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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印制参考标准一、国家应急通信标识标准图案及寓意说明国家应急通信标识由图形和文字两部分组成,图形包括惊叹号、通信信号等,主要寓示国家应急通信工作的应急特征、通信属性和国家形象。其中:红色惊叹号体现应急通信保障和救援工作时间上的紧迫感,寓示应急特征;蓝色通信信号代表空间中不断向外发射的电磁信号,寓示通信属性;整体图案形成一个“中”字,把国家概念融入其中,寓示国家形象。文字由汉字“国家应急通信”和英文“NATIONAL EMERGENCY COMMUNICA-TIONS”(国家应急通信英译)组成。二、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制作及应用规范(一)中、英文专用字体规范“国家应急通信”、“
2、NATIONAL EMERGENCY COMMU-NICATIONS”作为国家应急通信标识的专用字体,禁止用其他字体替换使用。(二)标准色应用规范标准色规定了标识的色彩,应严格按照标准色应用规范使用,禁止使用其他色彩。C 20 M 80 Y 40 K 0C 100 M 80 Y 10 K 0(三)组合标识应用规范在使用组合标识时,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应放置在左侧且国家应急通信标识的主图形不得小于单位标识的主图形。1、竖版标识单位标识(中英文)2、横版标识单位标识(中英文)(四)车体应用设计应急通信保障车辆,应在车体侧面中央位置印绘国家应急通信标识或者组合标识。由于车辆情况不断变化,在此只对常用车型设计了规范应用,其他车辆可参照设计。1、小型车2、中型车3、大型车(五)服装应用设计服装可同时印绘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和企业、单位标识,但应参照组合标识应用规范进行设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