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2020年4月19日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J 11957--01-04发布DBJ/T 14-082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03-01实施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DBJ/T 14-08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年3月1日济南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 候特点、地理环境、白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该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 录及条文说明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北京索利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飞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主要 起草人员:李明海 孙洪明韩亚伟 李震王 昭李迪 曹永敏 孙晓冰 穆振奎 于 淑芳 陈浩李渤生 孙庆军 张俊 峰王爱民 李月辉 范静龙 余祖 斌主要审查人员:王有为 马欣伯吴恩远王 昶王春堂王曙光李永安李国 忠李东毅王金玉 张克峰 张同 波齐海鹰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基本规定 33.1基本要求 33.2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 34住宅建筑 54.1节地与室夕卜环境 5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4.5室内环境质量 84.6建筑电气 94.7运营管理 95公共建筑 115.1 节地与室夕卜环境 11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1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5.5 室内环境质量 145.6建筑电气 155.7运营管理 15附录A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不参评的条文 17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7引用标准名录 18条文说明 19CONTENTSChapter 1 General1Chapter 2 Term2Chapter 3 Common Requirements33.1 Basic requirements3.2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3Chapter 4 Residential buildings54.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54.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64.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4.4 Materials saving and materials resourcesutilization74.5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84.6 Building electric94.7 Operation management9Chapter 5 Public buildings 15.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115.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115.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125.4 Materials saving and materials resources utilization 135.5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 15.6 Building electric 155.7 Operation management 15Appendix A Unnecessary Clauses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label 1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Explanation of Provision 19121总 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规范山东省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1.0.3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 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1.0.4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 白然环境、气候、资源、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1-0.5绿色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地方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体现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