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最新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 表)(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12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基本情况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纳税地点(单选)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选本项并填写“任职受雇单位信息”:□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从本栏次选择一地:□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申报类型(单选)□ 首次申报 □更正申报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项目行次金额一、收入合计(第 1 行=第 2 行+第 3 行+第 4 行+第 5 行)1(一)工资、薪金2(二)劳务报酬3(三)稿酬4(四)特许权使用费5二、费用合计 [第 6 行=(第 3 行+第 4 行+第 5 行)20%]6三、免税收入合计(第 7 行=第 8 行+第 9 行)7(一)稿酬所得免税部分[第 8 行=第 4 行(1-20%)30% ]8(二)其他免税收入(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9四、减除费用10五、专项扣除合计(第 11 行=第 12 行+第 13 行+第 14 行+第 15 行)11(一)基本养老保险费12(二)基本医疗保险费13(三)失业保险费14(四)住房公积金15六、专项附加扣除合计(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第 16 行=第 17 行+第 18 行+第 19 行+第 20 行+第 21 行+第 22 行)16(一)子女教育17(二)继续教育18(三)大病医疗19(四)住房贷款利息20(五)住房租金21(六)赡养老人22七、其他扣除合计(第 23 行=第 24 行+第 25 行+第 26 行+第 27 行+第 28 行)23(一)年金24(二)商业健康保险(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25(三)税延养老保险(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26(四)允许扣除的税费27(五)其他28八、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29九、应纳税所得额(第 30 行=第 1 行-第 6 行-第 7 行-第 10 行-第 11 行-第 16 行-第 23 行-第 29 行)30十、税率(%)31十一、速算扣除数32十二、应纳税额(第 33 行=第 30 行第 31 行-第 32 行)33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无住所居民个人预判为非居民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填写本部分)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4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35三、税率(%)36四、速算扣除数37五、应纳税额[第 38 行=(第 34 行-第 35 行)第 36 行-第 37 行]38税额调整一、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需在“备注”栏说明调整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39二、应纳税额调整额40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一、应纳税额合计(第 41 行=第 33 行+第 38 行+第 40 行)41二、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42三、已缴税额43四、应补/退税额(第 44 行=第 41 行-第 42 行-第 43 行)44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退税申请(应补/退税额小于 0 的填写本部分)□ 申请退税(需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省份”“银行账号”) □ 放弃退税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省份银行账号备注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本人对填报内容(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理人: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 年 月 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 表)填表说明(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 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 算清缴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二、报送期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三、本表各栏填写(一)表头项目1. 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当年的第 1 日至最后 1 日如:2020 年 1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 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3. 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1. 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号码2. 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3. 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4. 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三)纳税地点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 1 和选项 2 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1. 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居民个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其中,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包括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1) 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勾选“主要收入来源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四)申报类型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五)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1. 第 1 行“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第 1 行=第 2 行+第 3 行+第 4 行+第 5 行2. 第 2~5 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3. 第 6 行“费用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6 行=(第 3 行+第 4 行+第 5 行)20%4. 第 7 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第 7 行=第 8 行+第 9 行5. 第 8 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8 行=第 4 行(1-20%)30%6. 第 9 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 8 行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7. 第 10 行“减除费用”:填写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8. 第 11 行“专项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11 行=第 12 行+第 13 行+第 14 行+第 15 行9. 第 12~15 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金额10. 第 16 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第 16 行=第 17 行+第 18 行+第 19 行+第 20 行+第 21 行+第 22 行11. 第 17~22 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12. 第 23 行“其他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23 行=第 24 行+第 25 行+第 26 行+第 27 行+第 28 行13. 第 24~28 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
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填写税延养老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14. 第 29 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15. 第 30 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30 行=第 1 行-第 6 行-第 7 行-第 10 行-第 11 行-第 16 行-第 23 行-第 29 行16.第 31、32 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7.第 33 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33 行=第 30 行第 31 行-第 32 行六)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缴时可以 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1. 第 34 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一笔数月奖金收入金额2. 第 35 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 第 36、37 行“税率”“速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