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五包”卫生责任书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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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门前五包”卫生责任书11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镇旅游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xx,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单位(xx门店):二、责任内容:1、包环境卫生。室内垃圾要用垃圾容器装好,倒入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严禁直接扫出店门;不向街道和人行道泼脏水和丢弃果皮脏物等有损卫生的物品;从事餐饮业的店主要随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门前不得有污染物。2、包市容市貌。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

2、出墙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3、包公共设施。加强责任区门前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保护门前的供排水设施,道板砖、街沿石、护栏、消防栓、路灯及通讯设施等不受损坏。4、包绿化美化。对门前种植的树木、花草、绿化带、路灯、景观灯等加强管理,使之不受损坏。5、包举报监督。监督门前公用设施不受损坏。凡发现损毁公用设施的行为,必须及时举报。三、对不履行责任处罚依据: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三份,xx市政执法队、牵头单位、临街单位(门店各一份)xx市政执法队:责任人(临街

3、单位或门店):年月日第二篇:“门前五包”卫生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县投资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祁阳,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单位(门店):二、责任内容:1、包环境卫生。室内垃圾要用垃圾容器装好,倒入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严禁直接扫出店门;不向街道和人行道泼脏水和丢弃果皮脏物等有损卫生的物品;从事餐饮业的店主要随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门前不得有污染物。2、包市容市貌。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

4、堆放货物,不出墙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3、包公共设施。加强责任区门前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保护门前的供排水设施,道板砖、街沿石、护栏、消防栓、路灯及通讯设施等不受损坏。4、包绿化美化。对门前种植的树木、花草、绿化带、路灯、景观灯等加强管理,使之不受损坏。5、包举报监督。监督门前公用设施不受损坏。凡发现损毁公用设施的行为,必须及时举报。三、对不履行责任处罚依据: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临街单位(门店各一份。祁阳县城市管理

5、委员会:责任人(临街单位或门店):年月日附:违章处罚标准1、门前有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垃圾、污水等废弃物或其他白色污染物,每发现一次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2、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每发现一次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3、在门前责任区内圈养家畜家禽,每发现一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4、在临街建筑物墙面和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树杆上涂定、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每发现一次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5、临街铺面必须保持店面整洁,禁止摆摊设点(包括电话亭)。6、未经批准在门前责任区内堆放物料,违者除责令限期清除外,每起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6、罚款。7、在临街门面内或门前人行道上,禁止打麻将、玩纸牌,违者除收缴赌具外按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门前道路上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违者处5元至50元罚款。9、临街店铺、经批准设立和各类摊点必须配备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产生的废弃物必须装入垃圾容器,并随时清除。擅自扫往人行道者处50元罚款。10、主要街道严禁燃放烟花炮竹、抛撒冥纸,违者,责令清扫干净,并处100元罚款。11、临街单位或门面装修、施工必须围档作业,建筑材料应堆放在围档内。违者,限期改正并处100元罚款。12、在建筑物楼顶上、墙体上违章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招牌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3、禁止临街违章搭棚(含雨阳棚)

7、。违者,一律拆除,并处1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4、门前责任区内不得有看相、卜卦、算命、乞讨人员逗留。如有此类现象应及时制止。15、责任区门前的市政公共设施丢失或故意损坏的,每起视情节轻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16、主要街道的临街铺面不得从事修车、洗车、废品收购、藕煤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加工、防盗门加工、雨阳棚加工等活动。违者,处100元罚款。第三篇:门前五包责任书养马镇“门前五包”责任书甲方:养马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乙方:为把养马镇建设成为清洁卫生、秩序优良、文明和谐的小城镇,甲方与乙方自愿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乙方应履行下列责任:一、包卫生1、

8、不将店内的垃圾向街面上扫,不乱倒污水污物,不乱贴乱画;2、垃圾实行袋装化,餐馆、店自备垃圾桶,放在店内定时清运;3、发现门前有破坏城市卫生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举报。二、包秩序1、不在门前乱停车辆和乱放杂物;2、不占道经营,不在街面上打牌、下棋;3、不噪音扰民;4、发现门前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三、包绿化1、不在行道树上拴绳挂物,不用行道树打广告;2、不往绿地内倒垃圾、污水;3、发现门前有损害花草树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举报。四、包便道1、座商必须归店,严禁以街代市,以路为市;2、保持人行道畅通。五、包镇容1、不私自改建阳台;2、不私拉乱设广告标语;3、不在阳台上置笼饲养家

9、禽;4、改造房屋必须按建设部门要求施工;5、阳台上不得悬挂或放有碍市容景观的物品。6、门市外禁止搭建雨棚等其它违规建筑物。“门前五包”由养马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接受举报并依法进行处理。举报电话:27722801(治理办)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养马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乙方:街(路、巷)号年月日第四篇:“门前五包”责任书南部县工商联辖区商户“门前五包”责任书为进一步增强创国卫工作实效性,展示我区良好形象,促进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辖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洁、优美,根据县创卫办相关规定,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如下:一、责任区域各经营业主

10、经营店面纵向至人行道路沿石、横向至本店面与相邻店面或通道中心线为界。二、“门前五包”内容(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离、制止和向县工商联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

11、、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五)包设施。配合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三、目标要求各商户要保证自己经营门面前无垃圾、无痰痕、无油污、无废弃物、无积水;车俩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行为,广告招牌符合规范要求,门前树木上无悬挂物。四、责任追究个体经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商户,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南部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监督单

12、位(盖章):南部县工商联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第五篇:门前五包责任书(推荐)门前“五包”责任书县属各单位、居民户、门市部、物业小区: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新县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结合仪陇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包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在规定时间(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将垃圾投放到临近垃圾收集点;保持责任区(含屋顶、立面、橱窗、地面、店招店牌、人行道等)整洁、卫生,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不牵挂标语

13、;对在门前乱扔、乱倒、乱吐行为进行劝告,清除责任区建筑物和设施上的“牛皮癣”。二、包秩序。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跨门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占道制作防护栏,不在人行道设置遮雨(阳)伞,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三、包绿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禁止损坏、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

14、举报。四、包设施。自用店招店牌、亮化设施要保持完好,对陈旧、破损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对责任区内的环卫、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对损坏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包文明。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希各单位、居民户、门市部、物业小区认真落实,照章执行,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损坏市政、环卫、园林、照明等公共设施和造成树木损坏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赔偿,并处以罚款。甲方: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乙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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