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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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方案华容县城关中心小学“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有关精神,引 导全校教职员工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殡葬 中的陈规陋习,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经研究, 决定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依照华 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华发5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1. 成立城关中心小学“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巨强副组长:余荣华成员:熊燕、杨明剑、陈实、王智季芳、方勇军、钟伟、王立娥2.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工会室

2、,由王智任办公室主任,季芳、方 勇军、钟伟、王立娥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 工作。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婚丧嫁娶”、人情宴请中的五大不良行为:1. 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行为。2. 假借名目、借机敛财行为。3. 粗俗野蛮、喧闹扰民行为。4. 信神弄鬼、封建迷信行为。5.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三、整治目标以“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为目的,引导全校教师更新观 念,摒弃陈规陋俗,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新风尚。1. 截止10月31日,全校“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 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五大不良行为有根本好转。2. 截止10月31日,相关制度得到完善,长效机制得到建 立,群众满意率达

3、100%。四、整治措施及相关要求1. 宣传学习。开设专题专栏,制作特色标牌,宣传学习华 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和华容县“治 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 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 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湖南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岳阳市殡葬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利用学校机构平台、微信公众号、 QQ工作群等平台,宣传“治婚丧陋习、 刹人情歪风”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和正反典型,引导教职员工 白觉抵制陈规陋习。(责任人:肖巨强、余荣华、王立娥)2. 全面推进。

4、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签署公开承诺书,突出班子 成员、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承诺书 要在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 要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经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 征求教职员工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 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责任人:肖巨强、杨明剑、方勇军)3. 包干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按华容县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洁 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校委成员下到 各办公室,实行打桩定位。校长室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各处室 对所下办公室负责,层层压实,人人有责。(责任人:张继凡、 熊燕、钟

5、伟、陈实)4. 监督问责。“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纳 入教师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对个人违反相 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 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退还或报 请县纪委后收缴。对单位年度内发生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 响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并取消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等。(责任人:肖巨强、余荣华、陈实、 王智)附件:1. 华容县城关中心小学“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督查问责 打桩定位表。2. “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活动承诺书。3. 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附件1:

6、华容县城关中心小学“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督查问责打桩定位表办公室督查人员办公室成员一办余荣华、王立娥13人王平董梨陈淑云刘四红张琼陈思宇 程宵山 刘丽萍 黎文静 竺思羽 段丽莎 肖侣妹二办杨明剑、方勇军12人晏虹郭艳辉张娟华丽萍衡静李卓 柴春艳江帆竺利平喻杨白朝树三办陈实、李艳芳11人刘琴蔡未芳杨剑英胡静李燕胡艳萍 严米梅张丽启李克董凤蚊王小利四办肖巨强、季芳13人刘爱启王四萍夏芳周艳罗蓉胡红 曾雪芬张惠谭宇陈依敏刘琼段国荣五办能就 八、八、9人胡剑马琴黄丽琼詹利民万恬陈嫦蓉 徐海鸿毛小玲古正水邓引兰八办钟伟9人周哲胡珊杨小玉李小娟臧红霞蔡德桢 赵喜华卢淑芳吴淑华七办余荣华、王智8人黎榕宁

7、燕吴清华顷红阳桂英蒋燕高敏八办肖巨强12人肖巨强熊燕杨明剑余荣华陈实钟伟 方勇军李艳芳季芳王智王立娥李启新 孙炳照毛栋才附件2:“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活动承诺书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 风”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社会文明新 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本人承诺如下:1. 认真响应、全力支持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 风”的有关规定“婚事新办”四项倡导和“丧事简办”四项倡 导,做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的参与者、支持者;2. 严格遵守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 定“婚事新办”六项严禁和“丧事简办”六项严禁;3. 坚决不以乔迁、商铺开业

8、、参军、升学、做寿(70岁以下)名 义举办人情宴,坚决不以任何形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小孩出生、周岁、做寿(70岁以上)等人情宴请或收受礼金和贵重礼品;4. 坚决做到操办婚礼在 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说明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 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事的,应于事后 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报告实际情况。副科级(含)以上干部,应向县纪委报告。如违反“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有关规定和承诺,本人 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承诺人:月 日附件3: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

9、设,树立社会文明新风,现就整治婚丧陋习和人情歪风作如下规定:一、婚事新办四项倡导:1. 倡导不办婚宴的集体婚礼、旅游结婚。2. 倡导不收礼金、简朴庆贺的高雅婚宴。3. 倡导农村建立集中办婚礼场所。4. 倡导举办绿色环保至上的婚事。六项严禁:1. 严禁大操大办。单方举办婚宴不得超过20桌,男女双方合 办不得超过30桌。2. 严禁收送高额礼金。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及近姻亲,下同)以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价值)不 得超过100元,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任何形式 收送礼金和礼品。3. 严禁占道搭棚设拱。县城规划区不准搭棚,不准架设充气拱门;农村搭棚设拱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10、,充气拱门不得超过1个。4. 严禁婚车扰民堵道。接亲送亲车辆不得超过8辆。5. 严禁恶闹婚宴、洞房等低俗行为。不得以化丑妆、打闹游 街等粗俗方式取乐婚嫁当事双方及其父母。6. 严禁污染环境。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不得燃 放烟花鞭炮。二、丧事简办四项倡导:1. 倡导使用鲜花代替花圈吊唁。2. 倡导生态安葬。3. 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4. 倡导农村建立集中安葬公益墓地。六项严禁:1. 严禁铺张浪费。操办时间不得超过3天,不得搭台唱戏、 舞龙耍狮,葬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 8辆,不得串街漫游。2. 严禁封建迷信活动。3. 严禁污染环境。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 一次性餐具。4. 严禁

11、乱设丧事场所。县城规划区居民必须到县殡仪馆操 办;农村居民丧事搭棚设拱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充气拱门不得超 过1个。5. 严禁借机敛财。亲戚以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 价值)不得超过 100元,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 任何形式收送礼金和礼品。6. 严禁乱埋乱葬。不得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 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 路主干线两侧乱埋乱葬。不得修活人墓、家族墓和豪华墓,土葬 单人墓地占地面积不超过 4平方米、双人墓地不超过 6平方米;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墓碑出土高程不

12、超过1.2米。三、其它人情宴禁办严禁以乔迁新居、商铺开业、参军、升学、做寿(70岁以下)、做土地生日等名义举办人情宴;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小孩出生、周岁、做寿(70岁以上)等人情宴或收受礼金和贵重礼品。本规定适用于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操办婚礼须在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说明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事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实际情况。属副科级以上(含)干部的,应向县纪委报告。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收缴。对单位年度内发生2次以上(含)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对响应本规定倡导性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各部门应当制 订形式多样的激励政策予以鼓励。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各建制村(社区)应参照本规定结合各白实际制订相应的村(社 区)规民约。本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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