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保卫方案

上传人:20****03 文档编号:165078644 上传时间:2021-02-0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酒店消防保卫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酒店消防保卫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酒店消防保卫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酒店消防保卫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酒店消防保卫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酒店消防保卫方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现场消防设施布置1、现场消防设施布置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基坑西周设置消火栓及环行水管,给水管采用镀锌钢管。并在基坑四周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间距50m)。具体如下:沿现场拟建建筑物(基坑)周边敷设直径DN100热镀锌钢管作为水源,与现场市政自来水管网接驳,接驳点处设置水表井,并在总干管进水处设置一个总阀门,以便维修时停水用。另因现场地下水比较充裕,可以将地下降水充分利用。现场的供水通过消防水箱,水箱与环线管道用DN75焊接钢管连接,水箱内的水经消防水泵提升后通入立管。消防水泵选用50DL4(1用1备),两台水泵同时联网,同时消防泵设专用电箱,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保证连

2、续不间断供电。每栋楼设置一根DN75消防立管,材质采用焊接钢管,每根立管在每层设一个DN65消火栓口及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且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枪头一个 ,50m水龙带。在现场办公区、三个大门口的警卫室各设置消防架(包括:8kg灭火器4个、消防水桶4个、铁锹2把、斧子1把)和大水桶1个(装满水);办公区配备8kg灭火器2个;仓库配备8 kg灭火器4个。2、消防水箱消防水箱采用钢板焊接,有效容积为24,大小为6m2m2m,放置在办公室后方。二、工程灭火作战方案为保障在施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太原市的有关消防精神,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国家和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

3、失,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及时地组织人员扑救,特制定本作战计划,要求有关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责任,不得玩忽职守,否则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1建立灭火作战指挥机构灭火作战总指挥: 邓振华副总指挥: 王金福灭火作战计划负责: 杨庆泽、张海诚物资抢救负责: 孙秀峰、黄欣后勤供应负责: 郭琦宣传联络负责人: 蒋伟、陈生人员救护负责:邹太荣灭火人员:第一梯队队长:邹太荣,由土建人员组成,共计26人。第二梯队队长:李斌,由安装人员组成,共计16人。第三梯队:邓少云,由警卫人员组成,共计20人。2各级职责:灭火作战总指挥的职责:接到报警后,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根据火场情况,组织指挥救火战斗,制定灭火作战计划,采取

4、果断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火场情况作决策。灭火作战副总指挥的职责:配合灭火作战总指挥开展灭火工作,确保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总指挥缺岗时行使指挥职责。3、灭火作战计划负责人的职责: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运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灭火战斗4、人员救护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医务车辆及人员的联系,引导或率领医务人员、红十字协会成员及其它人员进行伤员的救护和运送工作。5、物资抢救负责人的职责:带领义务消防队,组成物资抢救队伍,把现场物资材料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6、后勤供应负责人的职责:负责车辆、消防器材及各必需物资的供应工作,保证灭火作战人员的食品、茶水、毛巾充足,做好后勤保障。7、宣

5、传联络负责人的职责: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命令和各组的信息反馈工作,根据中心任务,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鼓舞斗志,并迅速打火警电话,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协助警方人员维护火场秩序,疏散周围人员到安全地点。二、工程项目消防保卫制度、规定2.1工程项目消防的一般性规定:1、易燃、易爆品进入现场,必须报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在登记备案后,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保管。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办理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看火。4、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房等

6、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5、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2.2各类用房防火规定: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浇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严禁在宿舍、休息室床上吸烟。2、严禁乱拉电线,严禁在各类仓库、木工棚、油漆配料室使用火炉取暖。3、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冬季严禁用易燃材料保温。4、现场消防立管必须设专用高压泵、专用电线。2.3吸烟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2、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砂盆、水桶

7、。2.4冬施防火规定:1、施工现场取暖用炉火,须经主管领导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合格,持用火合格证方准安装使用,并设专人负责,制定必要的防火措施。2、严禁用油类及油棉纱生火,严禁在生活区进行易燃液、气体操作,无人居住时,要做到人走火灭。3、木工车间、材料库、清洗间、油漆料配料室、工具房等部位不准生火和使用电炉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4、在施工程内,一律不准设暂住用房,不准使用炉火和电炉、碘钨灯取暖,如因生产需要用火,要由生产技术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措施,并经消防保卫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用火。5、对各种砖砌火炉要严格防范,炉灶上严禁存放易燃物。2.5木工棚防火制度:严禁在木工棚内及周围吸烟

8、或进行明火作业。木工棚内必须每天清理干净碎木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木工棚内严禁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砂轮机与木工操作地点必须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2.6电器设备的防火制度: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临时电源的架设、安装等工作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临时电源用完后立即拆除。电工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装、拆除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对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全面的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固定式和移动的电器设备时,要专人管理,用后必须切断电源。在电器设备及附近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严禁滥用铜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的熔丝。严禁使用纸类或其它可燃物品灯罩或包在灯

9、泡上。2.7动用明火管理制度:1、各单位、现场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凡因施工需要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经理部安全部提出申请,经安全消防保卫负责人批准,办理用火手续后,方可用火。并且办理手续时的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以后,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2、对各用火种类的要求:(1)电焊:操作者必须持有电焊操作证,在操作前必须首先向经理部消防保卫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批准内的规定进行操作。操作前,操作者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保险装置失灵、线路有缺陷及其他故障的焊机。(2)气焊(割):操作者必须持有气焊工操作证,在操作前必须向经理部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用

10、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批准栏内的规定进行操作。在操作现场,乙炔瓶、氧气瓶和三角形分开,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有距离,不得小于10m,焊枪与乙炔瓶、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3)因工作需要在现场用火烧水、熔化沥青时,必须先向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中规定搭设使用,用火地点距周围建筑物不得小于25m。 (4)在使用喷灯、电炉和搭设烘炉时,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批准,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上具体要求使用。(5)冬季取暖需搭设火炉、火墙时,必须经消防保卫负责人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搭设,在点火前须由消防保卫负责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有火炉的房间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火炉

11、距可燃物必须保持1m以上距离。(6)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吸烟可到指定的吸烟室内,烟头放入水桶、烟灰缸内,不得落地。3、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清楚周围可燃物,切实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根据防火要求备足灭火器材,作业完以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4、施工现场如需进行其他用火操作时,必须先经安全保卫部批准,在指定地点动火。2.8油漆工防火规定:1、喷漆、涂漆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2、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火源,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3、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4、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采用防火花型。5、浸有涂料、稀释剂

12、的破布、砂团、手套和工作服等,须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生热发生自燃。6、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程序。7、油漆稀料库和配调间分开设置,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安全防火间距。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材料分库存放。8、一切油料的存放和管理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9、调料间有良好的通风,并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10、调料人员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带钉子的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用的原料。 2.9生活区防火规定1、生活区临建搭设材料需用阻燃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级)。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加强保养,确保处于备用状态。2、生活区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3、生活区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4、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要有专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