕。 3、项目效益分析。高龄补助金项目对拉动地方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充分体现了让高龄老人共

12、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行高龄补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我们应该继续加大高龄津助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保证高龄补助经费的投入,规范管理制度,以保障该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4、2017年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老龄办印制大量的宣传彩页分发到每个街道、乡镇、村社区,使党的好政策得到了较好的宣传,因而申请领取补助的高龄老人有所增加,超出了年初预算。但由于面太广,还有些边远的坡屯还没有完全宣传到位,还要进一步宣传。5、 每个季度由民政局老龄办工作人员从本季度发放名单中抽50-100名老人,进行电话回访,对老人是否按时领取补助,是否有少发等情况进行了解。在电话回访中,老人反映最多的是钱少,起的作用不大,其

13、他都没有问题,表示满意。6、 由老龄办领导领队,分两个组,带队到各县区、开发区实地查看高龄津贴发放,申请材料,材料的归档等相关工作,检查中,除有个别单位没及时整理好材料归档外,其他工作都开展得很好,结果令人满意。(二)评价结论1.评分结果:自评分为96分。2.主要结论:评价等级为“优秀”。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老龄化发展速度较快,转化周期较短,几乎是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由于在社会设施和社会心理等方面都准备不足,政府承载能力较弱,财政困难,无力及时注入资金,打造互助养老模式;打造互助养老机构,缺乏专业老年社会工作者,缺乏对入住老人适应过程、精神和集

14、体生活方面专业的指导。 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呈现弱化趋势,空巢老人家庭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但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保障政策的覆盖面较窄,享受保障的老人数量有限,补助金额不够高,只能一定程度地缓解部分老年人的生活困难。3、由于各县区、开发区的情况不同,很多单位没有专职人员管理,都是身兼几职的人员,对高龄事业都不太重视,对工作的开展不利,不利于南宁老龄事业的发展。4、在高龄补助发放过程中,出现一些死亡上报不及时,错报、漏报等情况,与各乡镇、街道,村委、社区没有专职人员分管高龄工作,也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有很大关系,所以很难准确的收集相关信息。5、有些单位在材料

15、的整理归档方面做得不是很好,主要是各县区、开发区负责高龄补助发放的人员都为兼职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较多,没时间整理。(二)下一步工作重点1、继续加在宣传力度,把政府的好政策推广到每一个村、坡、屯,让每一位高龄老人都享受到党的好政策,传承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好传统。2、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互助养老等项目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障作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突破我市的养老困境。3、惯彻落实好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助的通知(南府办规201710号)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补助发放程序,加强审核认证制度,明确责任,确保高龄补助在发放工作中不出现大的失误。4、进一步完善高龄补助发放资料整理归档工作。5、落实并发放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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