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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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酒店员工聘用制度1)为加强酒店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2)酒店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酒店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酒店制度中所规定的 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 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 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酒店同意后可与本酒 店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酒店签订合 同。3)酒店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白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 的部门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 立下担保书。4)酒店各部门和各下属

2、酒店必须制定人员编制,各部门各下属酒店 用人应控制在编制在范围内。5)酒店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 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 担保书。6)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大本以上学历; 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无不良行为记录。属特殊情况的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7)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 必须经过3-6个月的调节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用。8)

3、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学历、职称证明; 个人简历。; 近期标相片2张; 身份证复印件; 体检表 员工引荐担保书(由酒店视需要而定)9)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基本工资待遇分为:高中及其以下毕业:一等;中专毕业:二等;大专毕业:三等;本科毕业:四等;硕士研究生毕业:五等;博士研究生毕业:六等。11)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 力和重新确定职称,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 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 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

4、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2)酒店和各下属酒店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 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企业人事部和劳资部,由上述 两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保书的执行。酒店员工管理考核守则1)员工应遵守酒店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不得经营与酒店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酒店的 职务; 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白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 执行或以酒店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

5、来宾、参观者 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不得私白携带公物(包括酒店资料及复印件)出店;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 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 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如需要离开应 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环境清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 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1) 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12)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提高服务质

6、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 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13) 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 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闯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 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管理人员核准后方可使用;(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3)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服务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 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白动延长工作 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 超过46小时。4)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白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 受托打卡

7、,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5)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迟到、早退: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到15分钟以 内到班者为迟到;也可根据各部门岗位特点制订考勤标准;全勤奖100元;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超过15分钟后,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各部门在不冲突本项规定的前提下也可制定本部门的考勤奖罚。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白不到职以旷工论;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予于解雇,扣发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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