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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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八年五月二一日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 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省政府关于推 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各级政府对 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

2、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食品安全各环节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 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努力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大力加强 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网络。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 整体水平,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萍乡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二、创建目标(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40%的乡镇(街道)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鲜活

3、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上市猪肉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上市猪肉定点屠宰率达到 95%以上。(四)流通销售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85%的乡镇(街道)、75%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以上。(五)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城区(含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乡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少于30% ,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到

4、8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60%以上。(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80%以上。(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实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4个行业12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三、创建内容(一)组织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处)均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机构、有部署、有考核、有经费。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

5、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区) 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与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都要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要纳入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对各监管部门 和乡(镇、街道、管理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做到兑现责任书、承诺书和目标考核中 的奖惩。3、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站,做 到有机构牌子、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经

6、费、工作职责和制度及档案资料。乡(镇、街道、管理处)设 1 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行政村(社区)设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有“两员”工作职责、培训制度、工作记录和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 举报和奖励办法,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 话,完善监管体系。(二)综合基础工作1、 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县(区)、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及相关监管部门 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报示范县创建工作动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定期统一发布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 况报告。2、信用体系建设。在种植养殖、生

7、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中 确定一批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 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3、应急体系建设。预防为主,力争不发生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制定并完善处置突 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响应迅速,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处置措施及时准确。4、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增加投入,配备设备和人员,按计划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逐步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

8、制定统一的检测计划,统一抽验,统一发布信息。5、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宣传媒 体,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科学知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基层、进社 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五进一上”的宣传活动,做到每个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村(社区)有一名兼职宣传员、一块宣传栏、一幅永久性的标语或宣传画,每 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学期开设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三)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1、 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 实施控制初级农产品农药、兽(渔)药滥用和残留超标的措施,

9、着重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产、 禁售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生 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 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制度和追溯制 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2、认真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使无公害农产品、绿 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年数量增加。制定标准化基地建设规划或计划,每个乡(镇、街道、管 理处)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

10、示范基地,各种记录和检验报告齐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辖 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有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抽检合格达标。(四)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1、有效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 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 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 件等行为的查处。建立以巡查为主,强检、监检、年查、回访为辅的监管机制,完成上级部 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企业有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

11、度,原料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齐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 剂备案,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2、全面综合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及目录。开展对无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行为的整治,达到有效遏制,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并执行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行扶优除劣整治措施, 有效整合食品小企业、小作坊。3、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健全生猪屠宰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

12、处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严格对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打私屠滥宰、生产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 行为,严防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4、 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杜绝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有关 部门发布食品安全问题通报。(五)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 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 集市的管理,乡(镇、街道、管理处 )、行政村(社区)食杂店均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 大市

13、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水产品经营 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 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2、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 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退市召回和销 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到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基本消除无生产日期、 无保质期、无厂名的“三无”和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经营

14、。3、 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 制度。在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快速检测设施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做好日常检测 记录和信息公布。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4、加快推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乡(镇、管理处)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六)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1、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的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 检查,

15、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对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要整治到位,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现 象。2、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计 划,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3、严格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景点餐 饮以及小型餐馆食品卫生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 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4、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并落实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制度,100人以上的农村集 体聚餐实行备案制。四、实施步聚按照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计划在两年内达到创 建目标,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6月)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并制定 实施方案。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 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 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二)实施创建阶段(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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