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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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申报资料的说明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 件的企业申请延期换证)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样式见附件2);(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 局提供复印件。尚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提供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 或省直有关部门受理资质申报证明;(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 作规程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 参照下列岗位设定)(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

2、表人、经理、副经 理、总工、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 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2)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 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 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党委、工会、团委等部门, 按“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至少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分 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其 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

3、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 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操作规程: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至少具备塔吊司机、 架子工、电工、焊工、 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施工升降机司机、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等特种 作业人员中5个工种以上的操作规程;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提供5个以上本专业工种的操作规程。专业承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应提供1个以上工种的操作规程。新成立企业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审查 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由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 查看原件,向

4、省建管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 录。(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 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1、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2、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提供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3、上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汇总表(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 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供);4、实施情况:新成立企业,除正常的安全教育投入外,应包括各种防护用品等实物投入,不包括机械设备投入;延期换证中被定为 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建筑安装工

5、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安全费用。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1)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总承包企业列支按以上比例提取的安全费用使用明细, 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包括 2006年以前成立的劳务企业新申请 许可证)列支总承包企业按比例支付的安全费用使用明细。企业为职 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 列支。5、上年度安全生产投入

6、汇总表(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审查 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供);汇总表格式如下:序号金额用途发票或凭证号新申报企业应提供证明资金投入的发票、凭证复印件。确实不能 提供发票、凭证复印件的安全资金投入,应提供安全投入金额和用途 的证明材料。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 全投入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由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 关部门审查,向省建管局提供上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汇总表。(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 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7、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管理机构一 般为安全处(科)等常设机构,企业应提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企业所属的 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白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 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组成公司安全部(处、科) ,人员配置为: 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不少于 5人,二级不少于4人,三级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3人;劳务

8、分包企业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人数应大于该企业主项资质规定的项目经理人数。主项资质规定项目经理人数为 3人以下或无项目经理 人数要求的专业承包企业,专职安全员不应少于3人。劳务分包企业不应少于2人,且每个工程项目不得少于1人。200人以上的劳务企 业,按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增加配备专职安全员。铁路、交通、 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企业,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 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

9、)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3)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 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1 )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 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3)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 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情况 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 5%。企业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人数在满足最低标准的前提下,可 根据企业年度在建工程总数,按照以上工程项目标准增加配置。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查看企业有关文件原 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六)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按以下数量配备:主要负责人至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证),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数不得少于1人。 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数至少应满足建 筑业企业

11、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该企业主项资质对项目经理人数的要 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数按照第(五)项人数配置。企业按照建设部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后,人 员配备按照新资质标准对建造师(项目经理)的人数要求执行。铁路、 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企业,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由于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未进行变更的“三类人员”,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要求企业变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到“三类 人员”所在企业与证书企业名称一致。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查证书原件,向省 建管局提供证书复印件。(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

12、包企业应提供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信号工、起重工、施工升降机司机、起重机械设备拆装 工等9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 包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本 专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企业根据资质类别不 同应具有架子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 证书,人数根据劳务资质标准配置。部分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根 据专业特点可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报企业特种作业 人员应与证书所在单位一致,证书没有载明所在单位的,应提供特种 作业人员聘任合同。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查证书原

13、件,向省 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新成立企业,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查企 业本年度培训计划。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 业,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查企业上一年度培 训计划、随机抽查培训考核记录。向省建管局报送企业培训计划复印 件。(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 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新成立企业,必须提供工伤保险开户证明、缴费单据复印件,要 求企业集体参加年度意外伤害保险的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 直有关部门,还应提供意外险保单复印件

14、;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 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 (可分工地参保,也可一个企业集体参保)和工伤保险保单复印件。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查看保单原件,向省建管 局提供复印件。(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新成立企业,根据资质类别,涉及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应具备 白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延期换证中被定为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还 应提供工程使用过程中的施工起重机械验收资料。劳务企业不提供此 项内容。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查看原件,向省 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十一)职业危害

15、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 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工种,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制定 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 3、安全检查措施。要针对本企业施工特点,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制 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例如由防水作业和地下管道有毒气体作业引起的 职业中毒、水泥粉尘在封闭环境及电焊作业引起的尘肺等。(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各类企业应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 案。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 审查办法,施工企业资质规定的施工承包工程范围涉及以下七项分 部分项工程,均应提供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潦度超过 5m (含5m )的基坑(槽)并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 5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 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 (含5m )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 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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