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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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创新研究黄正山摘要本文在对传统劳动价值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变化了的情况,重新考察了劳动力的特性和劳动的商品属性,从而阐述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与资本的新型关系。根据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与资本的新型关系,对财富的生产、分配与交换过程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揭示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形成与分配规律。关键词自然价值 生产价值 交换价值 消费价值一、对传统劳动价值论的反思勿庸置疑,劳动价值论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中的一项伟大成就,它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的革命的作用。然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有条件的相对真理,不是无条件的普遍的永恒真理。随着

2、市场经济制度在西方各国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之间的脱节和矛盾越来越明显和尖锐地表现出来,从而构成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理论瓶颈”之一。实践迫切要求我们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变化了的新情况,不断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力求在这个重大的基本经济理论方面有新的突破和发展。真理是对事物内在规律的客观反映。因此,真理并不是来自于从理论到理论的逻辑演绎和推理,而应该来自于对社会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就像农历中的二十四节气一样,它的起源并不是来自那位科学家的理论计算,而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从实际生产生活中长期观察总结出来的历法

3、规律。价值理论之所以长期争论而难于形成共识,除了传统思想的束缚之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讨论仍停留在理论演绎和推理的范围之内,没有从经济生活的实际出发,对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概括,从而总结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理论。任何一种理论的正确性都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有相应的前提条件。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那些前提条件呢?很多学者忽视了这一问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晏智杰教授是国内最早发现和研究这一问题的。根据研究,他提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暗含的三个前提条件,即:一是实物交换;二是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三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都是简单劳动。我认为,马

4、克思劳动价值论暗含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问题,具体说有三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劳动者之间对生产资料的占有量差异不大或平均化。这一前提条件在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原始的实物交换即简单商品交换时期是存在的。这个前提条件意味着非劳动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可以相互抵消,忽略不计。同时也意味着除劳动以外的要素可以无偿使用。第二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资料。这一前提条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表现得比较充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非劳动要素创造新的价值已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中,除了扣除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共需要之外,可以按劳动者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第

5、三是市场供求关系保持平衡,商品价格等于商品的价值。1 参见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4-25页。1 在上述三个前提条件下,马克思的结论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正确的。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成立的两个前提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量已经有了较大的差别,非劳动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使用价值已经不能相互抵消或忽略不计;二是劳动者虽然共同拥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国家或集体所有制部分),但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条件下,非劳动要素不可能无偿使用,非劳动要素生产过程中创造的那部分使用价值不能无偿归全体劳动者所共有;三是

6、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供求关系瞬息万变,保持平衡是相对的和暂时的,不平衡是绝对和经常的。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已经表现得十分明显。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上,排斥创造使用价值、效用或财富的各种要素的作用,由此导致了对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和重视不够,也不利于充分调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二是对商品的消费价值即效用在商品交换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和重视不够,忽视了消费者消费需求对商品价值的影响和作用;三是难于为竞争条件下的生产价格和市场价格理论提供适当的基础。为此,必须不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探索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

7、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基本规律。二、劳动力的特性和劳动的商品属性劳动这一范畴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首先必须弄清楚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出卖的究竟是劳动力或是劳动?这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这里并不是纯粹的咬文嚼字,而是牵涉到全部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极重要问题。”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341页 。2(一)劳动力的特性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和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

8、出版社1975年第1版,第190页。3简单说,劳动力就是劳动者潜在的劳动能力。这种潜在的劳动能力不仅天然属于劳动者所有,而且须臾不可离开活的人体出卖给他人。正如恩格斯所说:“这个劳动力是与工人本身长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346页。 4近几年来,国内学者对此也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周其仁教授就曾指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性,只能不可分地属于其载体;这个载体不但必须是人,而且必须是活生生的个人。”5 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5这里所

9、说的人力资本,就是由对自身人力资源的开发投入转化形成的经营才能和劳动能力。劳动力的这一特性,集中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力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劳动者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依靠劳动者个人的自觉性,劳动者潜在的劳动能力才能得到充分释放。因此,从劳动力的特性看,它只能依附于劳动者的人体而存在,并由劳动者个人占有、支配和使用,不可能独立于劳动者的人体而出卖给他人。既然劳动力不可能独立于劳动者而出卖给他人,那么,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在1891年再版时,恩格斯为何要将马克思原稿中的“工人为取得工资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改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呢?从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这一范畴的内涵

10、看,恩格斯的改动是必要的。但是,由于马克思对“劳动力”这一概念的定义与他在实际分析论述中使用的“劳动力”的内涵并不一致,从而使人们对“劳动力”这一概念的理解产生歧义,以致国内有的学者盲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已成为商品的论断。连西方主流经济学都否认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商品,而我国的一些学者却大声疾呼:要攻克劳动力市场的理论难题。事实在上,马克思在分析劳动力的买和卖时,并非单纯从劳动力的自然属性上来理解和使用“劳动力”这一概念,而是从劳动力买卖双方的社会关系来理解和使用“劳动力”这一概念的。马克思在分析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的性质时,对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的过程曾有这样的描述:

11、“资本家例如支付劳动力一天的价值。于是,在这一天内,劳动力就像出租一天的其他商品(例如一匹马)一样,归资本家使用。”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210页6可见,马克思在使用“劳动力”这一概念时,并非简单指劳动者将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作为独立的商品出卖给购买人去支配和使用,而是指劳动者将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连同劳动者自己分阶段地出租给购买人去支配和使用。在马克思对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的分析和论述中,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工人与雇佣奴隶在劳动力出卖方式上的区别仅仅在于:“劳动力所有者就必须始终把劳动力只出卖一定时间,因为他要是把劳动力一下子卖光,他就出卖了自己,就从自由人变成奴

12、隶,”7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版,第190191页7而“奴隶连同自己的劳动力一次而永远地卖给自己的主人了。”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355页8雇佣工人与奴隶在劳动力出卖方式上的不同,无非是雇佣工人可以自主确定出卖期限和自由选择购买人,而奴隶的出卖期限和买主只能由奴隶的主人来确定。但是,这种出卖方式上的不同并不影响雇佣工人和奴隶相同的劳动性质,更不会改变雇佣工人和奴隶将自己出租或出卖给了购买人去支配这一相同的命运。如果说奴隶是一次性出卖了劳动力的工具,那么自由工人则是分期出卖劳动力的奴隶,它们是生活在两个不同时代的孪生兄弟。

13、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提出:“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9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版,第196页。9由此看出,一个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的价值与奴隶主购买一个奴隶的价值是相等的,因为奴隶主购买奴隶后同样需要支付维持奴隶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的费用。也许正是看到雇佣劳动关系的实质,傅立叶才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文明就是“复活的奴隶制”。以上分析说明,劳动力除了与劳动者一起出卖或出租以外,不可能离开劳动者以独立的形式出售给他人去支配和使用。从马克思所分析

14、的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看,传统的观点认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脱离,除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从而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劳动者及其赡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这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基本条件。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劳动者(少数弱势群体除外)除了维持劳动者及其赡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之外还有结余,这部分结余一部分转化为居民储蓄,一部分转化为个人投资(如购买企业债券或股票)。因此,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已经为数不多。从现实情况看,有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虽然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但外出打工收入比直接经营管理自己的生产资料收益更多,因而把自己的生产资料转让或出租给他人去经营管理,自己外出打工的劳

15、动者也为数不少。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我们把劳动者拥有劳动技能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所谓各种人才就是拥有人力资本较多的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又怎么会一无所有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难道只有出卖给他人去支配和使用才能创造财富吗?如果这样,对那些不拥有生产资料的但却掌握高科技的人才以及著名律师、演员等脑力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在短期内成为百万富翁又将作何解释呢?事实上,他们劳动的过程正是凭借自己的人力资本去创造和积累财富的过程。由此说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拥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不一定要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二)正确认识劳动的商品属性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

16、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10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版,第202页。10不论劳动的性质如何,劳动者的劳动始终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之一。既然劳动力不能离开劳动者独立出卖或出租,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能不能作为商品由劳动者自己出卖呢?1.澄清劳动非商品论的模糊认识。要认识劳动的商品属性,首先必须走出劳动非商品论的误区。如果从雇佣工人劳动的性质来看,说雇佣工人的劳动不能成为商品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劳动者已将自己连同自己的劳动力一并出租给购买者去支配和使用,“当工人的劳动实际开始了的时候,它就不再属于工人了,因而也就不再能被工人出卖了。”1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版,第587页。11但是,如果撇开特定的生产方式和雇佣劳动的性质普遍地说劳动不能成为商品就不完全正确了。长期以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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