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8月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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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勤政廉政修民心路,自律自爱筑人生桥公路局职务犯罪预防讲稿时间:2012 年 8 月 日地点:授课人:参加人员: 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来到公路局,与在座的各位共同探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隐忧险于明火、预防重于泰山”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我希望通过这一次的讲座能使大家意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增强大家的预防意识,同时也希望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以期共勉!要想富,先修路。当前,我们国家一直在不断加强各地的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方面是为了经济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的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和生活水平。在公路建设和养护等方面,公路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

2、社会贡献极大,但是,随着各地公路建设的展开,国家大量资金的投入,在公路系统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公职人员贪污腐败。公路系统的腐败一方面有损党纪国法的威严,另一方面会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从另一个角度上讲,一旦贪污腐败问题事发,最终也会让贪污腐2败者自己身陷囹圄,万劫不复。例如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导致公路建设中偷工减料,不按规范设计施工,造成豆腐渣工程,最终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民群众的生活乃至生命受到危害,贪污腐败者也自断前程,身陷牢笼或家破人亡,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早已是屡见不鲜了。可见,公路系统内的贪污腐败问题对社会会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因此这就

3、要求我们公路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心系公路建设,葆有修路为国为民的心态,也为自己的前程铺下坚实稳固的基础。这也是我今天要讲的主题“勤政廉政修民心路,自律自爱筑人生桥” 。让我们来看看被有关部门称作近年来“赣南第一腐败大案”的案犯原江西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是怎样的修路筑桥,揽权敛财,收受贿赂,断送自己的自由、前程。李国蔚,江西省赣州人,被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国蔚案发后也被人称为“三贪”局长贪权、贪财、贪色。因其一人贪污腐败带坏 20

4、0多人都走上歧途,而他被查处后还颇不服气地说:“查到我是我倒霉” 。据赣州市纪委调查,李国蔚在赣州市公路局担任主要领导期间,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 。从项目安排、资金调度到人事任免等重要决策,都由他一人说了算。有的副职见李国蔚大权独揽,为3了分一杯羹,居然找到自己分管的科长,你几万,我几万,集体向李国蔚行贿。他切一块工程给他们做后,一转包,大家就按行贿的数额来分成。“李国蔚腐败案对赣州公路系统来说简直就像一场灾难。市、县这么多干部牵涉其中,名声扫地。 ”和李国蔚长期搭档的原赣州市公路局党委书记钟成林说, “公路局实行的是局长负责制,他的权力很大,甚至是无边的。他就是老大,老大怎么讲,其

5、他人就围着他转。他不允许有不同意见,经常借某某领导的指示来办事,我们也不好多问。这几年所有的工程项目,只要是有油水的,他都插手。我们一直预感他会出事,但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事。 ”赣州市公路局退休干部苏光林说:“李国蔚喜欢揽权。公路局党委讨论干部任免问题,他撇开组织部门的方案,临时在会上掏出本子念名字,分配用人名额,党委会形同虚设。 ”李国蔚大肆敛财,几近疯狂。他逢年过节收钱,检查工作收,考核评比收,庆典收,住院收,搬家收。包工头的钱收,下属的钱收,班子成员的钱收,连帮侄子包揽工程也要收钱。据赣州市纪委调查,李国蔚任赣州公路分局局长以来,受贿和非法收受他人钱物 520余万元。他和妻子还以挂职兼职

6、为名,在下属部门及工地多处领取工资和津贴 15万余元。李国蔚还指使下属挪用公款 1300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利;私设小钱柜 172万余元,由其直接使用;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 756万余元。受李国蔚影响,赣州市公路系统不正之风盛行。李国蔚一案中,5 名县级领导干部和 30名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法。4在赣州市公路局担任了 12年纪检书记的退休干部宋世祜说, “李国蔚腐败案牵涉面之广让我们大吃一惊。大范围有 200多人,小范围有 50多人。究其原因,是李国蔚手握大权,很多人千方百计去买他手中的权力,而他也抵制不住诱惑,把权力商品化了。一把手腐败带来的后果非常可怕,赣州公路系统就这样由个人腐败向集体腐败蔓

7、延。”李国蔚不仅贪财,而且好色。一直想在赣州揽公路工程的广东人曾福利第一次请李国蔚涉足风月场所担心被拒绝,但没想到一场脱衣舞看下来,曾福利发现李国蔚似乎意犹未尽。曾福利看出来了:李局长不仅爱钱,而且好色。从此,曾福利成了李国蔚的“铁哥们” 。曾福利不时请李国蔚到娱乐场所消费,李国蔚则从此沉溺于女色不能自拔。当然,狡黠的曾福利的长线投资并没有亏本,在李国蔚调任赣州公路局局长后,曾福利先后承揽了赣州 5000万元的公路建设。此后,曾福利举着财色双刃剑,多路进攻李国蔚,经曾福利介绍,李国蔚有了一个地下情人胡某,曾福利不仅对李国蔚实施性贿赂,还先后送给李 60多万元人民币,将他们的关系构筑得固若金汤。

8、钟成林说, “这些年我也犯了错误,陆陆续续收了几万元的红包。送钱的大多是我的下属。不拿还不好办,他们会认为我要么嫌少,要么对他们有意见。如果让我当局长,肯定也会出大事。因为权力太集中了,一把手听到的都是赞扬声,能不出问题吗?”李国蔚在被查处后说, “我犯这些事,是因为社会风气不好。查5到了我,算我运气不好,倒霉。 ” 李国蔚的案件不是第一件,也不是最后一件,李国蔚在长达 9年的时间里,作案 100余次,却没有引起有关党组织的重视和警觉。这充分暴露出我们公路系统存在着教育乏力,制度缺位和监督失效的问题。李国蔚案件的查处,充分说明了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我想结合李国蔚的案件着

9、重谈谈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职务犯罪的简单介绍及公路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第二个问题:公路系统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第三个问题: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一、职务犯罪的基本介绍及公路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一)职务犯罪的简单介绍1.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也就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2.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内容下面我就公路系统易触犯的职务犯罪罪名简述一

10、下:(1)贪污刑法第 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6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这一概念在刑法第 93条中是这样描述的: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对贪污罪的处罚,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

11、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7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2)受贿刑法第 385条规定:国

12、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在查处受贿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有的行为人表示,其收钱不是白收钱,是替别人办了事的,这恰恰可以证明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构成了受贿。还有的人讲,在购销过程中是经过反复比较的,已经将进货的价格压到最低了,事后别人送钱没有影响到本单位的利益,认为不是受贿,还有的同意给别人谋利,钱也收了

13、但还没有来得及办成事,说是没有为别人谋取利益。其实这都是错误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都不影响受贿的认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二)公路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身份较确定,中年以上人居多。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掌握实权的单位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2、犯罪性质较单一,均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一是利用8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上帐、做假帐等手段侵吞公款;二是利用收取或保管现金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三是利用工程发包、选择施工队伍之机,收受他人贿赂。3、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

14、长,涉案金额大。4、窝案、串案现象较为突出,甚至出现团伙化、群体化现象。由于过去一般是单人作案、金额较小,而现在则发展到分管领导、下属部门负责人之间串通一气,结成犯罪联盟,共同实施犯罪,肆无忌惮地为个人牟取私利。5、作案手段隐秘,侦查难度较大。公路系统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知识水平,犯罪嫌疑人一方面采用帐外帐、假帐或者根本不做帐的手段作案,寓非法于合法之中,帐面上严丝合缝,不留破绽;另一方面,由于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和防御心里,案发后,嫌疑人与行贿人由于建立了长期的利益关系,相互之间配合默契,案发后行贿人不积极配合,使侦查工作困难重重。6、作案环节多,手段隐蔽。公路系统职务犯罪,大多集中发

15、生在以下几个环节:基建工程发包、结算环节;大型机具和大宗材料采购环节等。作案的手段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有少支多报或虚开发票,从中贪污;有把应入帐的收入、利润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形成大量的帐外帐资金,个人侵吞或多人私分;有利用大宗采购的职务之便,捞取回扣、好处费;有利用工程建设发包、结算之机大肆受贿;有利用人事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等。二、公路系统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9公路系统中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1、主观原因(1)不廉洁,贪图享乐。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在忏悔录里写到“我从小读书就开始接受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从小就懂得艰苦奋斗是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无数优秀党员的先进

16、事迹一直伴随自己的成长、 、 、 、 、我父亲在世时,对我们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知足人常乐,清贫人自由。作为儿子,理应继承父亲甘愿清贫的思想培养,不要忘记过去的艰苦生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并没有提升艰苦奋斗的思想境界,反而对艰苦奋斗这个崇高思想认为是大道理、是口号,认为自己总不能像父亲那样清贫一辈子,因此,自己为小家着想多了,为自己如何得到更好的享乐着想更多,为自己将来为生活安排着想更多。由于自己艰苦奋斗意识逐步淡薄,伴随着的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逐步膨胀。为了自己日子好过,自愿送钱给自己又觉得安全的都收;出差要住好的,没有标准限制;本来自己有一台公务用车使用了 20多万公里,旧了些,自己觉得不舒服,不好用,总想与别人攀比,否则委屈自己。物质享受还不够,觉得自己长期工作在外,精神生活空虚,物质享受无法满足这种空虚,自己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因此,先后分别与两位女干部保持不正当的关系。自己这些行为都是贪图享乐的结果,错误的思想,导致错误的行为。过去自己认为艰苦奋斗是一个口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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