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细则(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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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技术中心宁东运营部信息化工程管理细则(初稿) 宁东运营部 2013年4月5日总则一、 为加强宁东运营部信息化工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强化施工管理,根据基本建设施工规范、标准及中心下发的信息技术中心工程管理办法,结合宁东运营部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 本细则适用于宁东运营部大修、专项及矿井信息化各类项目工程,施工、变更、结算、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均执行本细则。三、宁东运营部工程项目建设按照中心下达的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成立工程项目部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对于大修、专项及矿井补套类无监理工程,工程项目部行使监理职责。第一章 工程质量管理细则一、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在项

2、目建设中,应遵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标准的要求,设立专职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一)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1、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施工任务。2、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二) 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承担监理责任。二、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一) 开工报审制在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必须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且必须附有:施

3、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技术(安全)交底记录、详细设计方案、现场勘查报告、材料、设备报验资料、施工人员到场情况、施工设备到场情况、材料到场情况、单位资质材料。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编制、审查和批准的程序,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技术方案先进等,重点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擅自开工或开工不进行报审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合同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二)现场勘查及复测控制1、施工单位必须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工程量、工程安装点等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报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2、施工单位对每个新开工工程必须进行定

4、位测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对所施工现场工程进行复测,出现与原设计不符的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完成现场勘查后,及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明确竣工时间及主要工作节点完成时间,建设单位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各类变更进行测量定位及施工。(三)材料及设备的到货报验及存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前需依据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采购清单,并明确设备采购周期。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设备采购。因设备未及时到货造成工程延误的,依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设备到货后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报验。由宁东运营部组织相关人员到货验收。对于发现与合同设备清单型号不符

5、、设备有残、旧的,施工单位需立即予以更换,造成工程延误的依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设备、材料因依据现场条件妥善保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并采取有效的防潮,防火、防爆措施,并建立入库台帐,并在标牌上注明进场日期、数量、检验日期、送样人、见证人等。(四)材料、设备采购订货的控制工程中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在采购、更换及租赁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施工原材料必须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切均必须为原件,井下安装设备、线缆、材料需具备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等)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设备、材料及线缆严禁用于工程中,施工单位未经监理人员许可而

6、擅自使用于工程当中,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将依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五)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单位工程所使用施工机械设备前需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审,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应能够满足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六)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图纸,认真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了解设计原则及质量要求,同时,认真做好审核及图纸校对工作,对于审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并出具会审纪要分发。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一)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加强过程监理,对工程实行24小时现场监理。每月按

7、照监理细则中见证取样、旁站监理的规定,对关键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和原材料见证取样工作;监理单位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部门对全部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并根据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日常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检、质检人员验收检查的工序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在工程报验前,必须准备完整、真实的自检资料及其它报验材料,否则监理人员不予验收。如发现施工单位自检不认真、不负责或没有自检即向监理人员报验,可视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或要求撤换管理人员。(二)工序交接检查施工单位每班要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验收员要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当班工程质量不存在质量问

8、题时,方可交班。当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毕,不得将问题留给下一班,或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隐藏。(三)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1、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2、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记录,施工完毕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签字认可。隐蔽工作量超过变更规定时必须邀请建设单位参加。3、关键工序、隐蔽工程主要包括:明槽、暗槽段施工、井下井筒交岔点施工、缆沟充填、防雷接地工程等。 (四)工程变更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确因

9、施工原因需要更改设计或工序等,必须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核准,施工单位方可按照现场洽商的工程变更内容进行施工,同时编制工程变更单并进行签认。(五)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1、对设计修改的内容(包括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对设计的修改意见)由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修改通知,由建设、监理单位会签后交施工单位施工。2、监理工程师会签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凡影响工程进度和投资的重大设计变更和施工单位洽商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并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由于

10、停工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等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1、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提出整改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2、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批准或报验的材料;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4、擅自将工程转包;5、其他。四、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一)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1、监理单位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预验收。经验收并将遗留问题整改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质量评定,会签中间验收证书。2、矿建工程(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中间交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矿建工程(土建工程)或设备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

11、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通知安装单位、矿建单位(土建单位)、建设单位等对其进行交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安装单位进行安装施工。3、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有关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初验,并将初验意见书面签复施工单位,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漏项工程制定整改要求和复验日期,由施工单位组织按期整改。4、经初验全部合格后,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在相应的工程竣工报告单上签明认可的正式竣工日期,然后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正式验收工作。5、单位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于10日内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到档案室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12、。 (二)内业资料的管理1、内业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内容进行编制和整理,矿建、土建、安装工程的内业资料格式由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统一提供。2、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一名资料整理员,确保工程进度与内业资料同步,在月度验收中内业资料将一并检查,如存在内业资料滞后或内容不全,将不予办理月度结算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罚款。3、内业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分类归档,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文字档案资料和光盘版资料。其中一套书面文字档案资料应为原始签证资料。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资料的原始性,并且书面

13、文字档案资料及光盘版资料完全一致。五、考核细则(一)施工单位如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和程序,如开工报告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工序未经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材料、设备未经报验擅自使用、擅自修改施工图等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 1000元,且必须按要求对未经检查验收的工序、材料进行检验,无法检验的按不合格处理。(二)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擅离职守,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外,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相关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三)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当班监理人员擅离职守,不在作业现场,第一次给监理单位提出警告,再次发现对监理单位罚款500元/次,并建议监理单位辞退相关人员。(四)日常检

14、查及巡检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施工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对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施工代表的要求不予重视,每一个质量问题或缺陷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五)日常检查及巡检中,实行双重考核制,即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同时考核,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工程安装中发现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不牢固等不合格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监理单位罚款100元。2、设备接地漏联或接地不合格每出现一处罚施工单位50元,罚监理单位20元。4、对以上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进行处理、返工,否则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进行加倍处罚。5、施工现场发现与规程或报验不相

15、符的支护材料,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罚监理单位500元/次6、在日常工程质量检查中,如发现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包庇显现时,对两单位分别处罚1000元/次。(六)井下作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AQ标准作业,施工过程中,每发现一处未按照标准作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1001000元罚款;现场监理员未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监理单位罚款50500元。(七)如发现施工单位检查记录不真实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八)需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开工报告等各类项目资料及施工内页资料。施工内业资料必须和工程施工内容保持一致,如检查发现工程内业资料滞后、缺项或不规范的,每项罚款500元。(九)施工单位需每周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周报,未按时、按照要求提交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十)监理单位必须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施工内业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移交于建设单位资料室,每推迟一天罚施工单位500元,罚监理单位200元。(十一)监理人员应按监理规划和细则的规定,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如发现监理人员没有按规定检查、验收或未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或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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