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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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条款 目前我国部分财务档案中收录的信息有相当一部分是虚假信息,这些虚假信息严重扰乱了企业经营决策者的科学性,导致决策失败,严重的甚至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下面爱汇的公司财务档案条款,供你参考。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_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_的规定,为加 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 方便查阅, 严防毁损、 散失和泄密,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 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

2、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会计档案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立卷,装订成册,编 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 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重要拆封重新 的,档案部

3、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 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 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 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0 年、 15 年、25 年 5 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 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

4、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 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 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 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 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 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

5、计档案,应当在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 其保管期满 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使用磁盘、 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 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 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 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 交接

6、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 并由交接双方的 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 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一、会计档案管理的定义 会计档案管理是指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证据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 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

7、专业材料, 记录和反映各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以记账凭证和原始 发票代替)、辅助账薄和其他会计账薄。 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 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 发票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收据、服务业发票等其他发票。 5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发票领用登记簿,会计档案 移交、保管、销毁清册,会计档案借阅登记本,各类财务证件以及其他应 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三、会计档案的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

8、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 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案卷号:1-连续流水号,连续流水号每年从 1 开始连续) 1、记账凭证于每月结账日(2 月为最后一天,12 月或春节月份根据通知 要求,其他月均为 30 日)后一周内打印完毕,汇总打印到二级科目;每月 20 日前完成上月会计凭证装订工作,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2、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检查日期、编号、附件张数、收讫、付 讫章及有关部门人员印章是否齐全; 3、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钉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将大的附件按凭 证大小折叠好,避开左上角装订位臵,便于翻阅; 4、在每本凭证上加附封皮、封底,

9、于左上角打孔,棉线装订,并将装订 处粘贴覆盖; 5、凭证封皮上填写凭证种类、本月总册数、本册编号、起止日期、号码, 会计主管人员、凭证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骑缝处)签章; 6、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目录,按编号顺序入柜 保存; 7、出纳不得装订凭证。 (二)会计账簿(案卷号:2-连续流水号) 1、会计账簿每年打印一次,在第二年的 3 月底前必须将所有明细账打印 完毕,并归档;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科目需打印至最底层科目;资产、负债 类科目辅助账类型按客户、职员、供应商核算的需分别按照每一个客户、 职员、供应商打印核算项目明细账,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科目明细账打 印至二级; 3

10、、账簿:账簿启用表填写齐全,内容与各个账户相符,账页数齐全, 序号排列连续;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1)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2)账簿启用表 (3)账户目录、备考表 (4)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5)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会计账簿装订后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账簿装订的 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 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6、账簿封面上标明账簿名称、所属年度、编号,编号一年一编,顺序为: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核算项目明细账、固定资 产卡片。 (三)会计报表(案卷号:3-连续流水号) 独立核算体次年 1 月份将上

11、年 12 个月月度会计报表按照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费用明细表、应交税金明细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顺序,加装报表 封皮,填写报表目录,加盖企业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制表人印章后, 入柜保存。 合并报表及各核算体年报需在次年 2 月份按上述要求装订完成。 (四)其他会计档案立卷 1、发票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每月按认证的先后顺序,附“认证结果通知书”、 “认证结果清单”并加“征税/扣税单证汇总封面”后装订成册,具体装订 要求同记账凭证;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收据存根联(或记账联)均按 25 份/ 本、100 本/捆打包,并在包外易见处注明开票期间、发票(或收据)号码 段。 2、其

12、他类: 银行余额调节表须每月打印后签字(独立核算体由主办会计签字,公司由 财务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签字); 银行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分银行,按 1-12 月顺序装订成册; 其他会计档案按类分别装订成册,并具名编制人、保管人。 四、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独立核算体的会计档案管理员为主办会计,公司设立专职会计档案管 理员。 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装箱、保管、调阅、销 毁等一系列工作。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 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25 年 5 类,且以

13、下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如需增加细化 档案名称的,可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 (详见附表)。 (1)保管期限为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往来对账表、会计档案 借阅登记清册。 (2)保管期限为 5 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3)保管期限为 10 年的:月度纳税申报表。 (4)保管期限为 15 年的:会计凭证类、除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以外的其他账薄、会计移交清册。 (5)保管期限为 25 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保管期限为永久的:固定资产卡片(以记账凭证和原始发票代替)、 年度财务报告、年度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五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建立 1、根据会计档案立卷编号,按年分月顺序登记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以书面形式建立,次年装订成册。 六、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规定 1 借阅对象:财务人员、法务部、审计部、外审机构等。 2 借阅地点: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以外的借阅人,借阅地点只能在公司及所属门 店的办公区域内,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后方可携带外出。 3 借阅时间:借阅档案必须在借阅日起两天内归还,如需延期使用,须再次办理 借阅手续,行政执法部门的除外。 4 借阅要求: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 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不准删

15、改、圈点或勾画档案内容,不准泄密、失密,做到 归还档案完好无损。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也应经财务经理批准后,由档案管理 人员负责办理。 5 借阅登记:建立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部门、日期、内容、用 途、审批人、归还时间等情况逐项登记清楚。 借阅登记清册归档保管。 6 借阅审批管理: 6.1 公司财务及内审人员借阅会计档案的审批规定 6.1.1 除出纳外财务及内审人员借阅当年凭证、账簿等纸质会计档案:需报档案 保管员登记备查。 6.1.2 除出纳外财务及内审人员借阅以前年度凭证、账簿等纸质会计档案:需到 档案保管员处登记,经财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6.1.3 出纳人员一律不得借阅凭证、账簿等会计档案。 6.2 独立核算门店财务人员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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