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60774730 上传时间:2021-01-1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7.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 赣州市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教育法中华人民 _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各地应当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对中小学校进行布局调整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 第四条 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

2、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接送车(船) 第五条 学校应当积极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省规定的统一标识。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有乘船学生的学校

3、,应当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 第六条 为确保接送学生行车(船)安全,杜绝超载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按错时制管理,轮回接送,减轻学生接送车(船)运载压力。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将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内容。 第八条 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

4、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九条 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十条 学校教师应当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要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

5、“病车”和超载车。学校要按照乘车路线组织学生乘车,建立好路队制度,保障学生乘车途中和上下车安全。 第十一条 学校要继续实行路队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城镇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农村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_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资金,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

6、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四条 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 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应当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五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_门与学校,学校与承运人应当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

7、生交通事故的,要按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学校交通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xx-07-14 8:59 | #2楼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

8、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