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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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第一篇: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花垣县民族中医院医学影像科x射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放射防护标准要求,对受检者做好以下防护:一、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照射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二、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胸透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三、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四、临床医生和放射线科医师尽量以x线拍片代替

2、透视进行诊断。五、放射线医师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受检者的受照剂量。六、需要借助x线透视进行骨科复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要尽可能缩短累计曝光时间。七、候诊者和陪诊者(病人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线机房内停留。八、医疗照射用的x线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1、购置与使用的设备须符合标准。2、备有设备性能规格和操作及维修说明书,特别是应备有防护与安全说明书。3、设备中带有射束对中准直装置,以便将照射尽可能限制在被检查或治疗的部位。4、辐射发生器(操作台)的各项参数应指示准确,如。管电压、过滤性能、焦点位置等指标。5、具有射线摄影设备配备照射停止装置。九、

3、x线的工作人员须按要求操作:1、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故障和失误,如工作人员有上岗证,并经定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3、应用技术措施降低检查部位的受照剂量,如。选用合适的焦距和管电压,适当厚度的过滤板等。4、防止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如利用准直限束装置控制照射野,屏蔽非照射部位等。花垣县民族中医院医学影像科第二篇: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x线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放射防护标准要求,对受检者做好以下防护:一、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照射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二、对婴幼、儿童

4、、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胸透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三、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四、临床医生和放射线科医师尽量以x线拍片代替透视进行诊断。五、放射线医师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受检者的受照剂量。六、需要借助x线透视进行骨科复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要尽可能缩短累计曝光时间。七、候诊者和陪诊者(病人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线机房内停留。八、医疗照射用的x线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1、购置与使用的设备须符合标准。

5、2、备有设备性能规格和操作及维修说明书,特别是应备有防护与安全说明书。3、设备中带有射束对中准直装置,以便将照射尽可能限制在被检查或治疗的部位。4、辐射发生器(操作台)的各项参数应指示准确,如。管电压、过滤性能、焦点位置等指标。5、具有射线摄影设备配备照射停止装置。九、x线的工作人员须按要求操作:1、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故障和失误,如工作人员有上岗证,并经定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3、应用技术措施降低检查部位的受照剂量,如。选用合适的焦距和管电压,适当厚度的过滤板等。4、防止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如利用准直限束装置控制照射野,屏蔽非照射部位等。普兰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篇

6、: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的要求;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丹东华山医院有限公司xx.2.25第四篇。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xx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

7、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3、对孕妇实施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

8、合国家相应的标准。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或有否近期怀孕计划;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3、应当尽量以胸部

9、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4、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逐例进行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5、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摄影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以及辐射剂量,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隔光器控制照射野的大小,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四、监督检查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月应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

10、科室落实整改。xx医院年月日第五篇:x射线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x射线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一、重视受检者的防护工作,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可以预防或减少由x射线检查给予患者及后代带来的潜在性危害,对于降低来自x射线诊断的公众剂量负担,提高x射线诊断的效应有着重大意义。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上科室工作人员有权退回不符合正当化判断的申请单。三、必须根据受检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工作条件。在不影响获得诊断信息的前提下,一般应采取“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的原则。四、照射面积不应超过胶片面积的10%。五、根据投照方向选择恰当的体位,尽量避免非检查部位受到有用射线的照射。六、必须注意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特别应注意保护性腺、甲状腺、晶状体、活性骨髓、女性乳腺、胎儿及儿童骨髓等辐射敏感器官。七、进行透视检查,必须十分注意缩短曝光时间。八、科室配备的为受检者使用的屏蔽防护用品,如铅防护帽、铅防护衣、铅防护巾等,工作中要合理使用。九、要做好陪护者、携扶者、侯检者的防护,机房内不得停留无关人员。十、对受检者(特别是育龄妇女、孕妇、儿童)在受照射检查之前应告知其本人或监护人放射诊断的适应症,电离辐射的危害性及配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必要性。十一、医院成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督导本制度的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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