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安工大《国际结算》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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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 指处于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通过银行办理的涉及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资金借贷等项活动的跨国货币收付业务,是一项国际间的综合经济活动,是保障与促进国际间各项活动与交往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又称“国际清算” ,它是对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结和清算的一种经济行为。国际贸易结算 国际间办理货币收支的调拨,以结清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有形贸易活动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其主要目的是清偿(货物)贸易债权债务关系。非贸易结算 国际间办理货币移动的结算,以结清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无形贸易活动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其主要目的:一是清偿非(货物)贸易债权债务关系,二是跨国转移资金票据关系的主要当事人: 基

2、本关系人:出票人、付款人/受票人、收款人/受款人。流通中关系人: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保证人等。 票据的基础关系: 原因关系、对价关系、资金关系票据的基本特征流通转让性:票据经背书或交付就可自由地转让、流通,其权利的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不能以没接到通知为由拒绝承担义务;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后,如遭拒付有权对所有的当事人起诉,且其权利不受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无因性:债权人持票行使票据权利时,可以不明示原因。要式性:票据形式必须符合规定;票据上记载的必要项目(内容)必须齐全,各必要项目又 必须符合规定;处理票据的票据行为必须符合要求。设权性、可追索性、文义性、提示性和返还性 汇 票 是出票

3、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必要项目 “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人 收款(出票日期 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期限一定的金额出票人签字 汇票的必要项目收款人限制性抬头:汇票对收款人进行限制,限制转让或含有汇票不可转让的意图指示性抬头 :出票人在汇票中指明可以由收款人或指定人收款,或者表示为某一特定的人作为收款人,且不包含禁止转让的意图。 来人抬头:汇票的抬头中不指明某人或其指定人。 付款期限: 日内瓦票据法: 1. 即期 2. 出票后定期 3. 见票后定期 4. 定日英国票据法: 1. 即期 2. 定期 3. 可确定的将来日期 *

4、出票(见票)后定期 *某一确定事件后定期出 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1)包含两个动作: 写成汇票; 交付(实际或推定)。出票的效力对于出票人:他是票据的主债务人。责任有二: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对于付款人:没有在汇票上签过字,对汇票债务无责任。对于收款人:获得了票据就成为 持票人,得到了债权,具有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和流通转让权。 背 书: 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包含两个动作:写成背书;交付。作用有二:票据权利的转让;证明持票人具有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形式:空白背书(不记名背书) ; 记名背书(特别背书); 限制背书。 背书的效力

5、对背书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担保承兑及付款;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及汇票的有效性。 对被背书人:获得汇票从而成为持票人(主债权人) ;拥有票据债权人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前手越多,担保人越多,安全性越高。但“回头背书 ”例外提 示: 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有两类:付款提示 承兑提示( 以后再作付款提示)。主要规定:在规定时效内提示; 在规定地点提示。 承 兑: 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用以表示到期付款的意愿。两个动作:写成;交付( 含实际交付和推定交付两种)。承兑的效力: 付款人成了主债务人; 出票人转为从债务人;持票人的债权更确定。作成承兑时限:英美法:天

6、内;大陆法:天内;中国法:天内。承兑的种类:一般承兑;保留性承兑(持票人有权拒绝)。付 款 持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地点向付款人提示时,付款人支付票款的行为。付款人的主要责任:对票据权利所有人付款(善意 +鉴定背书的连续性) ;支付金钱( 一般为本币) ;到期日付款;立即付款(24 小时内) ;足额付款(我国票据法的规定) 。拒 付 当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和付款时,遭到拒绝的情形。亦称“退票”。拒付的种类或原因到期日不获付款;到期日前不获承兑;已作承兑或未作承兑的付款人破产;不需承兑票据的出票人破产。拒绝证书:请当地公证机关提供拒付通知:及时向前手发出通知 追 索 票据遭拒付时,持票人

7、要求前手偿还票款和费用的行为。追索的条件:持有合格票据(善意持票人);尽责;守时。索偿金额:汇票金额;损失的利息;作成拒绝证书及拒付通知等的有关费用。追索顺序:承兑前后是有区别的。追索时效:英国票据法规定为年;日内瓦统一法规定为年。被追索者的权利 汇票的种类按出票人: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按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光票和跟单汇票;按付款期限: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承兑与付款地是否相同:直接汇票和间接汇票;按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币别: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本 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与汇票的异同 共同点: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

8、额是一定的;都必须以无条件的书面形式做成;付款期限都可以是即期或远期的;收款人可以是指定某人或来人。区别: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出票人是绝对的主债务人 ;在名称和性质上不同 ;本票不必办理承兑汇票、本票与支票的主要异同主要共同点:票据是可以流通转让的信用工具,通常用作结算工具或信贷工具。 主要的区别:性质不同,汇票和支票都是人条件的支付命令;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当事人及相互间的关系不同,签发支票时,其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先有资金关系;汇票则没有要求,本票是自己付款,无所谓资金关系;主义务人不同:本票和支票的主义务人一直是出票人;汇票则有两种情况,即期汇票和承兑前的远期汇票的主义务人是出

9、票人,承兑后的主义务人是承兑人。出票份数不同 ;记载的必要项目不同 ;付款人的性质不同,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而汇票和本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付款期限种类不同,支票是见票即付,无到期日的记载;汇票和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付款之分,一般应记载到期日。 票据行为不同 本票无承兑、参加承兑;支票无承兑、参加承兑、参加付款行为;汇票则全有。电汇( T/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 SWIFT 通知付款行(汇入行) 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需运用“电汇委托书”(P.O.) 的方式办理。信汇 (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杭邮信函通知付款行(汇入行) 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10、。需运用“信汇委托书” 或 “支付委托书 ”(P.O.)的方式办理。项 目 汇 票 支 票 本 票基 本 性 质 无 条 件 支 付 承 诺基 本 当 事 人 出 票 人 /收 款 人资 金 关 系 没 有 要 求 有 无 所 谓主 义 务 人即 期 及 承 兑 前 的 远期 : 出 票 人 ; 承 兑 后的 远 期 : 承 兑 人出 票 份 数 一 般 为 一 式 两 份必 要 项 目 齐 全 无 收 款 人 无 付 款 人付 款 人 性 质 银 行 或 企 业 等 银 行 银 行 或 企 业 等付 款 期 限 即 期 或 远 期 见 票 即 付 即 期 或 远 期票 据 行 为 齐 全无

11、承 兑 /参加 承 兑无 承 兑 /参 加 承兑 /参 加 付 款一 式 一 份 /没 有 副 本无 条 件 支 付 命 令出 票 人 /收 款 人 /付 款 人出 票 人票汇( D/D)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即期汇票,交汇款人自行传递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需运用“银行即期汇票”的方式办理。电汇的业务流程收 款 人 汇 款 人汇 入 行 汇 出 行1、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一式两联)2 、将此汇款申请书的第二联作为汇款回执,交给汇款人 3、以电报或电信方式发出汇款委托书 4、发出电汇通知书 5、收款人取款,在收据上签章,交给汇入行 6、汇入行借记汇出行头寸,取出头寸,解付汇款

12、给收款人 7、寄出付讫借记通知书信汇的业务流程收 款 人 汇 款 人汇 入 行 汇 出 行3、信汇委托书/支付委托书 4、核对签字,通知信汇委托书第二联,信汇通知书三四联票汇的业务流程收 款 人 汇 款 人汇 入 行 汇 出 行1、汇款申请书 2、开立支票交汇票正本 3、寄汇票 4、汇票通知书 5、持银行汇票取款 6、借记汇出行账户取出头寸,对汇票付款 7、寄付讫通知书,通知此笔汇款业务已完成汇款的特点: 依靠商业信用;资金负担不平衡;风险大;手续简便、费用低廉等。托收: 出口商(债权人、收款人 )为向国外进口商(债务人、付款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 通过其在进

13、口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代收行) 向进口商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属逆汇 。托收主要当事人 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提示行”等。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 付款交单(D/P)即期付款交单(D/P)远期付款交单(D/P )电汇(T/T) 信汇(M/T) 票汇(D/D)电汇、信汇、票汇的比较业 务 做 法 特 点 及 风 险远 期D/P支 付 方 式即 期D/P 卖 方 根 据 发 票 金 额 开 出 即 期汇 票 连 同 全 套 货 运 单 据 , 委 托代 收 行 向 买 方 提 示 , 买 方 见 票后 付 款 ; 买 方 只 有 付 清 货 款才 能 取 得 单 据 货 物

14、 。 付 款 人 若 拒 付 , 代 收 行 不能 直 接 追 偿 , 也 不 能 以 代 收行 名 义 提 起 诉 讼 , 只 能 把 拒付 的 情 况 通 知 委 托 人 ; 银行 只 是 作 为 卖 方 的 受 托 人 行事 , 因 此 , 他 并 没 有 承 担 付款 的 责 任 , 也 不 过 问 单 据 的真 伪 , 如 无 特 殊 约 定 , 也 不对 到 达 目 的 地 的 货 负 提 取 和看 管 的 责 任 ; 卖 方 风 险 比汇 付 小 ; 买 方 风 险 是 货 物与 合 同 不 符 或 假 货 。 卖 方 开 具 远 期 汇 票 通 过 代 收行 向 买 方 提 示

15、 , 由 买 方 承 兑 ,待 汇 票 到 期 时 付 款 、 赎 单 和 取货 ; 买 方 也 可 凭 信 托 收 据 向银 行 借 单 收 货 ( 承 认 货 物 属 于银 行 , 出 售 后 货 款 交 银 行 ) 。如 买 方 不 付 款 , 卖 方 就 可 能遭 受 货 、 款 两 空 的 损 失 。 故对 卖 方 风 险 较 大 , 应 避 免 使用 。承 兑 交 单D/A付款交单D/P卖 方 交 单 是 以 买 方 承 兑 汇 票 为前 提 条 件 , 买 方 承 兑 后 即 可 取得 单 据 并 提 货 , 待 汇 票 到 期 后始 行 付 款 。托收的业务流程 委 托 人( 出 口 商) 付 款 人( 进 口 商)托 收 行 代 收 行承 运 人贸易合同 D/A下付 款1、装船、签发 2、即期汇票、托收申请 3、回执 4、受理托收指使书 5、单据审核,提示 6、赎单,交单 7、取货 8、汇交代收的货款 9、贷款结算托收的特点: 商业信用;比汇款安全;资金负担不平衡;手续、费用中等。 托收对进口商的利弊 有利方面:资金负担较平衡;较 L/C 方便,费用便宜,无需保证金;必要时可凭信托收据支付工具 电报/ 电传/SWIFT,用密押证实信汇/ 支付委托书,用签字证实银行即期汇票,用签字证实成本费用 较高 较低 较低安全性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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