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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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考试规则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

2、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

3、交谈。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

4、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8.

5、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承诺人:学籍号:年 月日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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