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土资源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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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强监管 重奖惩大 力 推 进 宜 宾 临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节 约 集 约 用 地(2013 年 3 月)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将贯彻中央、省、市的要求,在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探索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一、正确认识宜宾临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必要性从临港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来看,一是 2010-2012 年共获批土地 10260 亩,已提供建设用地 5068 亩。随着临港开发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中区规模的扩大,基础设施的完善,入驻企业的增加,对土地的需求突飞猛进;二是本轮(2016-202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临港开发区

2、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7 平方公里,实际已使用 9 平方公里。按照目前发展速度,两年后将无新增建设用地可用;三是按照临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到2015 年产值应达到 500 亿元,到 2020 年产值应超过 1000 亿元,使临港开发区成为助推宜宾经济发展的“高地” 和“发动机” 。这样 ,临港开发 区建设用地按现有口径计算的产出率应达到每亩 226 万元以上。特别是近两年正是临港开发区新城区和园区建设的高峰期,对土地资源的供给需求矛盾凸显:一方面要保护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另一方面要满足建设项目2用地需求,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如何坚守好耕地红线?如何保障发展用地?如何合理高效利用稀

3、有的土地资源?如何破解用地瓶颈,积极探索和努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挖掘土地资源内在潜力?这都是临港开发区必须破解的难题。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最宝贵的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素。土地资源的缺乏、后备资源的不足是临港开发区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创新土地管理,力促节约集约用地,走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临港开发区实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方式,实现临港开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临港开发区发展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方针。二、宜宾临港开发区探索采取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做法临港开发区高度重视土地利

4、用效益,坚持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性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土地管理,初步形成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机制,为合理高效利用开发区土地资源,增强保障工业用地的能力,规范供地用地行为,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引导和鼓励入驻企业规范节约集约用地,管好用好开发区土地进行积极探索。其主要做法是:3(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部门联动为抓手,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意识临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把力促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开发区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大计,举全区之力共同推进,成立了以区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国土、监审、发展、招商、经贸、规建、人社、财政

5、等部门为成员的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每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用地监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牢固树立了临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意识。(二)坚持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力促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为科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增强保障工业用地的能力,临港开发区出台了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对工业企业入驻的条件、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奖(补)政策以及对企业用地的全程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了新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业企业

6、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切实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落到了实处。(三)坚持以奖(补)政策为主线,激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动力4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业企业,临港开发区给予重奖:即入驻临港经开区的工业企业修建多层生产性厂房,给予投资人建设补贴,厂房地下部分建第一层按建筑面积补贴 100元/平方米;厂房地上部分建第二层按建筑面积补贴 100 元/平方米,建第三、四及以上层数按建筑面积补贴 150 元/平方米;已入园投产企业因扩能技改将原有的单层厂房改(扩)建为多层生产性厂房的也可按新建生产性厂房补贴标准的 60%进行补贴。凡新建和迁建工业企业以每亩年缴

7、税收 10 万元为标准,连续 3 年超过每亩 10 万元标准的,按每超过上述标准一个 20%,给予一次性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每亩 2 万元的奖励。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按工业企业连续 3 年单位面积贡献年税收平均值计算。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激发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促使入驻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常态化、规范化。(四)坚持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目前,临港开发区已投资 2.2 亿元在规划的产业园区内修建多层(34 层)标准厂房,今后原则上对入驻企业,经核定用地面积在 30 亩以下的,或者投资 5000 万元以下的,均不供地而采取租赁修建的标准化厂房解决其生产用房问题。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占地面积

8、 125 亩,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其中 5 万平方米上半年投用,剩余 7 万平方米预计2013 年 8 月底前竣工;二期项目占地 300 亩(拟建约 30 万平方米)将于 2013 年上半年开工。现已有宜宾美斯特包装有限公司、创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艺彩包装公司等 10 余家企业5登记拟入驻标准厂房。(五)坚持节地挖潜,加大存量国有工矿用地盘活力度一是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从内部挖潜;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特别是部分老企业(如“ 金川电 子” 、“天原集团”公司等) 经科学论证后,采取整合或者搬迁重建等方式,让企业在此过程中升级、增效,腾出原有土地,提

9、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向“空间” 和“地下”要地。积极引导入驻企业改建厂房,平房建楼房,楼房建多层,充分利用好“地上 ”和“地下”两大空 间。(六)坚持以全程监管为手段,夯实节约集约用地根基批前审控。根据供地政策、产业政策等积极引进高效能、低耗能的企业,将入驻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以及解决劳动力就业条件作为入驻审查、考核的主要指标。通过高起点设定企业入驻条件,即一般性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在每亩 150 万元以上,年产值不低于 250 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 10 万元/亩,单位面 积就业吸纳值大于或等于每亩 1 人,而有效避免了土地的粗放、低效利用。批中监管。由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临港开发

10、区供地后的项目用地进行不定期的巡查,随时掌握用地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使用土地的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批后考核。工业项目建成后的用地竣工验收,由国6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进行用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土地登记;工业项目的建设进度、执行建设用地指标情况由规建部门牵头,国土部门配合监管;投入产出指标的完成情况由招商、经贸部门牵头,发展、财政部门配合监管;税收贡献指标的完成情况由财政部门牵头,国税、地税部门配合监管;解决劳动力就业指标的完成情况由人社部门负责监管。入驻的

11、工业项目在通过建成竣工验收满一年后,由招商、经贸部门牵头,发展、财政部门配合,进行投产运行验收,对年产值、年税收、单位面积就业吸纳值未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照项目投资协议追究项目投资人违约责任。下一步,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将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扩展到覆盖物流用地和市场用地领域。各位领导、同志们,临港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土地节约集约工作关乎临港开发区未来的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临港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我们任重道远。临港开发区将继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配套政策,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以长效管理为根本,开启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征程,为临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依法提供用地保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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