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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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三江煤矿 49 / 49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三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三江煤矿编制日期:二九年五月十八日目 录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二节 安全目标管及奖惩制度第三节 安全生产隐患及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第五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六节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七节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第八节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九节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十节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十一节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二节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十三节 入井检身及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四节 岗

2、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第十五节 矿灯房管理制度第十六节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第十七节 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第十八节 交接班制度第十九节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第二十节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一节 压缩氧自救器管理制度第二十二节 班前会议制度第二十三节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二十四节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二十五五节 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第二十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二部分 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节 测量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制度第二节 图纸、资料管理制度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五节 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制度第五部分 防治水第一节 防治水制度第二节 探放水制度第三节 防治水管理规定第六部分

3、 劳动用工管理第一节 考勤制度第二节 劳动定员核定制度第三节 用工登记制度第三部分 机电部分第一节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第二节 定期检修制度第三节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第四节 设备管理制度第五节 电气试验制度第六节 电缆管理制度第七节 安全活动制度第八节 设备包机制度第九节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十节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第十一节 事故追究制度第十二节 刮板运输机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三节 管理制度配 件第十四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十五节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第十六节 油脂管理制度第十七节 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第十八节 主绞车提升管理制度第十九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二十节 平巷人力推车管理制度第二十一节

4、 检漏定时试验制度第二十二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四部分 一通三防第一节 通风管理制度第二节 瓦斯检查制度第三节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第四节 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第五节 盲巷管理制度第六节 主扇风机管理制度第七节 主扇风机管理“十严禁”第八节 局扇风机管理制度第九节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第十节 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十一节 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第十二节 粉尘检测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十三节 瓦斯报表审查签字制度第十四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七部分 其他第一节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第二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三节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第四节 顶板管理制度第五节 井口值班制度第六节 办公室办公制度

5、第七节 炸药库保管发放制度第八节 医疗保健制度第九节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第十节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第十一节 消防管理制度第十二节 监控室值班制度第十三节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和值班制度第十四节 仓库保管发放制度第十五节 仓库管理制度第十六节 生产调度值班制度第十七节 办公室管理制度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三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示意图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采煤三队采煤二队采煤一队采煤工区机运科掘进工区生产技术科后勤保障部调度室机电队运输队开拓队总经理掘进队机电副矿长安全科通风科矿 长总工程师培训科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每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矿长主持,分管安全生产

6、的相关矿领导、各业务科室科长,各生产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2、安全科必须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其它各分管领导必须落实安全办公会的各项工作。 3、会议内容如下:(1)、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和实施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分析总结上一旬全矿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贯彻执行情况,指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存在的问题,确定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人。 (3)、针对井下实际情况及安全重点问题,明确负责人,定期整改、定期检查。 (4)、通过对上一旬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分析总结,确定下一旬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以后安全生产工作布置。 (5)、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7、奖励,对事故责任人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4、在旬次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时,必须用专用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记录、专人保管。会议记录要内容完善,字迹工整,条理清晰。会议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等内容必须记录明确,记录完毕后要及时送交安全矿长办公室审阅。 5、每次所作的会议记录、纪要,安全科负责归档管理,并保存三年以上。第二节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为了完善我矿的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特编制三江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如下:1、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全矿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斜巷等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8、(2)、全年消灭重伤及二类非人身事故。 (3)、全年轻伤事故及三违现象比上年度有所下降。(4)、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采掘工程质量一级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品,设备质量达到: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采掘移动设备达到“9051”的标准。 (5)、继续巩固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化矿井。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业务保安能力。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4、建立、

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依法办矿,依法治矿,依法查处违章事故。 5、各采、掘、辅助区队、各业务科室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6、确保矿井生产资金地投入,及时增加或更新井下生产设备、设施,从硬件上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7、各业务科室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8、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 9、矿属各业务科室必须针对矿井生产的各个环节 (采、掘、机、运、通等)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10、切实贯彻执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安全生

10、产管理机构必须加大对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环节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保效益。11、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管理方法。12、考核和奖惩办法。 (1)、对各区队考核:实行月考核:实行结构化工资,即基础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部分:安全工资占50%;质量工资占25%;进度工资占25%。凡发生轻伤的单位,每发生一起轻伤,扣除该单位安全考核工资的50%,每月轻伤达到2人次,则全额扣发安全工资。 (2)、对个人考核: 、矿专职安全员必须主动抓好违章、违纪和隐患排查工作,否则,当矿隐患排查小组查出三违人员时,将对在该区域值班的安全

11、员进行处罚,处罚数额按三违人员处罚数额的50%计算。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隐患或造成事故者,矿将根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对检举、揭发“三违”人员者,经查实后,将用罚款金额的50%对其进行奖励。第三节 安全生产隐患及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为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违规违法行为,鼓励员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参与,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向矿方举报。第二条、受理举报经调查属实,受理部门将一次性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200-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

12、查属实,给举报人奖励:一、 煤矿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系统、运输系统、防治水、一通三防等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擅自开工生产的;二、 矿井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管理人员放任“三违”,熟视无睹的;四、管理人员无视安全隐患,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五、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包括二级及其以上非人身事故); 六、强制工人撇勾延点作业的; 七、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矿安全科、矿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有关科室及上级部门未发现的,或发现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的。第四条、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矿办公室。电话:0852-8786918第五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真

13、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视其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第六条、受理举报办公室接受举报后应立即整理、分析、上报,三日内必有答复,特别情况要立即处理。第七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件,由受理办公室根据实名给予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第八条、多人联合举报同一事件,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第一署名人或实名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其他署名者领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应当持有效证件到矿安全科领取,一般有效期30天。对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部门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告,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权利。第九条、奖金的具体数额由负责检查处理举报事项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评定,上报矿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 第十条、受理举报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利益并为其保密,如果因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失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或其他损害的,举报人可以向安全监管部门举报,视其情节给予责任处分。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1、矿职工有义务参加矿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和培训等。对无故不参加的职工,罚款50元/次;对迟到超过5分钟者罚款20元/次(管理人员处罚加倍)。2、井口检身工,因失职造成工人携带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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