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精讲29讲1Z205030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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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Z205030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一、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和内容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6.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1Z2050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

2、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一、应急预案的评审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奖惩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有关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1Z205033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职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一)按照事

3、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标准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其中与建筑业有关的有以下12类: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 5:触电:由于电流经过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害。 6.

4、灼烫:指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强酸或强碱引起的灼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7.火灾:在火灾时造成的人体烧伤、窒息、中毒等。 8.高处坠落:由于危险势能差引起的伤害,包括从架子、屋架上坠落以及平地坠人坑内等。 9.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10.火药爆炸:指在火药的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1.中毒和窒息:指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 12.其他伤害:包括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二)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造成

5、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 2.重伤事故:一般指受伤人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损失105工作日以上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三)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

6、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该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未收到教育不放过

7、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8、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的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 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 3.现场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 5.制定预防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4)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6)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们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 三、安全事故统计规定1.本统计报表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

10、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月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统计。 2.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检查机构,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事故统计报表。1Z20504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1Z20504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一、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 (一)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二)落实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措施 1.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总平面图是现场管理、实现文明施工的依据。 2.现场围挡、标牌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功底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

11、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1Z20504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为: (1)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2)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3)建设工

12、程项目选址、选线、布局应当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应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应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措施。 (6)建设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 (7)尽量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8)应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

13、生态破坏。 (9)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工程项目,环保总局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公开听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10)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11)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12)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

14、单位使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措施 对施工场界内的污染防治属于职业健康问题;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问题。(一)大气污染的防治 1.大气污染物的分类 2.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2)高大建筑物清除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洒。 (9)大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已不容许搅拌混凝土。(二)水污染的防治 1.水污染物主要来源 2.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 (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简易的隔油池。(三)噪声污染的防治(一)噪声的分类与危害(二)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一)固体废物的概念 (三)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对固体废物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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