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最新】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161287770 上传时间:2021-01-1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X最新】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2X最新】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X最新】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X最新】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本资料来源于网络 如有雷同概不负责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监处副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具体负责人。安监处副处长在安监处处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工作,安监处副处长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一条 积极配合安监处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二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

2、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监处长提出具体建议。第四条 参加由本处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五条 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第六条 参加对分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抢救处理和调查分析,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第七条 负责对安监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第八条 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处罚和管理。第九条 安监处处长外出时,安监处副处长代行职权。第十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监处副处

3、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十二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监处副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十三条 安监处副处长在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对未遵守国家有

4、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应负主要责任。第十四条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安监处副处长负直接责任。第十五条 不能按时参加安监处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安监处副处长负直接责任。第十六条 不能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重大隐患未进行及时督促整改,安监处副处长负直接责任。第十七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监处副处长负直接责任。第十八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监处副处长负直接责任。第十九条 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负责任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安监处副处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二十条 分管部门科室领导负直接责任的事件中,安监处副处长负领导责任。第二十一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2页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