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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ITROS 质控品使用说明 用于体外诊断一 概述VITROS 质控品由经处理的人血清制得,其中添加了酶、电解质、稳定剂、防腐剂和其它有机分析物。VITROS 质控品稀释液由添加了无机盐的处理水制备而来。二注意:本制品由人血清和人酶类制备而成。处理时视同疾病传染性物质。对本实验的个体捐献者应用食品与药物管理局 (FDA) 指定方法实验表明,均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HBsAg)、丙型肝炎病毒 (HCV) 抗体和人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呈非反应性(阴性)。然而,没有一种实验能够绝对保证不存在传染性物质,因此,本制品的处理应遵照 CLSI 指南M29, 或公布的其它生物危害安全指南的建议
2、。本品的处理注意事项与其它血液或者血液制品相同。三复溶:每瓶冻干物都有对应一种贴有数字标签的稀释液。使用对应的稀释液复溶冻干物。1. 在复溶以前,将质控品冻干物和稀释液从冰箱里取出后在室温下先放置约60分钟,使其平衡至1828室温。2. 缓慢颠倒稀释液瓶几次,使内容物完全混匀,不要振摇。3. 轻敲每个冻干小瓶数次,以倒出粘附在盖子上的残留物。4. 去掉每个瓶子上的封条和盖子,打开瓶盖。5. 使用洁净干燥的A级移液管吸取3.0mL稀释液,加入到对应的冻干物小瓶中。丢弃剩余的稀释液。 6. 盖好盖子,并稳定放置小瓶,将小瓶轻轻颠倒,不要振摇。7. 复溶,偶尔颠倒,约需要30分钟。使用前,目测检查冻
3、干物已经全部溶解。8. 所有液体在不使用时请旋紧瓶盖。9. 应立即使用复溶物或者将其储存到28冰箱里。四质控品的储存和稳定性:未开封的质控品,贮存在 -18可稳定至失效期;贮存在28可稳定 6个月。已复溶的质控品,旋紧瓶盖,贮存在 -18可稳定2周(依据具体项目不同可能稍有差异,注意:不可反复冻融!)。五操作步骤:VITROS 质控品应按照与处理患者样品相同的方式进行检验。1. 进行分析前,取出冰箱中储存的复溶物。2. 轻轻颠倒小瓶几次,使溶液完全混和,不要振摇。3. 将溶液倒入样品杯中。4. 将剩余溶液重新盖好瓶盖,立即放回冷藏处。5. 将装有溶液的样品杯平衡至1828室温(冷藏试剂约需10分钟)。6. 检测结束后,样品杯中未使用的液体不可再用。六质控值:每个实验室应建立自己的特定检测项目的均值。VITROS 化学系统可参照质控数据说明书(由强生公司提供)的均值范围。注意,应使用当前干片试剂批号对应的均值范围。非VITROS 化学系统可参照美国CLIA88允许偏倚范围的二分之一作为室内质控的标准。七警告:本品含叠氮化钠。将本品倒入含铜或铅管道的水池中处理时应使用足量的水冲洗,以防形成易爆的金属叠氮化物。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