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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为共享资料来自网络 若有雷同概不负责报告首次提出: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张旭东刘铮)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什么是财产性收入,这背后蕴藏着什么含义?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陈小龙表示,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陈小龙说,现在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部分构成,按照占比大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占比位置较小,占比大约在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