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上传人:爱****虎 文档编号:168715576 上传时间:2021-02-2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1、瓦斯浓度超限;2、传感器报警点定义不当;3、馈电断电报警;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馈电断电报

2、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15五、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并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六、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七、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九、通风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