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上传人:tang****xu6 文档编号:169004844 上传时间:2021-02-2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33.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模板(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_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可调托撑等脚手 架构配件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钢管、扣件租赁行业,防范安全事 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脚 手架钢管、扣件、可调托撑等构配件(以下简称”钢管扣件”) 的出租、使用、检验和监督等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 称市建管局)和各区市建设行

2、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 ,做好钢管 扣件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建管局应当支持指导青岛市建筑安全设备管理 协会开展行业白律管理,委托其组织有关专家对在本市建筑施工 现场销售钢管扣件的生产厂家及其产品进行安全评审,并将专家评审结果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第二章产品管理第五条进入本市建筑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产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属于拥有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正规生产;(二)该产品已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二)有关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产品上应当刻印生产厂家和注册商标 ;(四)产品出厂时应当经检验检测 ,并附有产品质量检 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五)经销单位应当与钢

3、管扣件产品购置单位签订产品 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第六条脚手架钢管应当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外径为48.3mm,壁厚为3.6 mm,其质量 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中Q235级钢 的规定。第七条 扣件应当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 能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 - m时,不得发生破坏。第八条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 36mm,直径与螺距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型螺纹(GB/T 5796.2、GB

4、/T5796.3)规定,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应焊接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螺杆与 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 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支托板厚 不应小于5mm,支托板长x宽不应小于 100X 100mm。第三章购置租赁管理第九条钢管扣件的产权单位是指白行购置钢管扣件的使用单位和向建筑工地出租钢管扣件的租赁单位。第十条产权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产品规模,产品种类齐全,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技术和维修人员并具有固定的钢管扣件存放场地。第一条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钢管扣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产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钢

5、管扣件的质量安全 负责。第十二条产权单位能够加入青岛市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实行白律管理。第十三条青岛市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对产权单位实行安全资信等级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对产权单位 的注册资本、 产品数量、场地规模、管理与技术人员配备及经 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安全资信等级评定,经评审合格后颁发钢管 扣件安全资信等级证书。第十四条产权单位应当购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购置前应当查验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与生产厂家签订质量安全协议。第十五条产权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购买的钢管、扣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检查人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经产 权单位技术负责人签

6、字确认。第十六条产权单位应当在钢管扣件表面采取印记产权单位名称或标贴企业防伪标志等措施,便于辨别钢管扣件的归 属。第十七条产权单位应当建立钢管扣件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一)产品购销合同、 生产许可证、 质量合格证、 检测报告 等;(二)历次租赁使用合同及使用台帐;(三)历次检测、 检验等相关资料;(四)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其它资料。钢管扣件产权单位变更时,应当将技术管理档案一并移交。第十八条钢管扣件租赁前,产权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钢管扣件安全资信等级证书和钢管扣件技术管理档案。第十九条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产权单位应当对

7、出租 的钢管扣件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使用单位应当对钢管扣件在施 工现场使用的质量安全负责。第二十条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卸料前,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 监理单位等应当对产权单位的钢管扣件安全资信等级证书、钢管扣件技术管理档案和租赁合同等进行核查 并在施工现场留存相关资料。第四章使用管理第二一条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会同劳务分包、产权单位等,在监理单位的现场见证下,按规定对现场钢管扣件进行抽样,填写抽样单并封存样品,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本批次钢管扣件方 可在施工现场使用。第二十二条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

8、/T 228)的有关规定,其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扣件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可调托撑现场抽检数量为千分之三,其检查 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五条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前,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产权单位负责人等应当按规定对钢管扣件进行联合检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钢管扣件按照不同产权单位的进

9、料批次有序分类堆放 ,安排专人建立钢管扣件现场使用管理台账,记录产权单位、 生产厂家、 规格数量、 进出 场时间及使用管理情况等。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力矩板手、游标卡尺和电子秤等常见检测工具。施工总承包、 劳务分包、 监理单位等应当按照规定对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五章维修保养第二十八条产权单位对施工现场返还的产品应当逐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标明检查日期和产品使用次数,合格产品按批次分类入库,不合格产品及时做报废处理。检查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并经产权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二十九条产权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钢管扣件进行维修保养,包括除锈、涂刷防腐漆及更换破损零部件等。

10、第三十条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报废淘汰制度,钢管扣件具有下列之一的应做报废处理:(一)钢管表面有裂缝、 孔洞、结疤、分层、错位、硬弯、 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的;(二)钢管外径、 壁厚、端面的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三)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 0.18mm的;(四) 扣件有裂缝、 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五)可调托撑支托板厚小于 5mm,变形大于1mm的;(六) 可调托撑支托板、螺母有裂缝的;(七)经检测力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八)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一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钢管扣件的使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实施各项审核、检查和验收程序。第三十二条青岛市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应当引导钢管扣件行业规范,开展钢管扣件安全资信等级评定,促进钢管扣件 租赁业的合法有序发展。第三十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的安全管理,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予以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白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