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制度性困境及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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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制度性困境及其超越科技创新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核心推动力。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研究的重镇,将高校教师所研究和开发的科学技术有效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对实施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我国高校科技创新普遍存在高产出、低转化的怪象。在此现实背景下,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系列推动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以激励高校教师进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从制度视角对高校教师离岗创业进行理性审视,能够深入探究高校教师离岗创业面临的根本困境,并从问题出发提出破解路径,以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离岗创业、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一、问题的提出转型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2、亟须高新技术的强力支撑,在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背景下,经济发展的创新需求更加旺盛。另一方面,企业满足创新需求的能力却较为有限,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多数国企高管由于任期限制而顾及短期经济指标,进而忽视国企的科技创新工作; 多数民营企业由于规模限制只能进行简单的扩大再生产,对科学技术的二次研发能力极为有限; 大多数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意识不强,害怕承担技术创新的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短期的经济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需求与绝大多数企业对科技创新的低度供给之间形成巨大的供需脱节。企业在科技创新供给中的缺位;和缺场;亟须高校的及时补位;和出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满足发展

3、的创新需求而言意义重大。高校作为重要的科技创新主体,蕴藏着无限的科技资源。数据统计显示,高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80%、重点项目占到约67%,还有一大批973;863;、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项目由高校承担;在国家科技三大奖项中,高校占比每年都要超过50%;在专利申请上,高校申请的专利占全国专利总数的20%以上【1】。然而,如此丰富的科技资源却未能有效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数据统计显示,我国高校每年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只占10%左右,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50%的高转化率相比差距甚大【2】。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低转化率不仅造成巨大的国有资产浪费,还大大降低了科学技术成果产出的经济

4、社会效益,进而掣肘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在高校科技创新高产出、低转化;的现实背景下,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系列推动高校教师创业的政策措施以激励高校教师进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高校教师创业起源于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的诸多高新技术企业家大多是学术型企业家,其将高校专业知识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高校科技知识顺利在高校和市场间流动和转化。以高校教师创业时是否在岗为标准,高校教师创业大致分为在岗创业;和离岗创业;两种模式。在岗创业;模式中,高校教师仍在高校担任全职教师,并以技术作为资本与社会企业进行合作转化、兼职创业,产学研之间的转化关系属于典型的合作型。这种创业模式虽然较为便捷,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也

5、相对较小,但在具体转化过程中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难题: 我国高校普遍缺乏科学、合理的科技类成果转化应用的收益分配制度,利益分配涉及到研究者、高校院系、合作企业以及转化过程中有贡献者等众多利益主体,转化过程中的利益纠葛较多,股权分配比例设置的随意性大,教师获得的收益比例通常较小,技术成果完成者即教师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对教师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严重不足; 合作转化过程中,转化的决策权和财权主要掌控在社会企业和校方手中,转化环节过多、转化主体过多、转化条件复杂等原因极易导致转化失败,高校教师和企业之间缺乏平等、均衡的沟通和对接。离岗创业;模式中,高校教师保留教师身份、离开教师工作岗位,并以研发的科学技

6、术为核心进行全职创业,产学研之间的转化关系属于典型的同一型。相较于在岗创业;模式,离岗创业;模式具有以下三方面的优势: 转化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主要是教师和学校,利益纠葛较小,股权分配和利益分配比例通常在协议中进行了明确,高校教师获得收益的比例较大,教师转化科研成果的积极性较高; 高校教师亲自经营科研成果的转化,完全投身于商业转化全过程,大大减少了转化的环节,能够大大提高转化的成功率; 离岗创业解决了高校教师身份的后顾之忧,高校教师以业主身份创业,进则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退则增强了科技创业的体验和心得。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模式作为一种较为理想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一旦转化成功

7、,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外溢效益。离岗创业;模式作为撬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杠杆,有效推动了产学研的结合,彻底打通了产学研的旋转门;。高校教师离岗创业;一旦成功,将有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经济结构、推动区域产业升级。此外,高校教师离岗创业不仅为大学生提供了就业和见习的机会,离岗创业的教师返回学校授课,通过分享创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能够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助于提高高校教育的质量,增强大学生的生产性知识,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正是看到了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经济社会效用,中央政府2015年相继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

8、导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用以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支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3】。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也开始重视高校教师的离岗创业问题,如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科技九条;,成都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十条;,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十条;,杭州市政府启动了青蓝计划;等。各级政府出台的鼓励政策为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高校教师离岗创业前景一片大好。但实证调研显示,高校教师

9、对亲自创办和经营企业尚有较大顾虑,对深度介入商业化生产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4】。在高层鼓励、地方重视的战略背景下,高校教师离岗创业至今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什么?如何超越这些系统性困境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这些构成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笔者将从制度视角对高校教师离岗创业进行理性审视和综合把脉,以期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提供对策建议。二、高校教师离岗创业面临的制度性困境中国目前大多数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都是由企业完成,只有少数分是由高校教师离岗创业进行转化的。高校教师离岗创业可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新形式,目前仍然处于局部应用状态。科技成果的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受高校教师自身的创业动力和

10、能力制约之外,更主要受到各级政府和高校的掣肘。著名政治史家钱穆认为,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互相配合,形成一个体系,否则制度之间相互分裂,既不能存在,也不能推行【5】。缺乏政府和校方的制度性的配套支持,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就无法落地执行。(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导致高校教师创业项目的审批程序繁琐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所使用的科研成果从技术层面来讲是教师的专利,但是从科研投入和管理的角度来讲,高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高校科技成果的使用适用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任何转化高校科技成果的行动举措都必须经过层层严格审批,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极为繁琐。不仅高校自身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教育部、

11、国家税务总局、国资委、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高校教师的创业项目经过多层级、多部门审批,耗时长久,交易成本太大。例如,北京大学刘忠军说,他的科研团队早已研制出新型骨科手术内置物,但一直在等待漫长的审批手续,而美、韩、德等国的类似产品,科研起步晚却已经上市【6】。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骆清铭介绍,其团队的一种名为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的可视化研究分析全脑专利,整个审批过程历时1年,审批过程中所依据的政策,从主席令到学校文件,有17个,文件发布时间跨度22年【7】。从刘忠军和骆清铭的创业项目审批可以看出,高校普遍缺乏科技成果的自主处置权,而对科技类国有资产繁琐的审批程序

12、和漫长的审批周期,不仅直接挫伤了高校教师创业的积极性,更直接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时效性,导致高校科技成果的大幅贬值。(二)地方和国家部委政策冲突,影响高校的政策执行在中央政府印发鼓励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政策前后,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制订和出台了促进辖区内高校教师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高校科技成果的管理不仅涉及到高校本身,更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各部委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因此常常出现地方政策和国家部委政策冲突情况。以湖北省为例,2013年湖北省出台了科技十条;用以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湖北省将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完全下放给各高校科研团队,取消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显然,这些条款规定和国家部委的条款规定是不

13、兼容的,这种政策不统一直接给高校教师创业制造了困惑和担忧。华中科技大学有教师表示,湖北省下放处置权是创新和突破,但这与国家一些部委相关政策不一致。地方和国家部委政策打架,我们不知所从;。武汉市某高校人士也担忧,假设现在将某一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了,等企业做大了要上市时,证监会一审核,发现最初的产权不清晰,就是个大问题;【7】。(三)对离岗创业收益的税收偏高高校教师是否愿意自主创业,除了受行政审批和政策影响外,离岗创业收益的税收偏高也大大削减了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积极性。据武汉某高校陈教授透露,100万元的奖励,就需要交几十万元个税。费很大劲才将成果转化,却要缴这么多税。一些老师觉得不划算,要么不转

14、化,要么背着学校私下交易;【7】。再如,上海理工大学太赫兹技术团队实施成果转化收益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高达400多万元【6】。由此可以看出,个税过高,大大降低了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除了教师创业收益个税偏高之外,高校还需要缴纳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所得税,高校事业单位所得税一般实行获得现金收入前一次性缴纳,这无疑增加高校的税务负担,大大削弱了高校帮助教师携带科技成果创业的积极性。(四)大部分地方政府对高校教师创业的扶持和资助较少从目前地方政府对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扶持政策来看,只有北京、成都、南京、杭州以及武汉等少数地方政府制订了鼓励和扶持政策。绝大部分地方政府都还没有出台鼓励政策,也没有制定与中央

15、政府的鼓励政策相配套的细则办法。除了政策扶持缺乏之外,对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注册资本、资金扶助、融资支持、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资助更是少之又少。从全国来看,全国100所左右的211高校只有大约30所享受到了地方政府对高校教师创业的扶持和资助,仍然有70%的重点高校未享受到创业优惠待遇和政策倾斜。(五)高校普遍缺乏配套性的制度支持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鼓励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法律和政策发布后,目前大多数高校仍然未出台配套性的落实细则。从目前来看,高校最缺乏的配套性制度支持应是科研评价制度。赵正洲、李玮等的问卷调查显示,高校在教师专业

16、技术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着 三重三轻;倾向:一是重基础研究项目,轻服务社会研究项目;二是重学术论文,轻科技专利;三是重科技成果奖励,轻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评价制度就像指挥棒,指引着高校教师科技研究活动努力的方向。现存的高校科研评价制度已经构成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制度性障碍,科研;评价普遍存在的重科研立项、重论文、重数量、重基础研究、重教学任务、重影响因子和轻质量、轻应用、轻转化、轻专利的学术氛围已成为高校科研;评价的常态。这种科研评价制度致使高校教师只重视教学和学术研究,只重视论文数量和立项数量,而轻视科技成果的转化,甚至都不具备转化和创业的意识。三、制度建设:促进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核心路径燕继荣认为,在制度主义的宏观分析框架中,国家的兴盛意味着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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