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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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为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提出太原要在安全发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的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现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依法治安,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监管职责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健全完善科学、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

2、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领导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实现杜绝重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步下降的良好态势。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积极探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具体任务:(1) 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在2015年3

3、月底前,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安全问责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其他中型及以上企业,致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覆盖率要达到100%,并明确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小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覆盖率要达到100%。(2) 2015年4月底前,建立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机制,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半年和年终要向市安委办书面报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 2015年底前,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2017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建成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市

4、安委办。2、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强化红线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上率下,以上示下。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并发201412号),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保障力度。具体任务:(1)2015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全部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或办法,实现“五个全覆盖”。(2)2015年2月底前,建立县(市、区)、开发(园)区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安全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制度,市安委办要严格落实抽查制度,确保履职到位。(3)2015年3月底前,建立市负

5、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制度,履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情况实行延伸抽查,确保履职到位。 (4)2015年3月底前,梳理汇总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市安委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市安委办。3、严格落实政府工作部门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必要途径。要按照“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

6、责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10号)。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落实专业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监督检查计划要经市政府批准后,报市安委办备查。具体任务:(1)2015年2月底前,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明确细化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列出直接监管单位名单,明确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并按照职责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市安委办。(2)2015年2月底前,34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定期报告和督查抽查制度,实行“四不两直”等检查方法,推动监督检查计划落实。

7、责任单位: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4、建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任务:(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形成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责规范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有效运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2015年2月底前,完善安全测评细则,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运行办法;2015年3月份开始运行,使其成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的抓手;2015年5月底前,组建测评队伍,确保测评体系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财

8、政局。(二)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负有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建档和备案监控;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具体任务:(1)2015年底前,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县(市、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度,每月上报市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形成条块结合、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部门要做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三落实”,督促企业做到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9、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其他部门定期报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媒体公示、挂牌督办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市安委办。(2) 重点解决全市1247处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2015年底前,整治完成国务院督查组发现的程家村储气调压站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杏花岭区政府按职责负责。(3)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动态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完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的长效机制。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筑、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各县(市、区)要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实际和本地区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事故发生。具体任务:2015年6月底前,健全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职责分工,牵头组织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其中,2015年3月底前,有关部门要着

11、重完成下列任务:市安监局出台安全生产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项整治等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职责,负责建立打击非法运营、超载超限的联动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市城管委要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网监控制度。市住建委、市城管委按职责,加强城市道路施工损坏管线专项治理。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要建立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逐一排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69号令关于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五条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责任到人,全程防控事故发生。六城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

12、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并政发201427号),对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要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推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职责分工牵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每年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者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公开事故处理结果。具体任务:2015年2月底前,完善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和事故督办制度。2015年4月

13、份以后,建立并落实事故处理结果、应急救援进展和重大安全隐患预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纪委监察局。(三)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体系1、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跟踪整改,定期报告市安委办整改情况和结果;市安委办要定期督办,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具体任务:2015年2月底前,建立运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的定期报告和跟踪督办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跟踪整改本地区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五落实”情况。市安委办要进行定期通报,督办整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责任单位:各县

14、(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市安委办。2、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健全全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捷、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具体任务:2015年年底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和演练工作。同时,依据应急救援预案,有关部门要掌握应急资源,及时提供应急信息,搞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有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四)进一步完善基础支撑体系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

15、可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具体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高危行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具体任务:2015年6月底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16、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基础。2015年7月份以后,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3、加强安全教育基础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在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型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具体任务:(1)2015年7月份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搞好六月安全生产活动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要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级主流媒体要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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