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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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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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安委会*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强学校安全治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平安,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从*年4月20日至*年7月31日,开展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

2、(幼儿园)的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履行学校安全治理职责。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安全

3、要求存储使用化学实验药品;指导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学校开展预案演练。公安机关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推动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运行行为,打击农用车、改装车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加强对学校内部治安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警务联防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法治、治安、交通安全教育。检查非消防重点单位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从事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

4、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许可申请及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工作,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有关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在规划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过程中,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方便学生乘车,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国道、省道、公路、马路沿线学校附近的警示标牌和道路交通标志设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学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置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5、。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教学楼、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地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及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内容。三、整治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突出以下重点:(一)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保障安全稳定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其他分管负责人承担的安全工作

6、责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设立安全稳定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稳定管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健全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其他所有岗位全员安全职责。(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着力推进“一册、一本、一规程”制度的落实,看是否进入实践,形成具体的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安全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完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完善安全稳定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全员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责任在工资绩

7、效、晋级、评比中的考核比重,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三)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1.消防安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台账,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保养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定期更换并确保完好有效;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按标准设置并完好有效。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情况,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2.基础设施。包括校舍结构、基础和附属设施安全等。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

8、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违规出租房屋现象;特别要对经鉴定的D级危房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现象的发生。学校建筑工地安全控制范围和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规范落实、装修装饰材料环保达标情况、体育场馆设施环保达标情况等。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3.危化品安全管理。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生物燃料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

9、报废年限的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同时要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4.交通安全。加强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车的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等制度;建立校车档案,全面掌握校车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及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下大力气打击“黑校车”,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防止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配合属地公安交警、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

10、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保障师生安全出行;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带班领导、校园保安协助交警做好校门前的交通疏导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对进入校园车辆管理情况。5.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查加工场所卫生情况,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查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查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情况,查餐饮具消毒和工用具洗消情况。(四)为学校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与为其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保安公司、餐饮公司、校车公司、消防维保公司等相关第三方机构的聘用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学校对第三方公司安

11、全监管情况;检查第三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针对具体服务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情况,以及学校管理人员掌握聘用人员基本信息情况;随机选取部分师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四、实施步骤按照学校自查、县(市)区复查和市级单位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4月20日至7月31日,开展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一)第一阶段:学校自查阶段(4月20日5月10日)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进行不间断的安全隐患排查。要着重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运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12、。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第二阶段: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复查阶段(5月11日6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各地要制定措施,跟踪问效,对重大隐患要挂帐督改,务必使隐患得到治理,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三)第三阶段: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督查阶段(6月11日7月10日)市教育局将联合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

13、对各地各校进行消防安全、校车安全运行、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治理以及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务必使隐患得到治理;同时市教育局将委派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查帮建”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作检查。(四)第四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1日)各地各学校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各级检查出来的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要对开展学校安全稳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

14、开展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成立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置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常识,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坚持统筹兼顾,严格督导检查。要将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和中小学开学安全工作有关工作统筹兼顾,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

15、应急管理、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所属单位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三)强化落实整改,深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跟踪督促;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寻求解决办法。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学校予以曝光,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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