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案例分析复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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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案例分析复习大纲第二章养老保险案例分析1养老保险的概念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通常所称得养老保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即依法判定丧 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 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积累起来的,属于劳动者个人所 有,劳动者死亡后可以继承。但是为了防止劳动者提前支取个人账户资金,导致其退休时不能得到应有的 生活保障资金,国家还规定了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养老保险和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的基础层次,商业养老保险是对它的补充。

2、但是,商业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 保险也具有本质的区别,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是:商业保险是自愿保险,被保险人是否投保,保险公司是否 承包都是自愿的;而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保证下强制实行,凡是法律规 定的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本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2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养老金的计发 自1998年开始,我国全面实行了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统一了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制度下,根据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的不同,分为老人”、新人”和中人”。他们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也各有不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3、中人”也有其养老金计算方法。统账结合”制度实施之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职工被称为中人”。按照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待遇水平基本衔接的原则,中人”的养老金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般按照职工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统一制度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的一定比例(1.0%1.4%)计算。 我国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社会保障号码为标识,建立了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主要内容包括:主题内容、适用范围、编码对象、号码结构、号码的表现形式等五个方面。个人账户计息依据和方法确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主要参考三方面因素:一是参考当地上一年度

4、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二是参考 银行的居民定期存款利率;三是参考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实际收益。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方法有两种:一 是年度计算法,一是月积数法。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余额依然计算利息,方法为年度计算法和月积数法。个人账户的继承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 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 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隔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

5、费 或支付纪录,予以封存。缴费基数的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 4%, 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 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 速度应适当加快。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后,职工缴纳养老金的年限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职工本人和他的单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6、费后,单 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通过银行、邮局以及依托社区 或其他中介机构,向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退休及其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年满 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城镇个体工商户 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 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离休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

7、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退养。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 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离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 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对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 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内退内退就是内部退养,是指企业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可以实 行离

8、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按连续工龄计算,按一定比例发给工资,所需费用仍在工资基金中列支。离岗 退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提前退休有些工种因其特殊性,国家规定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时,其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人员 属于退休人员,不再计算工龄,劳动合同也已终止,其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公务员退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丧失工作能力。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工作年限满30年的。国

9、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党的机关工作者退休条件参照公 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除参照执行公务员法的事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的退休规定根据其单位性质不同而遵循不同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条件都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 10年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4部分新的养老保险配套政策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政策的规

10、定 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自职工由机关单位进入企业工作当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激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以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 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 的标准是: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机关工作年限X0.3%X120个月。如果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

11、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账户管理、退 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按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职工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自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当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 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

12、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 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 与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时,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其他非工薪收入者以本人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缴费,实际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为缴费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

13、数;也可以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划分一个或若干个缴费档次,由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非工薪收入者自选一档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般为18%左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其中个体工商户帮工按期选定的缴费档次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由个体工商户业主为其交纳。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及其他非工薪收入者应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标准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同时终止 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14、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 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规定1998年8月底前,将11个行业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列入通后项目的 各项待遇均从地方统筹基金中支付;行业或企业自行规定的项目,仍由企业负担,以维持原待遇的水平。 对于在199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退休人员,经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 人员,仍按照原行业的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从1999年1月1日起,原则上按照地方向统一制度并轨的办法来解决,补贴由地方统筹基金负担;同时,行业和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从养老金数额上来 说,通过过渡办法的调整,同一行业内部晚退休人员的待遇一般不会低于早退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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